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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猛

(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鎖定
吳 猛,男,現任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三級高級法官 [1] 
中文名
吳猛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江蘇鎮江
出生日期
1966年08月

吳猛基本信息

吳猛,男,漢族,1966年8月生,江蘇鎮江市人,中共黨員。1987年7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三級高級法官。現任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 

吳猛工作履歷

1987年7月參加工作以來,長期的民事審判工作實踐,培養了他嚴謹的工作作風和精湛的調解藝術。他堅持人民利益至上,把“公正和效率”作為永恆的追求。二十多年來,他所主審的數千件民商事案件調解率高達82.5%,且沒有一件被上級法院改判或者發回重審,創下了發回改判率的零記錄。為此,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為吳猛同志記個人一等功並號召全省法官,尤其是青年法官向吳猛同志學習。他被譽為“全省法院優秀青年法官的楷模”和“新時期優秀共產黨員的傑出代表”。在“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他被鎮江市委確定為先進典型。 [2] 

吳猛獲獎記錄

因工作成績突出,他多次立功受獎。2002年8月,他被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榮記個人一等功。同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模範法官;2003年1月被團中央等十三部委授予中國優秀青年衞士稱號;多年來,他多次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先進工作者、鎮江市學雷鋒先進個人、“希望工程”愛心使者、鎮江市希望工程有功個人、鎮江市文明法官、鎮江市人民滿意的法官、鎮江市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鎮江市精神文明建設十佳個人、江蘇省人民滿意的法官,江蘇省傑出青年衞士,並多次榮立個人三等功。此外,他還榮獲“江蘇省十大傑出青年”提名獎;“江蘇省新長征突擊手”、“江蘇省青年崗位能手”。被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改革開放30年英模紀念章”。2005年4月,被江蘇省人民政府授予“江蘇青年五四獎章”;2006年11月,被鎮江市人大常委會授予“鎮江市人民獎章”;在潤州區人民法院擔任黨組書記、院長期間,他帶領全院幹警奮力拼搏,使得潤州區人民法院連續三次榮獲集體“一等功”,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法院黨建工作先進集體”;“全國優秀法院”榮譽稱號。“七位一體”法院文化和“紅色課堂”黨建品牌在全國產生一定影響。2014年1月調任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工作以後,他再次因工作成績突出多次被組織部門嘉獎,2018年2月因在十九大維穩工作中成績突出被鎮江市委,市政府授予“個人二等功”。2018年7月因在人民法院工作滿三十年成績突出。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天平榮譽獎章”。 [2] 

吳猛人物兼職

2013年以來,先後擔任中國法學會會員、鎮江市法學會副會長、鎮江市法學會民法、民訴法研究會會長、鎮江市法官協會副會長、鎮江市仲裁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攝影家協會會員、江蘇省攝影家協會理事、中國攝影著作權協會鎮江地區副首席總裁、鎮江市攝影家協會副主席等職務。獲獎文章有《Trips協議與我國現行知識產權司法制度的民事救濟措施和臨時保護措施》、《司法改革語境下的錯案追究的變與不變》、《行政訴訟撤訴申請審查規則的缺失與完善》、《法院隊伍建設視野下黨建工作的創新和實踐》等;主編的攝影著作有《影像大西路》、《喀什風情》、《吳猛航拍鎮江》等。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