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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叔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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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叔告,福建莆田(今福建莆田)人,字君謀。生於宋光宗紹熙四年(1193),卒於宋度宗鹹淳元年(1265),宋理宗端平二年(1235)乙未科狀元
中文名
吳叔告
籍    貫
福建莆田
出生日期
宋光宗紹熙四年(1193)
逝世日期
宋度宗鹹淳元年(1265)
君謀

吳叔告人物簡歷

吳叔告中狀元後,即被授為秘書郎,倍受理宗器重。吳叔告多次上疏,所言皆中時弊。不久,出知撫州(今江西撫州),在任期間,拯危扶善,抑邪除惡,以端正社會風氣為先,政績卓著。改任嚴州(今浙江建德)知州後,入為刑部侍郎,因不善於迎合,被朝廷內外所譏斥,被貶一秩。景定中(126O—1264),召為尚右郎官,累官至大理少卿。吳叔告好學不怠,但為人性狷介寡合,後不願為官,乞請引退,被詔準,欣然迴歸故里。鹹淳元年(1265),病逝於家,享年七十三歲。
恭和御製賜吳叔告已下聞喜宴詩》作者洪諮夔朝代:宋代 致主唐虞澤兆民,賢才端是國精神。
作人慾返皇風古,拔士先隨聖化新。
收斂文章歸獻替,安排事業到彌綸。
宸章屬望丁寧甚,上答天恩莫愛身。

吳叔告人物生平

吳叔告參加科舉考試的策論題目是《發強密察》,主要論述如何發奮圖強,勵精求治,明察秋毫,遠離奸妄小人,擢用忠直為國,敢於冒死直諫,有才有德的賢人。吳叔告的策論切中時弊,正好迎合理宗皇帝“中興宋室”的要求,理宗皇帝閲畢龍顏大悦,欽點吳叔告為狀元。
理宗皇帝欽點吳叔告為狀元時,時任樞密院編修官兼侍右郎官的劉克莊正好侍立在殿上,他親眼見證了理宗皇帝欽點吳叔告為狀元的全過程。劉克莊記雲:“端平乙未,理宗皇帝始親政事,攬權綱,策士於庭,於萬鵠袍中擢莆田吳君叔告為第一。其奏篇以發強密察為説,上覽而異之。策傳,都城紙貴,自縉紳至韋布皆傳誦之。”
吳叔告進士及第後官曆僉書威武軍節度判官廳公事,郡文學闕。理宗嘉熙二年(1238年)以正字召,進校書郎、兼史館校勘。三年(1239年),兼莊文府教授,遷秘書郎。四年(1240年),差考公試,遷著作佐郎,兼權都官郎官。十月,以親老丐外,知撫州。
吳叔告為官清正廉直,不附麗。理宗嘉熙四年(1240年)他在知撫州時,正值史彌遠的侄子史嵩之獨任右丞相兼樞密使。有人“或勸君宜稍親附”,他不予理會,因此得罪了史嵩之而被罷了官。從此他在仕途上一直不得志,常被閒廢,主管祠觀。理宗淳祐三年(1243年),雖官復元階,但仍未被重用。淳祐六年(1246年)差知袁州。淳祐七年(1247年)召赴行在奏事。淳祐八年(1248年)丁母憂。淳祐十年(1250年)服闋,再除刑部,主管崇禧觀。寶祐二年(1254年)知漳州。寶祐四年(1256年)主管衝佑觀。寶祐五年(1257年)知衡州。景定元年(1260年)知常州,改嚴州,但都未能成行。劉克莊《吳君謀少卿墓誌銘》雲:“蓋自江右歸,食祠者三,召者二,予郡者五,皆不果行。”劉克莊還説吳叔告:“仕三十年,中外僅七考。居閒之日,果山、安晚諸老,滄州、梅埜諸賢,非不憐才知已,然除目屢下而中止,薦書或稿而未上。”
直至理宗景定二年(1261年),吳叔告才被重新召入朝任尚右郎官。四月,兼國史館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五月,差殿試覆考官。景定四年(1263年)元日,任大理少卿(正六品)。三月,除直寶章閣、提舉浙西常平事。十一月,召奏事。景定五年(1264年),祠命甫下復寢,亦不再請。次年,即度宗鹹淳元年(1265年),吳叔告的兩個孫女和繼室張氏相繼病亡,這給吳叔告的精神以很大的打擊。他在為繼室送葬回來的路上偶染風寒,隨即卧病不起,不到三個月即終於正寢,享年七十三歲,積階朝請大夫(從四品)。

吳叔告相關詩文

劉克莊《挽吳君謀少卿》詩曰:
昔為樞椽侍廷英,驀聽臚傳第一聲。仙籍香浮廣寒殿,奏篇紙貴洛陽城。親逢明主真千載,曾謂斯人止九卿。惟有一端差慰意,鶴山大字扁堂名。
立德尤高似立言,常嗟此語欠精論。鄴侯架冷惟書在,董子陵荒有策存。太息晚猶條世務,《大招》未易返騷魂。薤歌不盡雲亡恨,直待碑成慰九原。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