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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魯番市應急管理局

鎖定
吐魯番市應急管理局是吐魯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吐魯番市應急管理局
性    質
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吐魯番市應急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區縣、示範區及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
劃,起草相關法規草案,組織制定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類綜合性法規、規章、標準、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吐魯番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編制和落實信息傳輸渠道規劃和佈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吐魯番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吐魯番市委、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應急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管理指揮吐魯番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區縣、示範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自治區和吐魯番市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區縣人民政府、示範區管委會和市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煤礦除外)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吐魯番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吐魯番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六)完成吐魯番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吐魯番市應急管理局現任領導

局長:孫潔。 [1-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