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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宏

(山西省孝義市政府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

鎖定
周宏,男,漢族,1965年5月出生,山西方山人,1987年8月參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23年11月開除),大專學歷。曾任山西省孝義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3]  [5] 
2023年11月,呂梁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周宏作出逮捕決定。 [6-7] 
中文名
周宏
性    別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山西方山
出生日期
1965年5月
學    歷
大專

周宏人物履歷

1987年8月,山西省人民警察學校畢業後在方山縣公安局刑警隊參加工作;
1992年2月,任方山縣公安局刑警隊副隊長;
1992年4月,在呂梁地委政法委工作;
1994年3月,任呂梁地委政法委案件檢查室副主任;
1997年9月,任呂梁地委政法委6月山西大學行政管理專業自考專科學習)
2005年2月,任呂梁市委610辦副主任;
2010年9月,任交口縣公安局局長(副縣級);
2016年6月,任交口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2017年5月,任汾陽市政府副市長、公安局局長;
2020年6月,任孝義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公安局局長。 [1-4] 

周宏人物事件

周宏接受調查

2023年4月17日,據清廉山西消息,孝義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周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呂梁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4] 

周宏依法雙開

2023年11月,經呂梁市委批准,呂梁市紀委監委對孝義市政府原副市長、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周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周宏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他人在職務調整、職級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旅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調整、職級晉升、工程款結算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周宏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呂梁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呂梁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周宏開除黨籍處分;由呂梁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6] 

周宏依法逮捕

2023年11月,呂梁市孝義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周宏涉嫌受賄一案,由呂梁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呂梁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周宏作出逮捕決定。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