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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與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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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與弼(1391年~1469年),初名夢祥,字子傅,號康齋,撫州府崇仁縣(今江西撫州市崇仁縣東來鄉)人。明朝學者、理學家、教育家、詩人,是崇仁學派的創立者,國子司業吳溥的兒子。
早年師從太子冼馬楊溥,精研四書五經。一生不應科舉,講學家鄉,屢薦不出。弟子數百人,著名學者陳獻章胡居仁等都出自他的門下。 [4]  成化五年(公元1469年),吳與弼去世,享年七十九歲。
清代學者黃宗羲的《明儒學案》,將《崇仁學案》位列第一,顯示了吳與弼在明代學術思想界的重要地位。作為理學開山之人,吳與弼創立的“崇仁學派”享譽中外,其下開的“江門之學”、“餘干學派”和稍後的“江右王門之學”是推動中國文化教育第二次下移的開端,為中國思想史從朱熹的智識主義向內省功夫做出了突出貢獻。 [1] 
中文名
吳與弼
別    名
吳康齋
民    族
出生日期
1391年
逝世日期
1469年
職    業
理學家、教育家
主要成就
開創“崇仁之學”
出生地
江西崇仁
代表作品
日錄

吳與弼人物生平

吳與弼書香門第

吳與弼的先祖吳兢為唐朝汴州人,唐睿宗時為朝廷議大夫。吳兢的七世孫吳宣,遷居撫州。吳與弼的高祖吳景南,擅長詩賦,元代理學大儒吳澄曾為其詩集作序。曾祖吳審,“博學、詩藻清麗”。祖父吳涇,遷居崇仁。父親吳溥,官到國子監司業,著有《古崖集》。出生於這樣的家庭,對吳與弼的教育成長有着重要的影響。

吳與弼潛心求學

吳與弼六歲入學,七歲學對句,八九歲在鄉學讀書時,即已嶄露頭角,對文學、天文、律歷、醫卜均有所學。十六歲學詩賦,十八歲習以科舉之業。業永樂已丑年,他年方十九,赴京侍奉時任國子監司業的父親,得拜明代“三楊”之一的冼馬楊溥為師。其時,在其父任所獲讀朱熹所編之《伊洛淵源錄》,自謂“睹道統一脈之傳”,“於是思自奮勵,竊慕向焉,而盡焚當時舉子文字,誓必至乎聖賢而後已”。謝絕與人交往,獨處小樓二年,專心攻讀《四書》、《五經》和洛學(以北宋哲學家、教育家程顥兄弟為首的學派)、閩學(以南宋哲學家、教育家朱熹為首的學派)兩個學派的語錄,無意進入仕途,決心以講授理學,傳播程朱哲學思想為己任。

吳與弼歸鄉講學

據史料記載,吳與弼6歲入學,19歲赴京師金陵求學。偶然讀到宋代理學創始人朱熹的著作,當即放棄科舉考試返回家鄉閉門鑽研。21歲開始講學,從學弟子甚眾,其中不乏學有大成者。 [2] 

吳與弼守義不仕

吳與弼一生不應科舉,講學家鄉,屢薦不出。正統十一年(公元1446年),由山西僉事何自學薦舉入朝,後御史塗謙撫州知府王宇也一再薦舉,他都謝絕不出。
景泰七年(公元1456年),御史陳述又薦舉他入閣講學,帝下詔江西巡撫韓雍前往禮請,他又辭謝不出。
天順元年(公元1457年),大臣石亨大學士李賢上疏薦舉,並派人前往徵召吳與弼進京。第二年五月,授太子左諭德,他上疏請辭。明英宗召入文華殿,諮詢其因,他以“淺陋之學,衰病之軀,有負期待之重,豈敢竊祿為官”力辭。後又多次上疏辭職,並由其子向吏部告以病重,才得以允准。辭官歸裏後,在呈英宗的謝表中力陳十事,説:“一曰崇聖志,二曰廣聖學,三曰隆聖德,四曰子庶民,五曰謹命令,六曰敦教化,七曰清百僚,八曰齊庶政,九曰廣言路,十曰君相一德同心。”詞語懇切,獲明英宗嘉許,派人護送回鄉,並命地方官按月支給倉米,以示關懷。
成化五年(公元1469年),吳與弼病故於家中。

