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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鎖定
吉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吉林省機構改革方案》,是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的部門管理機構。 [5] 
2018年11月14日上午,新組建的吉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式掛牌。 [1] 
中文名
吉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成立時間
2018年11月14日
辦公地址
長春市經開區湛江路657號 [3] 
所屬部門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 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和省政府規章草案,擬訂監督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研究擬訂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新技術新產品的管理與服務政策。
(二) 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基本藥物目錄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三) 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相關行政許可和備案。嚴格上市審評審批,完善審評審批服務便利化措施,並組織實施。
(四) 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依職責權限監督、指導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
(五) 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六) 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准入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執業藥師資格准入管理制度,負責執業藥師註冊工作。
(七) 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依職責權限制定、落實檢查制度,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相關環節的違法行為。
(八) 指導全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部門工作。
(九) 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3] 

吉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

綜合和規劃財務處、法規處、藥品註冊管理處、藥品生產監管處、藥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註冊管理處、醫療器械監管處、化妝品監管處、科技處、督查指導處、人事處、行政審批辦、機關黨委。 [3] 

吉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現任領導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黨組成員,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孫繼民 [7-8] 
黨組成員、副局長:付兆峯 [9] 
黨組成員、副局長:許東雷 [10]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金波 [11] 
[2]  [4]  [6]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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