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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梁市商務局

鎖定
呂梁市商務局是呂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呂梁市商務局組建於2004年9月,由原呂梁市財貿委員會、呂梁市對外經濟貿易局、呂梁市商業總公司合併而成。 [1] 
中文名
呂梁市商務局
成立時間
2004年9月
辦公地址
呂梁市離石區濱河南中路218號 [1] 
行政級別
正處級

呂梁市商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國內外貿易及國際經濟技術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有關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定及地方性法規;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訂全市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建設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在確定的總量計劃內,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負責與防擴散相關的工作。 
(八)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九)貫徹執行國別(地區)外經貿政策以及多邊、雙邊經濟合作政策,協助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係中的重要事務,負責對外經濟貿易協調工作。 
(十)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與涉及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十一)擬訂外商投資政策;負責對權限內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1億美元以下的鼓勵類、允許類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負責申報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投資促進及進出口工作;貫徹國家有關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指導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擬訂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項目等;擬訂市內人員出境就業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審核申報市內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 
(十三)負責全市對外援助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管理具有政府對外援助性質資金的使用;管理多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的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四)貫徹執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部門和台灣地區授權機構進行經貿磋商並簽署有關文件,負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商貿聯絡機制工作,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工作,處理多雙邊經貿領域的涉台問題。 
(十五)擬訂全市口岸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口岸建設和管理,研究和制訂全市口岸建設的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負責市口岸服務體系的日常管理工作;推動全市電子口岸建設。 
(十六)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全部劃歸市商務局。 
(十七)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責分工。(1)資源開發類境外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境外投資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委審核上報;市內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由市商務局審核。(2)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劃;市商務局負責在確定的總量計劃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煤炭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商務局在進出口總量計劃內進行分配並協調相關政策。  [1] 

呂梁市商務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工作協調、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構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督查、信息、宣傳、保密、信訪、文秘事務、新聞發佈、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安全保衞工作。研究商貿領域的發展趨勢、體制改革和現代市場體系等綜合政策及建議;建立完善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承擔系統內的有關外事工作。組織起草全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技術合作的發展戰略、規劃;研究提出與商務工作相關的財税、金融、價格等政策建議;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商務運行和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各項業務資金、專項基金、援外經費等的具體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預決算工作;負責局財務費用使用情況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有關統計及信息發佈工作。 
組織起草全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技術合作的發展戰略、規劃;研究提出與商務工作相關的財税、金融、價格等政策建議;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商務運行和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各項業務資金、專項基金、援外經費等的具體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預決算工作;負責局財務費用使用情況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有關統計及信息發佈工作。 
(二)人事法規科
承擔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管理、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及勞動保障工作;負責計劃生育和婦工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承辦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羣工作。 
參與我市重大經貿協議、合同、章程和重大爭議的研究與協調;參與爭端解決有關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及其他法律事務;指導我市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開展競爭政策交流與合作。 
(三)市場運行調節科
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的相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參與組織打擊商業欺詐等工作。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監測體系建設;組織擬訂市內健全規範市場秩序的政策,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牽頭組織規範零售商促銷和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行為;負責指導管理市商務綜合執法的有關工作。 
(四)市場體系建設科
承擔審核外商投資商業領域項目立項有關工作;提出引導市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流通標準化;按有關規定對拍賣、汽車流通、直銷和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汽車銷售、二手車交易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流通行業協會工作。 
(五)商貿服務管理科
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和再生資源回收工作。負責商貿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六)電子商務與信息化科
制訂全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擬訂推動企業信息化、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支持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應用,促進網絡購物等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建立電子商務統計和評價體系;擬訂電子商務相關標準、規則;組織和參與電子商務規則和標準的對外談判、磋商和交流;推動電子商務的國際合作;推進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基地)和重大項目建設;協調有關部門解決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商貿領域信息化的培訓與交流。
(七)行政審批科
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和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具有審批性質行政職權事項的受理、辦理或牽頭組織聯審聯辦工作,指導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審批業務工作。 
(八)對外貿易科
執行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目錄;擬訂市內重點出口商品管理辦法;承擔在確定的總量計劃內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按照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的標準和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資格標準的辦法開展組織實施工作;指導交易會、洽談會等對外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指導各進出口商會工作。組織進出口預警監測體系建設。貫徹實施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及加工貿易管理政策;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貫徹執行國別(地區)經貿合作的相關政策,擬訂發展戰略;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係中的重要事務;協助市內企業獲得外國市場準入和國際認證;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牽頭擬訂我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承擔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承擔產業損害調查與裁決工作;建立並完善產業損害預警機制,開展產業競爭力調查、產業安全應對與貿易救濟措施效果評估工作;指導協調市內產業安全及對進口商品的反傾銷等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口岸建設和管理,負責本市口岸開放或關閉的審理及報批工作,檢查、督促口岸配套設施建設及技術改造等工作;承擔口岸檢查檢驗、服務保障等綜合管理協調工作;推動全市電子口岸建設。 
(九)外資外經科
擬訂全市招商引資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利用外資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對權限內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1億美元以下的鼓勵類、允許類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負責申報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解決外商投訴;指導並管理全市招商投資、投資促進及外資企業的審批、申報和進出口工作;承擔全市利用外資統計工作。擬訂並執行全市對外經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貫徹落實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負責審核市內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經營資格;管理具有政府對外援助性質資金的使用;管理多雙邊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贈款);管理和指導對台貿易,協調台商投資管理工作;組織與台灣授權的民間組織進行經貿談判,組織協調對台大宗商品出口,審核或核准市內企業赴香港、澳門及台灣和台商在大陸舉辦的經貿交易會、展銷會、洽談會、廣告業務以及赴香港、澳門經貿團組等經貿活動;負責協調和指導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依據全省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組織編制我市開發區建設發展實施方案;研究制訂促進開發區改革創新發展的具體措施,落實目標責任制和獎懲制度,推進開發區健康發展;負責全市開發區的統籌佈局、綜合協調、指導服務、考核評價等工作;擬訂開發區設立、變更相關報批工作;負責對開發區授權事項實行目錄管理,並向社會公佈。  [1] 

呂梁市商務局人員編制

市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8名,工勤人員編制為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總會計師1名;科級領導職數9正(含紀檢副組長或監察室主任科級職數1名)4副。

呂梁市商務局主要領導

吳海明
全面負責市商務局工作。 [2] 
石鳳鳴
副局長
辦公室、人事法規科、分管開發區工作
杜鋒平
副局長
商貿服務管理科、市場體系建設科、市場運行調節科、電子商務與信息化科、對外貿易科、外資外經科、分管直屬企業工作。 [3] 
薛慧
副局長 [4] 

呂梁市商務局地理位置

地址:呂梁市離石區濱河南中路218號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