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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蒙正不記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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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蒙正不記人過(lǚ méng zhèng bú jì rén guò),是一個漢語典故,出自《宋史·呂蒙正傳》。
中文名
呂蒙正不記人過
發    音
lǚ méng zhèng bú jì rén guò
出    處
《宋史·呂蒙正傳》
屬    性
典故

呂蒙正不記人過原文

呂蒙正相公不喜記人過。初任參知政事,入朝堂,有朝士於簾內指之曰:“是小子亦參政耶?” 蒙正佯為不聞而過之。其同列怒之,令詰其官位姓名,蒙正遽止之。罷朝,同列猶不平,悔不窮問。蒙正曰:“若一知其姓名,則終身不能復忘,故不如毋知也。且不問之何損?”時人皆服其量。
(選自《宋史·呂蒙正傳》)

呂蒙正不記人過譯文

呂蒙正宰相不喜歡記着別人的過錯。他剛擔任副宰相,進入朝堂時,有一位官吏在簾子後面指着他説:“這小子也來參政啊?”呂蒙正裝作沒有聽見走過去了。與他同在朝廷做官的同事非常憤怒,下令責問那個人的官位和姓名,呂蒙正急忙制止他們。散朝以後,那些與呂蒙正同行的人仍然憤憤不平,後悔當時沒有徹底追究。呂蒙正則説:“如果知道那個人的姓名,就終生不能再忘記,因此還不如不知道那個人的姓名為好。不去追問那個人的姓名,又有什麼損失呢?”在當時所有的人都佩服呂蒙正的度量。

呂蒙正不記人過註釋

1. 呂蒙正相公:呂蒙正宰相。相公:古代對宰相的稱呼。呂蒙正:北宋人,曾三任宰相,為人正直敢言。
2.過:過錯。
3.初:剛剛。
4.參知政事:官名,副宰相。
5.朝士:有資格入朝廷的中央官吏。
6.於:在。
7.同列:同在朝廷做官的同事。
8.悔不窮問:後悔沒有徹底追究。
9.窮問:徹底追究。
10.窮:窮盡,完結。
11.問,追究。
12.是:這。
13.復:再。
14.(yáng):假裝。
15.為:作為
16.聞:聽見。
17.佯為不聞而過之 ,過:經過。
18.令:讓。
19.詰:追問,責問。
20.遽(jù)止之:立即制止他。
21.遽:立即、立刻,急忙。
22.止:制止。
23.故:因此,所以。
24.毋(wú):不
25.之:那個人。
26.何:什麼
27.服:佩服
28.量:肚量,度量,器量。
29.猶:還,仍然,依舊。

呂蒙正不記人過文中之的含義

有朝士於簾內指之曰 之:呂蒙正
不問之,何損 之:朝士姓名

呂蒙正不記人過相關例題

1.解釋詞語。
(1)是小子亦參政耶 是:(這)
(2)蒙正遽止之 遽:(急忙)
2.下列句中的“之”所指的對象是誰?請用直線連接起來。
①有朝士於簾內指之曰——C.呂蒙正
②蒙正遂止之 ——A.同列
③不問之何損 ——B.朝士姓名
3.翻譯下列句子。
(1)蒙正佯為不聞而過之。
答:呂蒙正裝作沒有聽見走過去了。
(2)時皆服其量。
答:當時(所有的人)都佩服呂蒙正的度量。
( 3 )其同行怒之,令詰其官位姓名,蒙正遽止之。
答:他的同僚很憤怒,下令責問那個官員的官位和姓名,蒙正急忙制止了他。
4.本文敍述了一個什麼故事?
本文敍述了呂蒙正對當眾諷刺自己的人,採取了置之不理的態度,避免了激化矛盾。

呂蒙正不記人過呂蒙正介紹

呂蒙正(944或946-1011),字聖功,河南洛陽人。生於後晉出帝開運三年,卒於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宋太宗977年丁丑科狀元。呂蒙正中狀元后,授將作監丞,通判升州。太宗征討太原,呂蒙正被授著作郎,入值史館。980年,拜左補闕,知制誥。八年,任參知政事。988年,拜呂蒙正為宰相。1001年,第三次登上相位。不久,因病辭官,迴歸故里。真宗朝拜永熙陵,封禪泰山,過洛陽兩次看望呂蒙正,曾問其子中誰可為官。蒙正道:“諸子皆不足用,有侄呂夷簡,真乃宰相器也!”呂蒙正病逝於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享年六十七歲,諡文穆,贈中書令
宋朝宰相呂蒙正是個襟懷博大、度量如海的人。《宋史》説他“質厚寬簡,有重望,以正道自持。凡事敢言,每論時政,有未允者,必固稱不可,上嘉其無隱。”“時皆服其量”。

呂蒙正不記人過形容概括可用以下名句

1.宰相肚裏能撐船
2.大人不記小人過
3.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無欲則剛

呂蒙正不記人過閲讀導航

文章中呂蒙正不記人過,實在難能可貴。呂蒙正對當眾諷刺自己的人,採取置之不理的態度,而不是採取爭鋒相對,甚至懷恨在心,打擊報復的態度,避免了激化矛盾。作為宰相的呂蒙正卻有“不記人過”的心胸,這樣的氣度,令人佩服,景仰。我們從呂蒙正身上,可以學到為人處事的智慧,懂得容人之過的道理。

呂蒙正不記人過文章主題

在日常生活中,對別人應有寬宏大度的,不計個人得失的胸懷。對“不計人過”的看法:像這樣心胸寬廣的人是一個可塑之才,不會因為與別人斤斤計較而得罪別人,使人厭惡。

呂蒙正不記人過文章啓示

1、告訴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對別人應有寬宏大度、不計個人得失,懂得容人之過的胸懷。
2、我們從他身上學到了為人處世的智慧,懂得容人之過的道理,而不是採取爭鋒相對,甚至懷恨在心,打擊報復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