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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法憲

(原中國人民解放軍副總參謀長兼空軍司令員)

鎖定
吳法憲(1915年-2004年),江西永豐人。1930年參加中國工農紅軍,同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32年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中將軍銜。曾任解放軍副總參謀長兼空軍司令員 [1] 
“文化大革命”中,吳法憲參與林彪反革命集團篡奪黨和國家最高權力的陰謀活動。1973年被開除黨籍,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1981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確認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判處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1] 
2004年10月17日,吳法憲因病逝世,享年89歲 [4] 
中文名
吳法憲
別    名
吳文玉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江西省永豐縣
出生日期
1915年
逝世日期
2004年10月17日

吳法憲人物生平

1930年參加中國工農紅軍,同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32年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曾任紅十二軍第一O五團政治處青年幹事,紅二十二軍第六十四師政治部青年科科長,紅一軍團第二師六團政治處青年幹事。參加了中央革命根據地第一至第五次反“圍剿”;長征中任紅一軍團第一師二團總支書記。到達陝北後任紅一軍團第二師二團政委。
抗日戰爭爆發後任八路軍第一一五師三四三旅六八五團政治處副主任。後任第六八五團政委。
1938年10月奉命由山西挺進山東。同年底到達湖西地區,任蘇魯豫支隊政治部主任,後任支隊政委。
1940年5月奉命率部南援華中,任八路軍第五縱隊政治部主任。
1941年任新四軍第三師政治部主任。抗日戰爭勝利後赴東北。
1946年任遼西軍區副政委,東北民主聯軍第二縱隊政委。
1949年任第四野戰軍三十九軍政委,第十四兵團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參加了遼瀋、平津等戰役。
新中國成立後,任第十三兵團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1950年任空軍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1955年曾被授予中將軍銜 [2] 
1957年任空軍政委。1965年任空軍司令員。
1967年任解放軍副總參謀長兼空軍司令員。
1969年,參加黨的九大,是中共九屆中央政治局委員。
“文化大革命”中參與林彪反革命集團篡奪黨和國家最高權力的陰謀活動。1973年被開除黨籍,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
1981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確認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判處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1] 
1981年8月,鑑於吳法憲認罪態度很好,加上考慮他過去有戰功,且年事已高,身體不好,中央作出了對吳法憲“保外就醫”的決定。
1981年8月下旬,吳法憲出獄,和妻子、子女團聚。他一家被安排到濟南居住。中央每月給他一定的生活補貼,還經常派醫生定期為他檢查身體。在晚年,吳法憲仍然與他老伴相濡以沫,兩個人在家裏一起讀書、看電視,出門也結伴而行。他和老伴的晚年生活,由他的一個女兒照顧 [4] 
2004年10月17日,吳法憲因病逝世,享年89歲 [4] 

吳法憲家庭情況

妻子:陳綏圻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