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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桂英
(湖南省委常委、長沙市委書記)
鎖定
現任湖南省委常委、長沙市委書記,長沙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
- 中文名
- 吳桂英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河北唐山
- 出生日期
- 1966年2月
- 畢業院校
-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
吳桂英人物履歷
1984.09-1988.09 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系國際經濟法專業學習;
1988.09-1990.02 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系經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
1990.02-1991.04 北京南郊牛奶公司經營科法律顧問;
1991.04-1993.06 北京市工商局法制處科員;
1993.06-1994.06 北京市工商局法制處副主任科員;
1994.06-1994.08 北京市工商局法制處主任科員;
1994.08-1998.12 北京市工商局法制處副處長(其間:1995.04-1996.04北京市委研究室綜合處掛職鍛鍊);
1998.12-2000.06 北京市工商局法制處處長;
2000.06-2001.11 北京市工商局機場分局局長;
2001.11-2003.09 北京市計委副主任;
2003.09-2008.05 北京市發改委副主任;
2008.05-2008.09 北京市朝陽區委常委、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2008.09-2012.07 北京市朝陽區委常委、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北京商務中心區管委會主任
(2006.03-2010.03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科學技術哲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哲學博士學位);
2012.07-2012.11 北京市朝陽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代理區長,北京商務中心區管委會主任;
2012.11-2012.12 北京市朝陽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北京商務中心區管委會主任;
2012.12-2015.09 北京市朝陽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
2015.11-2018.01 北京市朝陽區委書記;
吳桂英職務任免
吳桂英人物事件
2023年5月,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湖南省委常委、長沙市委書記吳桂英在湖南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中的失職失責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該事故的發生是問題長期發展積累的結果,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黨委和政府等有關單位、部門及人員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吳桂英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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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
- 1. 副省長吳桂英簡歷 .湖南省人民政府門户網站[引用日期2018-05-26]
- 2. 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9號) .湖南人大網[引用日期2019-01-21]
- 3. 吳桂英辭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 .星辰在線[引用日期2021-03-31]
- 4. 吳桂英同志任省委常委、長沙市委書記 .新湖南[引用日期2021-02-10]
- 5. 吳桂英同志簡歷 .紅網[引用日期2021-02-10]
- 6. 吳桂英任長沙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時政- .長沙晚報網[引用日期2021-03-03]
- 7. 傅奎辭任湖南省監委主任 吳桂英辭任副省長(圖|簡歷) .中國經濟網[引用日期2021-03-31]
- 8. 吳桂英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圖/簡歷)-中新網 .中新網[引用日期2021-04-04]
- 9. 新一屆長沙市委領導班子選舉產生 .澎湃[引用日期2021-09-25]
- 10. 新一屆湖南省委常委班子亮相 .湖南日報[引用日期2021-11-28]
- 11. 755人!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單公佈 .新湖南.2023-01-10[引用日期2023-01-10]
- 12. 4名中管幹部因湖南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被問責 .新華網[引用日期202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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