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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縣發展和改革局

鎖定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寧黨辦〔2018〕101號)和《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同心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19〕28號),制定本規定。
同心縣發展和改革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
同心縣發展和改革局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縣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文名
同心縣發展和改革局
隸    屬
同心縣人民政府

同心縣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責

(一)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總量發展、價格水平調控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及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等重大問題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
(三)負責彙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情況,提出促進財政、金融等方面政策建議。負責推進創業投資發展及制度建設和政府產業投資基金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縣經濟體制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研究營商環境有關重大問題,組織開展全縣營商環境評價,協調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各項改革。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招標投標工作。
(五)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佈局的責任,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承擔固定資產投資綜合管理職責,統籌安排政府投資項目和建設資金。負責審核上報由國家、區、市審批的重大建設項目及組織實施;負責審批權限內屬於政府投資的重大建設項目及跟蹤落實;引導民間投資方向,指導全縣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貫徹落實國家綜合性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經濟結構調整的建議,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研究提出全縣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規劃和重大政策建議。統籌協調實施創新驅動戰略。
(七)貫徹落實區域協調發展及西部大開發戰略的總體規劃、政策措施,提出產業轉型升級、重大項目佈局等建議,引導和促進縣域經濟協調發展。
(八)組織擬定社會發展計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縣人口計劃生育、科學、教育、文化、衞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項目,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九)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降耗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並提出政策措施。
(十)擬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推進能源體制改革,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重大問題。協調能源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建設和能源科技推廣,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組織推進能源區域合作對外交流。
(十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研究提出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規劃和相關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根據全縣儲備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相關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
(十二)管理全縣糧食等重要物資儲備,負責全縣儲備糧食行政管理,承擔糧食和重要物資供求變化及監測預警,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負責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全縣物資儲備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
(十四)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衞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縣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十五)擬訂縣級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政策,組織制定、調整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並組織實施;擬訂價格臨時干預措施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價格監測及預測預警分析;組織開展成本調查、監審工作。
(十六)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有關國民經濟動員的具體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
1.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減少環節、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改革完善儲備體系和運營方式,進一步發揮政府儲備引導作用,鼓勵企業商業儲備,推動形成政府儲備與企業儲備互為補充的協同發展格局。
3.加強市場預測和監測預警,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強化動態監控,提高儲備防風險能力,增強儲備在保障國家安全、穩定社會預期、引導市場方面的作用。
4.加強監督管理,創新監管方式,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督”,着力加強安全生產,根據全縣物資儲備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及動力用指令,監督儲備主體做好收儲、輪換,確保且縣儲備物資收得進、儲得好、調得動、用得上。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應急管理局的職責分工。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全縣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組織編寫全縣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等。發改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全縣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
2.與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分工。
(1)發改局負責糧食(含食用油)收購、儲存、運輸環節和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中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衞生的監督管理;糧食(含食用油)進入食品批發、零售市場或加工企業後,按食品由市場監管局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督合力。(2)市場監管局負責價格監督檢查職責;發改局負責價格監測預警分析。組織制定調整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組織開展成本調查、監審工作。
3.與衞健局的職責分工。衞健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佈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和區市縣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發改局負責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政策建議。 [1] 

同心縣發展和改革局內設機構

(一)綜合管理崗位。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思想及意識形態、社會化管理等工作。
(二)國民經濟崗位。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經濟結構調整政策的建議,組織擬定並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研究編制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負責對規劃、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負責重點建設項目實施的協調工作;承擔縣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經濟運行崗位。分析全縣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並進行預測、預警,提出調控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四)產業發展崗位。綜合分析工業發展和重大問題,研究提出貫徹自治區推進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產業協調發展政策的措施建議。承擔權限內工業項目的備案及日常監管。
(五)優化營商環境崗位。研究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研究營商環境重大問題,協調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各項改革,解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加強優化營商環境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組織開展全縣營商環境評價。
(六)固定資產投資崗位。監測和分析全縣投資運行情況;組織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全縣投資規模、結構、資金來源及調節政策建議;提出平衡安排財政性資金的建設項目和重大項目建議;監測重大項目工作推進情況;負責全縣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監管工作,組織對工程招投標、工程質量、資金使用、竣工驗收以及投資預算的控制進行監督檢查。
(七)農村經濟崗位。研究提出全縣農村經濟發展計劃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重大問題。銜接農業、林業、水利、交通、高新技術、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等產業發展中的重大戰略和政策建議;承擔林業、水務、國土等領域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
(八)能源產業發展崗位。提出全縣能源發展計劃和政策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權限審核、審批、備案新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協調風光電、石油、天然氣領域有關管理工作;
(九)社會發展崗位。組織擬訂全縣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教育、文化、衞生、旅遊、民政等發展政策,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及政策。承擔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的預審、上報和同心縣權限內項目的審批工作。
(十)信用體系建設崗位。負責城鄉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研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及政策措施,承擔社會信用平台公開公示等工作。
(十一)服務業發展崗位。研究分析全縣服務業發展情況,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服務業發展總體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解決服務業發展重大問題的意見建議;建立全縣服務業發展項目儲備庫,綜合協調和推動重大項目實施;負責服務業項目的申報及審批工作。
(十二)糧食儲備和綜合管理崗位。研究提出全縣儲備糧食收購、銷售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執行糧食流通倉儲管理的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對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加工及政策性用糧企業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承擔糧食市場監測預警、統計工作;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具體工作;承擔全縣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十三)物資儲備和綜合管理崗位。擬定重要物資儲備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重要物資儲備體系和相關規定、計劃的建議,組織實施重要物資、救災物資儲備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承擔相關物資市場監測預警、儲備統計工作;承擔全縣物資儲備單位儲存和安全生產的監管,執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
(十四)價格調控和綜合管理崗位。負責價格監測預警及價格形勢分析,編制、發佈價格信息;擬訂價格臨時干預措施方案並組織實施;執行自治區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政策,擬訂縣級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水、電、氣等資源性產品,污水處理、垃圾處理、排污權有償使用等環境保護價格,車輛通行、城市交通等重要交通價格,供熱、殯葬服務、景區門票等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及重要專業服務價格標準的制定和調整。承擔農成本調查職責。 [1] 

同心縣發展和改革局人員編制

發改局擬定行政編制1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發改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1] 

同心縣發展和改革局其他事項

本規定的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