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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賬
鎖定
- 中文名
- 呆賬
- 概 念
- 有可能成為壞賬的應收款項
- 來 源
- 未能及時進行清賬的結果
- 領 域
- 經濟領域
- 呆賬核銷
- 必須遵循嚴格認定條件
- 準 備
- 一般準備和相關資產減值準備
呆賬認定
以下情況可以認定為呆賬
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宣告失蹤或者死亡,金融企業依法對其財產或者遺產進行清償,並對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6.借款人觸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財產不足歸還所借債務,又無其他債務承擔者,金融企業經追償後確實無法收回的債權;
7.由於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金融企業訴諸法律,經法院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強制執行,借款人和擔保人均無財產可執行,法院裁定終結、終止或中止執行後,金融企業仍無法收回的債權;
8.對借款人和擔保人訴諸法律後,因借款人和擔保人主體資格不符或消亡等原因,被法院駁回起訴或裁定免除(或部分免除)債務人責任;或因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權利憑證遺失或喪失訴訟時效,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金融企業經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債權;
1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具有投資權的金融企業的對外投資,由於被投資企業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或撤銷,並終止法人資格的,金融企業經清算和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股權;
呆賬準備與核銷
呆賬準備
呆賬核銷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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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呆賬 .漢語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