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吳桂英

(湖南省委常委、長沙市委書記)

鎖定
吳桂英,女,漢族,1966年2月出生,河北唐山人,1990年2月參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哲學博士學位,研究員、高級經濟師。 [8] 
現任湖南省委常委、長沙市委書記,長沙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
中文名
吳桂英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河北唐山
出生日期
1966年2月
畢業院校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

吳桂英人物履歷

1984.09-1988.09 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系國際經濟法專業學習;
1988.09-1990.02 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系經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
1990.02-1991.04 北京南郊牛奶公司經營科法律顧問;
1991.04-1993.06 北京市工商局法制處科員;
1993.06-1994.06 北京市工商局法制處副主任科員;
1994.06-1994.08 北京市工商局法制處主任科員;
1994.08-1998.12 北京市工商局法制處副處長(其間:1995.04-1996.04北京市委研究室綜合處掛職鍛鍊);
1998.12-2000.06 北京市工商局法制處處長;
2000.06-2001.11 北京市工商局機場分局局長;
2001.11-2003.09 北京市計委副主任;
2003.09-2008.05 北京市發改委副主任;
2008.05-2008.09 北京市朝陽區委常委、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2008.09-2012.07 北京市朝陽區委常委、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北京商務中心區管委會主任
(2006.03-2010.03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科學技術哲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哲學博士學位);
2012.07-2012.11 北京市朝陽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代理區長,北京商務中心區管委會主任;
2012.11-2012.12 北京市朝陽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北京商務中心區管委會主任;
2012.12-2015.09 北京市朝陽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
2015.09-2015.11 北京市朝陽區委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 [5] 
2015.11-2018.01 北京市朝陽區委書記;
2018.01-2021.02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1] 
2021.02-2021.03 湖南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長沙市委書記; [4] 
2021.03- 湖南省委常委、長沙市委書記,長沙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 [3]  [6-7]  [9-10] 
湖南省第十三屆、第十四屆人大代表 [2]  [11] 

吳桂英職務任免

2021年11月28日下午,中國共產黨湖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吳桂英為省委常委。 [10] 

吳桂英人物事件

2023年5月,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湖南省委常委、長沙市委書記吳桂英在湖南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中的失職失責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該事故的發生是問題長期發展積累的結果,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黨委和政府等有關單位、部門及人員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吳桂英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12] 
參考資料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