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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專制政體

鎖定
君主專制(英語:Absolute monarchy),是政治學概念中定義的一種政體,又譯為君主專政、絕對君主制、絕對君主專制、絕對主義王權、絕對王權等;支持君主專制的思想被歸類為專制主義。指以古代君王為核心的中央集權政治體制,它脱胎於原始社會後期的父權制
早期古埃及古希臘古羅馬至歐洲中古時代,其君主作為世人與神之間的神聖角色,不僅是世俗首領,也是宗教首領;中世紀歐洲由於天主教盛行,教宗教權大大高於君權,君權受到諸侯限制,在英國甚至產生了大憲章這樣限制君權的法律傳統;16至18世紀歐洲各國紛紛加強君權,國家教會的建立使君主專制受到強化、甚至出現了政教合一的君主制國家,但從17世紀英國及其他國家開始,君權受到立憲化規範,規定其權力從人民而來。
在君主獨裁製中,君主擁有最大的,一般來説無上的權利。大多數獨裁的君主是世襲的,少數是選舉出來的(比如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有時,在君主獨裁製中君主不僅是世俗的首領,而且也是宗教的首領(例如梵蒂岡)。
君主專制必然實行中央集權,但中央集權不一定要實行君主專制。在封建社會一般實行君主專制的中央集權制度。隨着社會的發展,君主專制必然被淘汰,而中央將繼續存在。當前世界上如朝鮮等都實行中央集權的行政管理體制,但都不是君主專制政體。
中文名
君主專制政體
外文名
absolute monarchy
性    質
專制政體
所屬類別
政治體制

君主專制政體發展歷史

君主專制政體中國

中國從秦朝開始的皇帝們至少從理論上來説都是獨裁的君主。雖然中國的皇帝被尊為天子,有為全國祭天地,祈五穀的義務,但是從秦代以來,中國的行政體系是官僚體系為主,比如唐朝皇帝敕令必須令出中書,門下可封駁。雖然明清以來皇權不斷擴張,但是仍然同西歐的“絕對君主制”不同。認為中國是絕對君主專制獨裁的觀點很大程度上是五四以來被建構而成的。

君主專制政體歐洲

歐洲中世紀君主一般也是獨裁的,但君主獨裁製在歐洲的頂峯期卻是在中世紀後,最典型的獨裁君主莫過於法國國王路易十四世了。啓蒙運動以前,當宗教與世俗的統治開始脱離的時候,歐洲中世紀的君主一般只有世俗的權力。

君主專制政體中東

中世紀時期阿拉伯世界的君主也都享有無上的權利。阿拉伯帝國的哈里發和奧斯曼帝國的蘇丹,同時也將自己看做是伊斯蘭教的首領。但這裏也有例外。

君主專制政體典型國家

君主專制政體説明

嚴格上現代罕見真正的君主專制國家,但仍然有一些君主立憲國家,憲法徒具形式或君主權責不明,可以稱為二元君主制。

君主專制政體中國專制

1、經濟基礎穩固:經濟基礎主要在於兩點:土地國有;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
2、皇帝總攬天下大權,包括行政、財經、司法、軍事的權力,同時以武力為先導,控制宗教勢力。
3、皇帝擁有龐大的官僚辦事機構。官僚制度的趨向是皇帝任用親信隨從以取代和駕空龐大的官僚機構。皇帝相信的是身邊的僕從,而不是正常的決策行政系統。針對相位即外朝亦即正常的行政辦事機構,常採取兩種方法以制約其行政職能:一是架空,二是分權。因此,秦漢時代建立的丞相,魏晉時代就被尚書取代;魏晉後期更是出現了中書省,取代了尚書;東晉時代出現了門下省,取代了中書省;明代的內閣、清代的軍機處,同樣是內朝挑戰外朝的例子。古代正常的行政決策制度,有朝議制度、諫議制度,而這些在內朝決策中蕩然無存。
4、中央對人身控制嚴密:(1)最早實行人口統計和户籍管理,如“什伍組織”,把百姓編入什伍之中(管仲制定,以10家為一什,以5家為一伍,什有會長,伍有伍長,對基層進行控制,有上報制度、懲罰制度);再如商鞅連坐法”,把伍、什通過户籍辦法編制起來,相互告發和同罪連坐。一般來説,郡縣長官為皇帝直接任命,郡縣之下有鄉(10亭為一鄉)、亭(10裏為一亭)、裏(25家為一里)、什、伍等組織,它們管理人民、土地和賦税,使農民固定在土地上。結果是使得平民失去流動的可能。

