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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勇

(四川省廣安市鄰水縣原西天鄉走馬村村委會主任)

鎖定
吳志勇,男,出生於1965年9月,曾任廣安市鄰水縣原西天鄉走馬村村委會主任。
2022年9月,因犯職務侵佔罪,吳志勇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違法所得97萬餘元予以退賠。 [1] 
中文名
吳志勇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65年9月 [1] 
性    別

吳志勇人物經歷

曾任廣安市鄰水縣原西天鄉走馬村村委會主任。 [1] 

吳志勇人物事件

吳志勇違紀通報

2018年4月,廣安市紀委通報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吳志勇位列其中。
通報中提到,2017年11月17日,吳志勇在家中為自己操辦50歲生日宴,並收受貧困户和村組幹部等11名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共計1800元。2018年2月,吳志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收受的禮金已退還。 [1] 

吳志勇出逃被捕

2018年,吳志勇以身體狀況不佳為由,向原西天鄉人民政府提交辭職申請後,連夜踏上逃亡之路。
2022年2月,經過多方努力,專案組人員在貴州省六枝特區的一個荒廢煤廠將吳志勇逮捕歸案。 [1] 

吳志勇開除黨籍

2022年2月,吳志勇被查,後被開除黨籍。通報中提及,吳志勇在處理村集體事務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村集體資金非法佔為己有,數額巨大,涉嫌職務侵佔罪。 [1] 

吳志勇依法判刑

2022年9月,因犯職務侵佔罪,吳志勇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違法所得97萬餘元予以退賠。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