吳與弼主要思想

吳與弼思想概括

吳與弼的理學,“上無所傳”,自學自得,身體力行,他的理學思想,概括起來有四:即天道觀、性善觀、踐行觀、苦樂觀

吳與弼天道觀

“理”,北宋以來理學家所闡明的哲學思想的核心。程朱如此,吳與弼亦如此,他們雖無師承關係,但吳與弼身體力驗,潛心研究,在道德修養和認識方法方面,繼承和發展了程朱的哲學思想,他認為:“萬變之紛紜,而應之各有定理”。就是説,大千世界,萬事萬物,都有它們自身的規律。
吳與弼的學生魏莊渠雲:“天地萬物,血脈相貫”。他主張“存天理,滅人慾”。“窮通、得喪、死生、憂樂,一聽於天”。他所指的“天理”,即是自然法則,這不能説不是唯物的。同時,他把“舉天地之道”,當以“聖人”、“君子”的準則。曾謂:“未至於天道,未至於聖人,不可謂之成人”。在這裏,吳與弼把“天理”,作為一個人道德修養和認識事物的最高標準。主張“天人一理”、“人之所以為人”,是“以其有此理也”。但是,他又認為此“理”,不是所有人的都能領悟的,只有像聖賢那樣的人,才能“窮通其道”,這就是“聖人體天”觀。一個人出處進退,“惟學聖賢為無弊”,“苟一毫不盡其道,即是自絕於天”。人生處世,“須以天地之量為量,聖人之德為德,方得恰好”。
按吳與弼的説法,“聖人”不是高不可攀的神人,而是可以通過學習,修養而達到的。可見,吳與弼對“理”的見解,是符合當時認識規律的。
吳與弼還有一種認識是值得重視的,就是“氣”,乃之天也。提出“天之元氣”觀。他説:“毋以妄想戕真心,客氣傷元氣”。弟子魏莊渠也認為“天地太和,元氣我”。但是,吳與弼把天地元氣,歸結為“三綱五常”的封建倫理道德,就成為形而上學的唯心觀了。“氣”,本身是物質的,而不是精神的東西。

吳與弼性善觀

“人性之本善”是吳與弼繼承、發展孔、孟思想的一個重要方面。覺得“人慾”,有“善惡”、“好壞”之分,但可以“化也”。所謂“化”,就是“使教瑩淨”,即要教育,要修養,要嚴以“責己”,使之“心地純然”。他説:“以責人之心責己,則盡道也”。“凡百皆當責己”,“一毫利心不可萌”。見到他人善、惡的行為,要以其為鑑,反省自己,收斂身心,使自身能夠成為“明德”的“新民”。
吳與弼認為:“明德、新民,雖無二致,然已德未明,邃欲新民,不惟失本末先後之序,豈能有新民之效乎?徒爾勞攘,成私意也”。所謂“新民”,就是有“君子之所養,要令暴慢邪僻之氣不設身體”;這樣,“收斂為至要”,“責人密,自治疏矣,可不戒哉!”縱使“彼以慳吝狡偽之心待我,吾以正大光明之體待之”。當然,他提出的自我道德修養,仍是以“聖德之言”為準繩的。他説:“吾知聖賢之必可學,而學之必可至”。説明要達到“新民”,必須學習“聖人”,加強自我修養,除去各種慾念,用吳與弼的話來解釋就是:“身垢易除,心垢難克。夫心甘情願虛靈之府,神明之舍,妙古今而貫穹攘,主宰一身,而根據抵萬事,本自瑩澈照融,何垢之有?然氣稟物而耳目口鼻四肢百骸之慾,為垢無窮,不假浣之之協,則神妙不測之體,幾何而不化於物哉!”
吳與弼説的“心垢”,就是身外之物及各種私慾。只有“化”去“心垢”,才能到達“性善”的境界。從這裏,我們隱約地可以看到明代早期的理學逐漸向着明代中期王陽明弘揚的心學過渡。這可以説是吳與弼在中國哲學史上的一大奉獻。

