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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利民
(陝西省最大金融腐敗案主犯)
鎖定
周利民案件詳情
1996年初,時任北郊支行自強西路辦事處主任的周利民,與辦事處信貸內勤劉怡冰預謀,以高息存款為誘餌,他們採用私拿空白存單、私蓋印鑑、給儲户出具“大頭小尾”存單的方式,用虛假金融憑證騙取儲户存款。後劉怡冰又指使他人從建行西安分行印刷廠竊取半成品空白存單,非法制作假存單騙取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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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複核後確認:1997年9月至2000年10月,周利民和劉怡冰利用職務之便,共同或單獨吸收30餘家單位和近400名個人資金共計4.8444億餘元。周利民、劉怡冰將上述資金不入銀行賬,而由個人支配、佔有。扣除為掩飾作案支付的高息和兑付到期存款2.7817億餘元,實際侵吞2.0627億餘元。案發後,追回贓款及兩被告用贓款購置的房屋、汽車等共計摺合704萬元,已發還給受害單位。其餘1.3億餘元無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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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利民判決結果
2003年7月22日,西安市中院作出一審判決,周利民和劉怡冰均以貪污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挪用公款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數罪併罰,兩人被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二人當庭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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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4日,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注射死刑車上,周利民、劉怡冰兩人被依法執行注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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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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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周利民劉怡冰 昨被執行死刑(圖) .搜狐[引用日期2016-10-23]
- 2. 挪用貪污公款高達4.8億的陝西鉅貪沉淪始末 .sina新聞中心[引用日期2022-04-19]
- 3. 西安建設銀行支行長侵吞存款2億餘元 被判死刑 .央視國際 CCTV.com[引用日期2022-04-19]
- 4. 建行兩名鉅貪被注射死刑 .sina新聞中心[引用日期2022-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