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同知宣徽院事

鎖定
同知宣徽院事 官名。遼、金,元宜徽院佐官。遼諸宣徽院皆設,低於宣徽副使。金在左、右宣徽使之下,秩正四品。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二員,元成宗大德二年(1298)增二員。後定製二員,正二晶,為本院副長官,僅低於院使。 [1] 
中文名
同知宣徽院事
性    質
古代官名
朝    代
遼朝、金朝等
品    級
正四品(金朝)
同知宣徽院事 官名。遼、金,元宜徽院佐官。遼諸宣徽院皆設,低於宣徽副使。金在左、右宣徽使之下,秩正四品。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二員,元成宗大德二年(1298)增二員。後定製二員,正二晶,為本院副長官,僅低於院使。 [1] 
參考資料
  • 1.    呂宗力主編.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M]:北京出版社,1994.01:第36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