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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濤

(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原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

鎖定
吳濤,男,出生於1969年7月,四川理縣人。曾任成都市錦江區副區長、成都市公安局錦江區分局局長。
2014年1月22日,吳濤涉嫌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 [1] 
中文名
吳濤
國    籍
中國
籍    貫
四川理縣
出生日期
1969年07月

吳濤人物履歷

曾任成都市大邑縣縣委常委、公安局局長;成都市蒲江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成都市青羊區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青羊區公安分局局長。
2011年12月,任成都市公安局錦江區分局黨組書記、黨委書記、局長;
2012年,任錦江區公安局分局局長,錦江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 [2] 

吳濤人物事件

吳濤被曝劣跡

吳濤與李春城關係非常密切,被認為是李春城的“管家”。在李春城擔任成都市委書記期間,李春城家住浣花溪,此地歸青羊區管轄,而吳濤正好是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局長。
李春城之妻曲松枝被查也有兩個護照,該身份資料就由吳濤幫助辦理。從2005年到2012年期間,曲松枝多次往返於意大利、阿聯酋等國家,記錄顯示也有兩個護照信息,而後查出吳濤本人有多個身份證和護照。
吳濤還存在生活作風問題,並且在四川某地經營一個礦場,並稱紀檢部門已經對此事展開調查。 [2] 

吳濤接受調查

2013年6月22日,吳濤已被紀檢部門帶走接受調查。
經調查,吳濤有4個護照,這些護照都通過公安系統辦理。在5月中旬就準備攜鉅款出逃。四川省公安廳通過其“假護照”尋找其下落,隨後將其控制。另外,參與辦理護照的相關人員也被調查。成都市政府一位不願具名的官員介紹,吳濤調任錦江區分局後,便很少到單位上班,連副局長平時都很少見到他。他出事主要可能是在青羊區任職時的事情,或與李春城案也有牽連。
2013年6月24日,成都市公安局新聞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尚未接到相關信息。成都市公安局錦江區分局局長一職由成都市公安局紀委書記、督察長陳智代管。
2013年6月25日,錦江區政府網站的信息公開中的“錦江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吳濤”等內容已被撤去,而吳濤的電話一直處於關機狀態。成都市公安局紀委書記陳智未否認此事,他表示“具體情況請你問紀委”,而成都市紀委對此尚未表態。 [3] 

吳濤公開宣判

2013年11月21日,成都市中級法院在青白江法院開庭審理原錦江公安分局局長吳濤案。公訴機關指控吳濤犯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等三宗罪。在近3個小時的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指控證據,吳濤及辯護律師進行了辯護。最後,法官宣佈休庭,該案沒有當庭宣判。
2014年1月22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吳濤,涉嫌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犯罪案。經一審判決,被告人吳濤受賄案、判處有期徒刑11年;犯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6個月。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