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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午

鎖定
呂午 [1]  ,字伯可,歙縣人。嘉定四年進士,授烏程主簿,郡守致之幕下,事一決於午。守張忠恕,丞相浚之孫,薦午猶力,時忠恕之母就養,而時時躬至簿聽迎午二親入郡,與午皆衣綵衣奉觴上壽,邦人榮之。
伯可
出生地
歙縣
主要成就
嘉定四年進士
本    名
呂午

呂午人物生平

調當塗縣丞。守吳柔勝謂午有操守,俾其子淵、潛定交焉。會司理攝蕪湖縣,廬州遣兩兵會公事,司理遂以廬兵奪縣民為言。柔勝怒,悉置獄,屬午問之。午謂“廬州有公櫝,不可謂奪民”。柔勝愈怒,再以屬午。明日,午入謁,柔勝先令左右問若何,午執前説。柔勝益加怒,謂“我不忍廬兵奪吾百姓”。不出迎午,午坐客位不退,不食。柔勝勉為出,怒不息,欲黥二兵。午徐曰:“廬州初無公櫝則可,有則縣不為處置而反罪廬兵,恐不可。”久之,卒從午請,由是柔勝益知午。
陳貴誼守太平,屬午安集淮南流民。江東提舉徐僑知午在郡,驚喜,闢為幕屬。午欲盡決遣郡事而後行,帖趣行至十八而不以白貴誼,僑貽書貴誼,午始行。既而僑行部,以田事迕丞相史彌遠,以言罷。午還當塗。監温州天富北監鹽場,改知餘杭縣,亦以言罷,公論大不平,然午自此名益重。浙東提舉章良朋留之幕,旋兼沿海制置司事。海寇未平,良朋問策安在。午廉知調軍出海,糧盡即還,軍獲寇物,官盡拘收,乃與制置司幹官施一飛議,糧盡再給,不許擅還,賊舟所有,悉以給軍,海道遂清。

呂午人物評價

差知龍陽縣。豪民陶守忠殺人,正其獄誅之。彌遠雖非賢相,猶置人才簿,書賢士大夫以待用,而午治縣之政亦書之。差兩浙轉運司主管文字,彌遠病久不見客,午入謁,特出迎。運使罷,故不用人,以午護印半年。或問彌遠,何以不注官?彌遠曰:“爾謂護印官不能耶?”午聞之力辭。
差監三省樞密院門兼監提轄封樁上庫。丁父憂,免喪,遷大府寺簿。拜監察御史,帝親擢也。鄭清之喪師,至是丁黼死於成都,史嵩之、孟珙在京湖,嵩之尋升督府。陳韡、杜杲在淮西,王鑑在黃州,計用兵十七萬人,圍始解。獨趙葵在淮東不受兵,而坐視不出兵應援。午疏論:“邊閫角立,當協心釋嫌,而乃幸災樂禍,無同舟共濟之心。”葵以為午黨京湖制司,而嵩之亦憾午,乃遷宗正少卿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出知泉州。初,左丞相李宗勉深以葵之言為疑,會來自淮東者,乃言台官皆以葵交書,獨呂御史無之,宗勉始以午為賢,語人曰:“呂伯可獨立無黨者。”嵩之得彌遠人才簿,心知敬午而內怨所論邊事。及午移浙東提刑,嵩之令鄧詠嗾重複亨論罷,中外不直嵩之。
提舉崇禧觀,再移浙東提刑。復為監察御史,入見,帝曰:“卿向來議論甚明切。”兼崇政殿説書。嵩之雅不欲午在經筵,時殿中侍御史項容孫子娶午從子,嵩之俾容孫上疏避午,欲撼之去,而於法無避。嵩之乃與言路密謀,以為午嘗劾王瓚姻家史洽,遂以瓚為右正言,午即治裝去。上手詔趣留之,午力辭,不允,由是再留,而議論愈不合。
遷起居郎兼史院官,官至中奉大夫,間居一紀卒,年七十有七,累贈至華文閣學士、通奉大夫。子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