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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國
(山西省呂梁市委原副書記)
鎖定
- 中文名
- 吳志國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日期
- 1953年11月
- 畢業院校
- 山西大學
- 出生地
- 山西呂梁
吳志國人物履歷
1983年12月至1992年12月,歷任共青團呂梁地委副書記、中陽縣委副書記、呂梁地委政法委副書記、共青團呂梁地委書記;
1992年12月至1995年03月,任嵐縣縣委副書記、縣長;
1995年03月至1996年06月,任嵐縣縣委書記、縣長;
1996年06月至1998年06月,任嵐縣縣委書記;
1998年06月至2003年06月,任離石市委書記;
2003年06月至2004年02月,任呂梁地委委員;
2004年02月至2009年07月,任呂梁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09年07月至2012年04月,任呂梁市委常委、副市長;
2012年04月至2012年07月,任呂梁市委副書記、副市長;
2012年07月至2013年12月,任呂梁市委副書記;
吳志國人物事件
吳志國違紀被查
吳志國開除黨籍
2020年10月27日,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監委對呂梁市委原副書記吳志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吳志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以及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在企業經營、融資借款、職務提拔和職務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吳志國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吳志國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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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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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山西省呂梁市委原副書記吳志國被查 .新京報網.2020-04-30[引用日期2020-04-30]
- 2. 66歲呂梁市委原副書記吳志國被查 曾任離石市委書記(簡歷) .中國經濟網[引用日期2020-5-4]
- 3. 山西省呂梁市委原副書記吳志國被開除黨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2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