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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德新

(貴州省安順市普定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原副局長)

鎖定
吳德新,男,漢族,1970年10月出生,貴州普定人,大學學歷,1995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貴州省安順市普定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 [1] 
2020年12月,吳德新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1] 
中文名
吳德新
民    族
漢族
籍    貫
貴州普定
出生日期
1970年10月

吳德新人物履歷

1995年7月至1999年7月,系貴州省普定縣化處鎮黨政辦工作員;
1999年7月至2004年9月,任貴州省普定縣化處鎮黨政辦副主任;
2004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貴州省普定縣化處鎮黨政辦主任;
2013年12月至2016年5月,任貴州省普定縣化處鎮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2016年5月至2019年4月,任貴州省普定縣化處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19年4月至今,任貴州省普定縣退役軍人事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吳德新人物事件

吳德新違紀被查

2020年6月12日,據安順市紀委市監委消息,經中共普定縣委批准,普定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吳德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吳德新依法雙開

2020年12月,經中共普定縣委批准,普定縣紀委縣監委對普定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原副局長吳德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德新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
吳德新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缺失,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普定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普定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吳德新開除黨籍處分;由普定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