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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汝納

鎖定
吳汝納,澧州人,唐朝大臣,韶州刺史吳武陵兄子,“牛李黨爭”中牛黨成員,依附白敏中崔鉉等人,藉由其弟吳湘貪污案參與迫害李德裕,官至顯位。
本    名
吳汝納
所處時代
唐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澧州
主要成就
加入牛黨,依附牛黨權勢官居顯位

吳汝納人物生平

吳汝納的叔父吳武陵因犯貪污罪,被貶為潘州司户。吳汝納進士擢第,但因為叔父犯法牽連,過了很久都沒有調官。唐武宗會昌年間,才擔任河南府永寧縣尉。
當初吳武陵被判貪污罪時,李德裕擔任宰相,將其貶官,所以吳汝納因為不升官心懷怨恨,就投靠了李宗閔楊嗣復一黨,一同杜撰誹謗之言。當時正逢吳汝納之弟吳湘擔任江都尉,被部下人民狀告也犯了貪污罪,還娶了百姓顏悦的女兒為妻,超出法度。節度使李紳觀察判官魏鉶審理此事,得到吳湘貪污證據確鑿,吳湘因此伏法。其妻顏氏、顏氏繼母焦氏,都受笞刑後釋放。李紳又令江都令張弘思派船監送顏氏和吳湘的子女到澧州去。
等到揚州呈上案件詳情,眾人議論認為李德裕一向憎恨吳氏,懷疑是李紳羅織構成的罪名。諫官便上疏論奏此事,朝廷就派御史崔元藻為制使,重新審核吳湘案。崔元藻核查得出吳湘在任時妄破程糧錢,計算其贓款符合法律判罪規定;至於憑藉官勢強取顏氏為妻一事,崔元藻則認為顏悦以前是青州衙推而並非平民,且其女顏氏是顏悦和前妻王氏所生,而王氏是世家大族之女,焦氏並非顏氏生母,這一點和揚州案略有不同。李德裕認為崔元藻毫無主見,上奏將其貶為崖州司户
吳汝納作為吳湘的哥哥,此時上奏訴冤,説李紳在淮南依靠李德裕的權勢,枉殺了自己的弟弟。朝廷就又追還崔元藻重新審問。崔元藻痛恨李德裕,又暗中受到白敏中、崔鉉、令狐綯等人的引誘,就稱吳湘雖然貪污,但罪不至死。又説顏悦其實並非百姓,這一案件是鄭亞首先發起,陸渾縣令元壽幫助李恪落成實情,再由李回將其上疏朝廷。於是朝廷下令三司詳細審理此事。因此李德裕被兩次貶官,李回、鄭亞被驅逐出朝。吳汝納、崔元藻因協助此事被崔鉉、白敏中、令狐綯所褒賞,都被提拔到顯要官職。 [1] 

吳汝納主要成就

參與迫害李德裕、李紳一黨,官至顯位。

吳汝納史料記載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三·列傳第一百二十三》,附於李紳的列傳之後。 [1] 

吳汝納親屬成員

吳汝納叔父

吳武陵,進士登第,歷任尚書員外郎、忠州刺史、韶州刺史,因貪污罪被貶為潘州司户。

吳汝納弟弟

吳湘,官至江都尉,因貪污罪被李紳處死。

吳汝納弟媳

顏氏,顏悦之女。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