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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忠市科學技術局
鎖定
吳忠市科學技術局職能轉變
吳忠市科學技術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科技創新、防震減災、知識產權體系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技術創新中心等科技平台建設,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三)負責實施科技扶貧、科技特派員工作;負責農村科技示範和先進適用技術的示範應用。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負責管理產業研究與開發經費;管理市本級科技發展項目經費。
(五)承擔各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和管理。
(六)負責市區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緊急救援和科普宣傳工作;負責制定和完善地震應急預案;負責市區地震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提供市區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確認服務。
(七)負責組織協調知識產權保護,開展專利行政執法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進行查處;組織協調專利申請、利用和服務工作;負責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科技創新團隊建設有關工作。
(九)指導技術市場、技術中介機構的發展。
(十)承辦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
吳忠市科學技術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學技術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宣傳、人事、財務、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重大科技調研活動;承擔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擬訂科技政策,提出相關政策建議並監督執行;擬訂並組織實施創新體系建設規劃、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組織有關綜合性重要材料的起草、審核工作。
(二)工業與知識產權科
負責監督管理國家、自治區和吳忠市工業領域各類科技專項和科技計劃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試點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工作;指導科技企業孵化器、生產力促進中心建設;負責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宣傳普及工作;開展專利行政執法,調解處理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承辦知識產權違法案件舉報投訴工作。
(三)農業與社會發展科
負責監督管理國家、自治區和吳忠市農業領域各類科技專項和科技計劃的實施;承擔國家和自治區農業科技園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承辦農業農村領域民生科技任務和科技扶貧工作;指導科技特派員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國家和自治區人口健康、生態環保、公共安全和社會管理等領域的科技專項、各類科技計劃的實施;負責監督管理科技惠民計劃的實施。
(四)防震減災科
吳忠市科學技術局人員編制
市科學技術局行政編制9名,全額預算事業編制8名。其中:黨組書記1名、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4正2副。
吳忠市科學技術局附則
(一)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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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市科學技術局“三定方案” .吳忠市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7-06-21]
- 2. 吳忠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官網[引用日期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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