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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炳
(明朝末年官員)
鎖定
吳炳人物生平
吳炳於萬曆四十七年(公元1619年)中進士後,任湖北武昌府蒲圻縣知縣。吳炳嚴謹執法,不徇私情,深得民心。後任江西提學副使,不久又調任工部都水司主事。這時,正值修建被燒的三殿,吳炳對工匠很體貼,關心他們的生活疾苦,深受工匠愛戴。在任福州知府時,福建沿海一帶的劉香為寇,擾亂沿海居民,十分猖獗。撫軍熊文旵兵敗舟焚,想沒收外國商人的金銀財物,作為賠償這筆費用,囑吳炳偽造外國商人的罪狀,打入監獄。吳炳説道:“殺人媚人,吾不忍也。”福建有個叫陳晃的人,因為向權貴行賄而得祿位的事敗露,企圖逃脱罪責,便託庫使曾士高用千金賄賂吳炳,也被他嚴辭拒絕。後來,吳炳因看不慣官場中的營私舞弊,便託病告歸鄉里。吳炳回鄉以後,居住宜城南門外五雲莊的“粲花別墅”,潛心詩文與戲劇創作。
崇禎年間,吳炳由大司馬陸完學推薦,擔任江西提學副使。在崇禎皇帝朱由檢自縊(公元1644年)之後,他便流寓廣東。
隆武二年(公元1646年)十月,桂王朱由榔在廣東肇慶即帝位,改次年(公元1647年)為永曆元年。一月,吳炳被授為兵部右侍郎,從至桂林。二月被拜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仍兼兵部右侍郎的職務。四月,隨同永曆帝至湖南武岡。
八月二十四日,聽説清兵將到,便急忙和永曆帝一起奔向湖南靖州。當時情勢十分危急,永曆帝命吳炳護送太子到湖南城步,同往的只有吏部主事侯偉時。到達時,城池已經被清兵佔領,稍戰即為清兵所俘,但被俘後堅貞不屈,於是被囚于衡州七郎廟的觀音閣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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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曆二年(公元1648年)正月十八日,連續絕食7天而亡。他在臨終前寫了一首絕命詩,詩中有“荒山誰與收枯骨,明月長留照短纓”之句。
乾隆四十一年(公元1776年)賜諡“忠節”。葬宜城南門外山門村石亭埠,後人將他和族侄吳貞毓一道供奉在宜城西廟巷“二忠節祠”內。
吳炳個人作品
吳炳著有《説易》《雅俗稽言》《絕命詩》等,同時,還精心編撰劇本多種,尤以《綠牡丹》《畫中人》《西園記》《情郵記》《療妒羹》5個劇本最為著名,後人把這5個戲劇合稱《粲花五種》(又名《石渠五種曲》《粲花齋五種曲》)。其中《綠牡丹》名列《中國十大古典喜劇集》,為越劇保留劇目,久演不衰;《西園記》為崑劇傳統劇目之一,並相繼與《畫中人》搬上銀幕。
吳炳社會評價
吳炳為官清廉、忠貞,不僅是明朝的一代忠良,而且喜好吟詩作賦,愛好書法,尤其擅長編劇作曲,造詣精深,也是一位傑出的戲劇家。我國著名作家、文學史家鄭振鐸在《插圖本中國文學史》中稱吳炳、孟稱舜、範文若“同為臨川派的最偉大的劇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