君主專制政體歐洲

特點
法國君主專制的代表:路易十四 法國君主專制的代表:路易十四
①國王權力有限:受教皇制約;王室領地少,又不能在貴族領地內徵税;國王軍隊很少,遇有戰事需召集貴族帶領他們的士兵參戰;城市的內部管理不受國王干預。
②貴族領土處在割據狀態,在領地內貴族擁有絕對的權力,忠實於教皇,把國家放在第二。
法國君主專制的代表:路易十四
評價
從15世紀開始,王權在與教會、貴族和市民的錯綜複雜的鬥爭中,逐漸形成歐洲最早一批“新君主國”,“新君主”隨着權力的日益集中,到17世紀大都實行君主專制統治。
表現為把教會變成聽命於王權的組織;削弱大貴族權力;建立常備軍,加強王權的軍事力量,有力保障了對內統治和對外的擴張。
歐洲的君主專制統治起過進步作用,即以其強有力的手段,結束了封建的混亂局面,促進了近代民族國家興起和強大。但隨着歷史的發展,君主專制統治逐漸成為近代資本主義經濟和民主政治發展的障礙。

君主專制政體專制論證

君主專制政體帝王討論

秦二世胡亥認為“凡所謂貴有天下者,得肆意極欲”,厲行所謂“督責”之術。“是以明君獨斷,故權不在臣也。然後能滅仁義之途,掩馳説之口,困烈士之行,塞聰掩明,內獨視聽,故外不可傾以仁義烈士之行,而內不可奪以諫説憤爭之辯。故能犖然獨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結果導致強大的秦王朝“二世而亡”。君主事必躬親,一人獨斷,勢必造成上下梗塞,萬機廢弛。王莽就是這樣一個典型。“莽自見前專權以得漢政,故務自攬眾事,有司受成苟免。諸寶物名、帑藏、錢穀官,皆宦者領之;吏民上封事書,宦官左右開發,尚書不得知。其畏備臣下如此……莽常御燈火至明,猶不能勝。尚書因是為奸寢事,上書待報者連年不得去,拘繫郡縣者逢赦而後出,衞卒不交代三歲矣。”
被稱為一代明君的唐太宗曾對皇權穩定與皇權效能之間的辯證關係做過精當的論述:“以天下之廣,四海之眾,千端萬緒,須合變通,皆委百司商量,宰相籌畫,於事穩便,方可奏行。豈得以一日萬機,獨斷一人之慮也。且日斷十事,五條不中,中者信善,其如不中者何?以日繼月,乃至累年,乖謬既多,不亡何待!”唐太宗與諸侍臣的一段對白鮮明地體現了其為君之道。“上問房玄齡、肖瑀曰:‘隋文帝何如主也?’對曰:‘文帝勤於為治,每臨朝,或至日昃,五品以上,引坐論事,衞士傳餐而食;雖性非仁厚,亦勵精之主也。’上曰:‘公得其一,未知其二。文帝不明而喜察;不明則照有不通,喜察則多疑於物,事皆自決,不任羣臣。天下至廣,一日萬機,雖復勞神苦形,豈能一一中理!羣臣既知主意,唯取決受成,雖有衍違,莫敢諫爭,此所以二世而亡也。朕則不然。擇天下賢才,置之百官,使思天下之事,關由宰相,審熟便安,然後奏聞。有功則賞,有罪則刑,誰敢不竭心力以修職業,何憂天下之不治乎!’因敕百司:‘自今詔敕行下有未便者,皆應執奏,毋得阿從,不盡己意。’”正因為唐太宗能適度使用皇權,充分發揮大臣的輔政作用,故能成就輝煌千古的“貞觀之治”。

