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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克開
鎖定
周克開(1724—1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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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湖南長沙人,字乾之,號梅圃,又號退谷。乾隆十二年(1747)舉人。初知隴西縣事,調寧朔,引河水入渠以灌民田。歷官至杭嘉湖海防道。所至以治獄、興學著。性廉潔,歿後家無餘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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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名
- 周克開
- 字
- 乾之
- 號
- 梅圃、退谷
- 所處時代
- 清朝
- 主要成就
- 治理寧朔水患
- 籍 貫
- 湖南長沙
周克開史料記載
周克開,字乾三,湖南長沙人。乾隆十二年舉人。十九年,以明通榜授甘肅隴西知縣。調寧朔,縣屬寧夏府,並河有三渠,曰漢來、唐延、大清,皆引河入渠灌田。唐延渠所經地多沙易漫,克開治之使深狹,又頗改其水道,渠行得安。渠有石竇,泄水於河,以備旱澇,民謂之暗洞。時暗洞崩塞,渠水不行,上官欲填暗洞而竭唐延入漢來,以便寧夏縣之引河,寧夏利而寧朔必病。克開恐夏、秋水盛無所宣泄,時新水將至,不可待。克開請五日為期,取故渠及廢閘之石,晝夜督工,五日而暗洞復,兩縣皆利。大清渠長三十餘裏,鑿自康熙間,久而石門首尾壞,民失其利,克開亦修之,皆費省而工速。再以卓異薦,擢固原知州,父憂去。服闋,補洮州。
尋擢貴州都勻知府。從總督吳達善、侍郎錢維城治貴州逆苗獄,用法有失當者,力爭無少遜。調貴陽,亦以強直忤巡撫宮兆麟,因公累解職。引見,復授山西蒲州知府,調太原。清釐積獄,修復風峪山堤堰,障山潦,導之入汾,民德之。擢江西吉南贛寧道,署布政使,以王錫侯書案被議。高宗知其賢,發江南,以同知用。會南巡,克開署江寧府,迎駕,授江西九江知府,尋擢浙江糧儲道。
時巡撫王亶望貪黷,屬吏多重徵以奉上官。克開至,誓不取一錢,請於巡撫,約與之同心。亶望姑應之,心厭克開,乃奏克開才優,請移治海塘,於是調杭嘉湖道。會改建海岸石塘,總督欲徙柴塘近數百丈以避潮,克開曰:“海與河異,讓之則潮必益侵,無益也。”乃止。年餘,以督工勞瘁卒。
周克開家庭情況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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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趙爾巽等.《清史稿》:中華書局,1998年:13025頁
- 2. 清史稿 列傳二百六十四 循吏二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1-02-23]
- 3. (清)周克開 .資料連結[引用日期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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