吳與弼踐行觀

古之儒者,崇尚躬行實踐。吳與弼完全繼承了儒家這一優良傳統。他用“理”,來約束自己的行為,規範自己的生活,把封建倫常的“理、”,貫穿到自己日常生活中去。以“理”作為衡量一切、分析一切、判決一切、處理一切,分清是與非、正與反、善與惡、得與失,乃至於憂和樂,生與死的標準,使自己成為理想中的“聖人”、“賢者”。要實現這一目的,“必兢兢於日用常行之間,何者為天理而當存,何者為人慾而當去世,涵泳乎聖賢之言,體察乎聖賢之行”。一個人要達到這一步,在吳與弼看來,就需要“慎獨”其心,“居敬”、“窮理”。他説:“人須整理心下”,“不敬則不直,不直便昏昏倒了,萬事如此隳,可不懼哉!”所謂“居敬”,就是“言自處以敬”;所謂“窮理”,就是“窮究事物的道理。
周易·説卦》雲:“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如何“居蔽”、“窮理”呢?吳與弼説:“靜時涵養,動時省察”。他指的“涵養”,即“含容”,修養,就是“克己復禮”。他認為:“一事少含容,蓋一事差,則當痛加克己復禮之功”,“隨遇而安之理”,“事往往急便壞了。”吳與弼還把涵養,比作一大關口,説:“凡怨天憂人,皆是此關不透耳”。並指出:“涵養本源功夫,日用間大得”他指的“省察”,就是用封建倫理的“仁義禮智”四端,來體察自己的言行。“約束身心,此為敬也”。指出:“處大事者,須深沈詳察”,“所得為者,言忠信,行篤敬”。“日用嘉言聖賢聖嘉言善行沃潤之”,強調:“動時工夫尤不易”。黃宗羲在評論吳與弼雲:“先生上無所傳,而聞道最早,身體力驗,只在走趨語默之間,出作入息,刻刻不忘。久之,自成片段……一切玄遠之言,絕口不道”。吳與弼晚年賦詩感慨雲:“荊棘場中二十年,中間回首實堪憐。欲從何處求心性,日用由來總是天。”
由此可知,吳與弼把“天理”、“居敬”、“踐行”,作為自己日常行為的規範,表現出三者一體化的特徵,這是他哲學思想體系的一個突出特點。“深悟、靜虛、動直”,又是吳與弼一個反思式的認識方法。

吳與弼苦樂觀

吳與弼在十九歲時即棄去求功名利祿的科舉業,謝絕交往世俗,潛心於程朱理學,學有所成,“省郡交薦不就”。“寄身於從容無競之境,遊心於恬澹不撓之鄉,日以聖賢嘉言善行沃潤之”。講學鄉間,躬耕食力,粗衣蔽履,飯糲蔬豆,一生過着清貧生活。晚年,家境窘困,負債累累,貧病交攻,終不失志。
明英宗為收人望,三召吳與弼,都稱病篤而不出。完成繼承了儒家“安貧樂道”的傳統遺風。他專攻理學,達到了“物我兩忘,惟知有理”的境界。他説:“貧而樂,未易及也”。又説“聖賢之心如此水,或順或逆,處以理耳,豈以自外至者,為憂樂哉!”吳與弼“力除閒氣,固守清貧”。有一夜大雨傾盆而下,“屋漏無干處”,他泰然自怡,隆冬天氣,他“徹夜甚寒,腹痛,以夏布帳加覆,略無厭貧之意”。在“舊催未還,新債又重”,生計至難的情況下,他仍能“素位而行,不必計較”,説:“富貴不淫貧賤樂,男兒到此是豪雄。然此心極,不敢不勉,貧賤能樂,則富貴不淫矣。貧賤富貴,樂而不淫,宜常加警束,古今幾人臻斯境也”。吳與弼把“富貴不淫,貧賤而樂”當作鑑別“豪雄”的標尺,可見他面對“至難至危”的困境,表現出多少頑強的精神啊!
天順年間,吳與弼七十歲了,“貧病交攻,未免心中不寧”,但他“熟思之,須於此處做功夫,教心中泰然。”並“誓雖寒飢死,不敢易初心也”。他樂觀的吟誦道:“澹為秋水貧中味,和似春風靜後功”,充分表現了吳與弼“窮理”的決心和矢志不渝的堅強信念。