君主專制政體當今討論

君主專制制度是封建專制主義政治形態最本質的反映。法國傑出的啓蒙思想家孟德斯鳩説過:“在專制的國家裏,政體的性質要求絕對服從;君主的意志一旦發出,便應確實發生效力,正像球戲中一個球向另一個球發出時就應該發生它的效力一樣。”皇權(或稱君權、王權)僅就詞意而言,無非謂皇帝(或君主、國王)個人執掌的權力而已。但將其置於政治學範疇和中國封建社會具體歷史進程中進行考察,則包涵了多方面的意義。中國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政治制度萌芽於戰國,確立和鞏固於秦漢。這一體制由三項基本制度構成:即皇帝制度;等級官僚制度;地方郡縣制度。其中皇帝制度居於核心和主導地位,影響並制約着其他兩項制度的發展變革。
研究中國政治史的人幾乎一致認為,自秦、漢確立皇帝制度後,皇權遂不斷加強,至明、清而躋於頂峯。這就給我們提出了一個必須解答的概念問題——皇權強大的政治內涵是什麼?即怎樣從政治學角度去理解皇權的強大。以往一些研究著作在論及這一問題時,多以歷朝政治制度的變革作為皇權強化的標誌,認為君主通過改制達到了分權於下而集權於上的目的。這種説法固然不無道理,但卻很難作為一種政治學的概念標準來判斷皇權的強大與否。歷代專制君主雖殫精竭慮企圖集全部大權於一身,但做到一人真正“獨治”全國是根本不可能的。因此各個朝代的政治改革,或是將中樞權力從一個機構轉移到另一個機構;或是將其分割,交由若干機構、若干人共同執掌;最高明的“創制”如明清統治者,是在皇帝和政府之間建立一種新型的權力中介機構,以確保皇權對中樞權力的控制。
那麼,怎樣衡量皇權在政治上是否強大呢?筆者認為,這一問題的結論必須依據兩個條件,二者缺一不可:其一,皇權的穩定。其二,皇權的效能。所謂皇權的穩定,是指皇權在各種政治力量中佔據絕對主導的地位,皇權能夠有效地防止和鎮壓任何企圖反抗、顛覆、或者威脅皇權的異己勢力。而皇權的效能,是指皇帝能夠不受阻隔地貫徹自己的意旨,並且作為最高權力載體,有能力指導和推動整個國家機器進行卓有成效的工作,發揮本身的政治功能。“令海內之勢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從。”皇權不穩定,自然談不上強大,而皇權無效能,就不會有真正的穩定,箇中道理是不言而喻的。有些論者往往把皇帝大權獨攬、恣意妄為視作皇權強大的標誌,實際上皇帝過分集中權力、獨斷專行就會使皇權失去效能,並破壞本身的穩定性。

君主專制政體現存君主專制國家

注:根據“權力需對來源負責”之原則及客觀事實或各國憲法規定,以下各國(除梵蒂岡)政府首腦皆由國家元首(世襲者)任命或兼任甚至世襲。
現階段,全球共有6個國家實行君主專制體制,分別是:斯威士蘭文萊梵蒂岡、沙特、阿曼卡塔爾 [2] 
國家名稱
國家元首
政府首腦
備註
沙特阿拉伯
規定國王兼任內閣首相(大臣會議主席)
阿曼
蘇丹本人兼任
蘇丹兼任首相和國防、外交、財政大臣
文萊
蘇丹兼任首相 [4] 
蘇丹兼任首相、國防大臣和財政大臣,英聯邦成員國
卡塔爾
由卡塔爾埃米爾任命卡塔爾首相
斯威士蘭
國王有絕對權力罷免首相及解散議會
梵蒂岡
教宗方濟各
國務卿彼得羅·帕羅林 [5] 
政教合一的國家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