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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沉

鎖定
吳沉(?~1386),字浚仲,浙江蘭溪人,元朝國子博士吳師道之子,官至東閣大學士
全    名
吳沉
浚仲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浙江蘭溪
逝世日期
1386年
主要成就
認為“孔子封王為非禮”
主要作品
《精誠錄》
最高官職
東閣大學士

吳沉人物生平

吳沉博覽羣書,學習朱熹何基王柏金履祥許謙之學,以學問品行聞名,數次被徵召為縣學訓導,沒有上任。明太祖攻克婺州,召吳沉及同郡許元、葉瓚玉、胡翰、汪仲山、李公常、金信、徐孳、童冀戴良吳履、孫履、張起敬聚餐於宮中,日令二人進講經史。歷任郡學訓導。
洪武十二年(1379)十月,郡守以博學儒士舉薦他到京師,誤上其名為“信仲”,授翰林院待制。吳沉對修撰王釐説:“名誤不更,是欺罔也。”於是準備將真相上報朝廷。王釐説:“國法方嚴,恐觸上怒”。吳沉不從,毅然前往吏部請求改正。明太祖知道後,大喜説:“誠愨人也。”於是重用他,召侍左右。十一月甲午朔,明太祖觀《漢紀》,對吳沉説:“人君理財之道,視國如家可也。一家之內,父子不異貲,其父經營儲蓄,未有不為子計者。父子而異貲,家必隳矣。君民猶父子也,若損民以益君,民衣食不給而君獨富,豈有是理哉。”丁酉,明太祖論持身保業之道,又對吳沉説:“人當無所不謹,事雖微而必慮,行雖小而必防,不慮於微,終貽大患,不防於小,終虧大德。謹小行而無巳者,則可以成大善,忽細事而不戒者,則必至於成大惡。常人且然,況人君乎?”吳沉對答:“”聖慮及此,誠社稷永安之道。”明太祖説:“安生於危,危生於安,安不克慮,則能致危,危而克慮,則能致安。在於能謹與否。”明太祖到奉天門視朝結束後,又對吳沉説:“人君治天下,進賢、納諫二者,切事也。”吳沉回答説:“求之於古,克行者,鮮矣。是故亂日常多,治日常少。明太祖説:“使其真知賢者能興其國,何有不好?真知諫者在於患己,何有不納?惟其知之不真,是以於己難入。若誠能好賢,則不待招來,而賢者自至。誠能納諫,則不待旌賞而諫者畢來。”吳沉回答説:“陛下之言及此,國家興治之要也。”不久,因奏對錯誤,降任編修
洪武十三年(1380)六月乙亥,復任待制。甲申,復降編修,吳沉推薦教授童冀、儒士吳慎,明太祖遣使徵召。
洪武十四年(1381)冬十月辛酉,給事中鄭相同進言:“故事啓事東宮,惟東宮官屬稱臣,朝臣則否。今一體稱臣,於禮未安。”吳沉反駁説:“東宮,國之大本。尊東宮,所以尊主上也。相同言非是。”得到明太祖的採納。
洪武十五年(1382)三月,以奏對失旨,降任渭源縣學教諭,沒有上任,留任翰林院典籍。十一月戊午,擢東閣大學士
洪武十六年(1383)二月己丑,進《精誠錄》。起初,明太祖祭祀太廟,致齋於武英殿,對吳沉説:“聖賢立教有三:曰敬天,曰忠君,曰孝親。散在經卷,未易會其要領。爾等以三事編輯。”書成,明太祖賜名《精誠錄》,命吳沉撰寫序言。六月,明太祖到謹身殿,吳沉進講《周書》,至“國則罔有立政,用憸人”。明太祖説:“甚矣,國家不可有小人。有小人必敗君子,故唐虞禹稷,必去四凶。魯用仲尼,必誅正卯”。吳沉進曰:“書言去邪勿疑,所以深致其戒”。明太祖説:“國家不幸有小人,如人蓄毒藥,不急去之,必身患小人,巧於悦上,忍於賊下,人君若喜其順,已而恣其所為,將無所不至矣”。吳沉説:“小人中懷奸邪,而其言甚似忠信,不可不察”。明太祖説:“然小人善於逢迎,彼知人主所樂者,不顧非義,乃牽合附會,曰是不可不為。知人主不樂為者,不顧有益於國家,亦牽合附會,曰是不必為,此誠國之賊也,自古知人固難,而知言亦不易也”。八月丙戌,考功監彈劾他進講後其怠職,降任翰林院侍書。後改任國子博士文治大興,唯獨吳沉説兵不可廢,因言《武經七書》多依託之言,惟《司馬法》與孫吳可信。昔者齊威王使其大夫追論古《司馬兵法》,附以田穰苴之説。今所傳者,非齊之全書矣,宜孫吳之盛行也。聖人之兵,昭文德而威不軌者也。所以生人也,非殺人也,御亂也,非為亂也,尚義也,非尚詐也。孫子曰:“兵,詭道也”。吾恐非聖人意也,間嘗以易、詩、書、禮、論、孟諸經詞義有涉於戎事者,輯而類之,定為五篇:一曰兵象,二曰兵用,三曰兵禮,四曰兵詩,五曰兵訓,彙總成書為《六經師律》。
洪武十九年(1386)七月丁丑,以年老生病,請求致仕,得到允許,不久去世。 [1-2] 

吳沉主要成就

吳沉曾著辯,言“孔子封王為非禮”。後來,布政使夏寅國子祭酒丘浚皆沿用他的説法。至嘉靖九年(1530),更定祀典,改稱“至聖先師”,實自吳沉發起。 [1] 

吳沉親屬成員

父:吳師道 [1-2] 

吳沉人物評價

黃佐:沉富蓄遠覽,志負經濟,三進三黜,而無喜愠,人以此多之。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