吳與弼桃李芬芳

吳與弼不僅是明初一位著名的理學家,而且是一位著名的教育家。在中國歷史上,他是第一個提出“勞動與讀書相結合”的人,其“教育不能脱離生活”的理論,是他教育思想的一個重要內容。吳與弼教學,“本之以小學、四書,持之以躬行實踐”,常用程子的話勉勵學生説:“當以聖(聖人)為志;言學,當以道(指法則、規律)為志。然進修不可躐等(越級),必先從事於小學,以立其基;然後進乎大學,以極夫體用之全。”要求學生循序漸進,打好基礎;不要好高騖遠,一步登天。
吳與弼主張言傳身教、因材施教、啓發引導、為人師表,把“天理”、“居敬”、“踐行”作為自己日常行為的規範。他的教學方法與眾不同,和學生一起勞動,一起生活,在勞動中講學,在勞動中授教,在勞動中悟“道”。他一生講學鄉間,躬耕食力,粗衣蔽履,飯糲蔬豆,將生活性、實踐性、道德性融為一體,用“理”來檢點日常行為,自我教育,自我反思。他認為“痛省身心,精察物理”,是通向“天道”的階梯。
從其學者數百人,不少學生均成為後來的名人學者,如胡居仁陳獻章婁諒胡九韶、車泰、羅倫謝復、周文、楊傑、饒烈等篤學之士。其弟子後又分成兩派,陳獻章得其“靜觀涵養”,遂開白沙學派之宗;胡居仁、婁諒等“得其篤志力行”,遂啓餘干之學。於此可見其歷史影響之大。與弼品德高潔,襟懷坦白,不計個人恩怨,而學識淵博,人稱“康齋先生”。

吳與弼主要著作

吳與弼重求心得,“不事著述”,故其著作不多,主要有語錄體之《日錄》一卷。今有明末崇禎刻本《康齋文集》12卷。清康熙間將其《日錄》匯入《廣理學備考》,稱《吳先生集》。文章效法歐(歐陽修)蘇(蘇洵父子),認為古文雖然平易,寓理卻很精深。
他的詩文大都是積中發外之作,風格清明峻潔,曲折紆餘,讀了能使人自然興起。有詩7卷,奏議、書信、雜著1卷,記、序、其它各1卷。其詩不下千首,絕句更具特色,詩文清新流暢,淳實近理。文集收入《四庫全書》集部別集類。

吳與弼歷史評價

清人黃宗羲在《明儒學案》中,對他評價説:“康齋倡導小陂,一稟宋人成説。言心,則以知覺而與理為二;言功夫,風靜時存養,動時省察。……其相傳一派,雖一齋、莊渠稍為轉手,始不敢離此矩榘也。白沙出其門,然自敍所得,不關聘君,當為別派。於戲!推輪為大輅之始,增冰為積水所成,微康齋,焉得有後時之盛哉!”
在中國歷史上,吳與弼第一個提出“勞動與讀書相結合”,和學生一起勞動,一起生活,在勞動中講學,在勞動中授教,在勞動中悟“道”。近代教育家陶行知倡導的“生活教育”,正是源於吳與弼的這一教育思想。同時,吳與弼敢於挑戰孔子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的重儒輕商思想,提出“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其外”,推動工農商賈儒學化,並造就了明代以來一大批學士放下身段經商,形成了中國特有的儒商階層,影響至今。
吳與弼及其所開創的“崇仁之學”,對明代學術思潮的興起具有“啓明”的作用。同時,發生在明代的中國歷史上第二次文化下移,是由以王陽明為代表的思想家們推動並完成。而此前,吳與弼發儒學往工農商賈轉向之端,推動中國文化教育發生了縱向的傳遞傳播,使儒學由上而下走向社會下層民眾,走向工農商賈,意義重大。加之,王陽明的老師又是吳與弼的弟子,由此眾多專家學者均認為吳與弼創立的“崇仁之學”是第二次文化下移的發端。在吳與弼一生中,最具傳奇色彩也最廣為人知的故事,就是他被朝廷召入京城,卻三度堅辭皇上授官的情節。 [2] 

吳與弼主要成就

明代理學大儒吳與弼創立了“崇仁學派”,被《明儒學案》列為第一學案。他們倡導的“天人合一,萬物同體;知行合一,仁信禮義”的哲學思想,體現了中華“和”文化的深刻內涵,影響深遠,他們與北宋地理學家、文學家樂史,元末明初文學家虞集均被載入《中國思想評傳》。 [3] 

吳與弼吳與弼墓

吳與弼墓 吳與弼墓
吳與弼墓位於今江西崇仁縣六家橋鄉曹坊熊家村西南高地上,為撫州市第一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墓葬封土高1.5米,直徑2米,墓前20米處立“望碑”兩方,一鐫“大明理學名儒吳康齋先生墓”,一鐫“聘君吳康齋先生墓”。冢前墓碑僅書“明吳康齋墓”。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