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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建華

(會同縣林業局二級機構連山綜合林場副場長)

鎖定
吳建華 會同縣林業局二級機構連山綜合林場副場長,2014年12月2日,吳建華以喬遷新居的名義共違規操辦酒宴5桌,且違規收受禮金,被縣林業局行政警告處分。
中文名
吳建華
工作單位
會同縣林業局二級機構連山綜合林場
職    務
副場長

吳建華人物簡介

會同縣林業局二級機構連山綜合林場副場長

吳建華違紀通報

會同縣林業局二級機構連山綜合林場副場長、苗圃主任吳建華違規操辦喬遷酒宴問題。2014年12月2日,吳建華以喬遷新居的名義共違規操辦酒宴5桌,接受親戚以外的人員參加並違規收受禮金580元。縣林業局給予吳建華行政警告處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