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吳世昌

(販賣毒品案罪犯)

鎖定
吳世昌,販賣毒品案罪犯。
2022年6月15日,南寧市中院一審對1件販賣毒品案的被告人吳世昌宣判死刑。
中文名
吳世昌
性    別
[1] 

吳世昌人物經歷

被告人吳世昌購買毒品海洛因販賣給他人,公安機關於2020年4月1日對吳世昌家老房子進行搜查,在廚房旁邊小巷子內的一個保險櫃中查獲毒品可疑物十塊,共淨重3502.53克。經鑑定,上述毒品可疑物均檢出海洛因,海洛因含量為69.6%至71.6%不等。
2020年8月12日,民警將吳世昌抓獲。

吳世昌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吳世昌明知是毒品而販賣,販賣毒品海洛因3502.53克,販賣毒品海洛因數量大,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吳世昌曾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販賣毒品罪,是累犯和毒品再犯,應當從重處罰。
根據吳世昌的販賣毒品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南寧市中院一審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吳世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