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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統計局

鎖定
吉林省統計局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的工作機構。
中文名
吉林省統計局
外文名
Jilin Provincial Bureau of Statistics
辦公地址
長春市新發路576號 [5] 
行政級別
正廳級
主管單位
吉林省人民政府
屬    性
政府部門

吉林省統計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省統計規劃及全省性統計調查計劃,起草地方性統計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草案;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組織領導全省統計工作,承擔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二、根據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建立健全全省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制定全省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和統計標準;彙編提供全省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省內各級統計機關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研究提出重大的省情省力普查計劃,並組織實施;統一組織協調各地、各部門的社會經濟統計調查;對國民經濟各行業、科技、資源環境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預警和統計監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收集、整理、提供國家及外省的統計資料,並進行對比分析和研究。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佈全省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佈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建立、完善和管理全省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全省統計數據庫體系;組織指導各市(州)統計信息自動化網絡和數據庫系統建設。
六、依法管理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和統計標準,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負責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七、負責全省統計系統的人事幹部、機構編制和財務經費、審計監督及資產設施管理。
八、領導省屬各級調查隊和國家統計局委託管理的中直調查機構和事業單位。
九、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吉林省統計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衞、保密、信訪、外事工作;管理機關行政財務和國有資產;負責機關重要文件的起草、審核以及政務信息等工作。
二、法規處(行政審批辦公室)
研究起草地方性統計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草案,擬訂統計制度並監督實施;研究統計工作的重大問題,承擔統計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負責組織全省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辦理統計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
根據國家關於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統計工作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論證、審核等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由省級統計機關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三、統計設計管理處
研究擬訂全省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經濟、社會、科技統計指標體系及統計調查制度,並貫徹實施;負責全省統計調查制度方法改革;負責全省各項統計分類標準的貫徹執行,組織和協調部門統計工作,依法管理省級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和省以下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
四、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處
依據職責分工,監測預警全省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全省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經濟調控諮詢建議;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統一審查和管理;整理和提供全省及各市(州)、縣(市)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負責統計數據發佈和統計新聞宣傳;組織指導全省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全局統計業務的綜合協調和統計分析資料以及社會經濟統計信息的審核。
五、國民經濟核算處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負責全省國內生產總值、資金流量、資產負債核算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投入產出調查;編制全省投入產出表;開展分析研究,提供全省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的分析研究報告;對市(州)統計部門的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進行審核、評估和認定。
六、工業統計處
負責組織規模以上工業統計調查;負責加工、整理、提供規模以上工業統計數據;對工業統計數據進行檢查和質量評估;開展工業統計分析工作;組織指導企業開展工業統計基礎建設。
七、能源統計處
組織實施全省及各市(州)全社會能源消耗總量核算,測算單位地區生產總值(GDP)能耗和各產業單位增加值能耗及其降低率,為地方政府節能降耗跟蹤監測和提供服務;組織實施工業領域能源以及全省交通運輸業和郵電通信業的統計調查,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開展全省工業領域能源及交通運輸業和郵電通信業的統計分析和諮詢服務,知道各地區開展相關統計工作。
八、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招商引資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探、城市住宅、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批發零售貿易業、住宿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外貿、外經和旅遊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服務業統計處
組織實施規模以上重點服務業企業統計調查;交通運輸業和郵電通信業統計和交通運輸業能源消費統計工作;收集、整理、提供規模以上重點服務業企業和交通運輸業、郵電通信業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一、人口和就業統計處
負責全省人口普查、人口抽樣和人口變動情況抽樣調查工作;負責勞動就業情況抽樣調查;負責全省季度城鎮單位從業人員勞動工資統計;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二、社會科技和文化產業統計處
組織實施全省社會、科技和文化產業發展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衞生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三、農業統計處
負責組織實施全省農業(包括林、牧、漁業等)統計核算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農業統計核算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農村統計基礎工作;進行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狀況統計監測和統計分析。
十四、財務處
統一管理全省統計系統的財務經費;監督管理全省統計系統國有資產,知道本系統政府採購工作;編制全省統計事業費預算、決算;指定全省統計系統財務管理辦法;負責全省統計系統的內部審計監督工作。
十五、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以及省以下統計系統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等管理工作;負責市(不含長春市)、州局局長、副局長以及縣(市)統計局局長等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和組織全省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
十六、老幹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十七、統計執法監督處職責:
負責組織全省統計執法檢查;依法查處弄虛作假行為;依法查處重大統計違法案件;查辦上級轉辦各類統計弄虛作假案件;對涉外調查機構進行執法檢查;依法查處有關涉外調查的違法行為;對違反統計法的主要負責人和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和約談;組織實施統計執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
十八、巡察工作辦公室職責:
貫徹落實省委巡察工作決策部署,承擔省委巡視工作辦公室交辦工作任務,接受業務指導;向省委巡視工作辦公室和省統計局黨組報告工作情況;承擔統計系統巡察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設等工作,制定巡察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對巡察整改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對巡察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和督查;落實辦理省統計局黨組和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及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及在長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2] 

吉林省統計局直屬單位

一、資料管理中心職能:
負責全省統計資料收集、整理和管理。
負責全省統計信息和統計資料的對外提供、對外公共諮詢服務。
負責局機關政府網絡信息化建設。
受行政主管部門委託,承擔統計信息發佈工作。
二、社情民意調查中心職能:
組織、協調、管理全省統計系統社情民意調查工作;完成國家統計局及當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委託的社情民意調查任務;完成國家統計局及本省統計局部署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三、普查中心職能: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開展各項普查工作,對普查數據進行加工、整理、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等。
四、數據管理中心職能:
負責全省統計信息工程建設的規劃制定、組織實施和系統建成後的管理運行、維護和技術支持工作;負責全省統計系統大型普查、調查的數據處理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全省統計系統的信息技術培訓應用與開發工作;負責全省統計信息網絡系統的運行、維護與管理工作;負責全省統計系統計算機設備管理、更新與維護工作;全省統計系統信息工程建設工作;全省統計系統的計算機通信、網絡及系統安全工作;統計系統內計算機有關技術培訓工作;應用開發及數據建設、維護工作;全省統計系統計算機設備的配備、更新及維修工作;省級國家交給的大型普查的數據處理任務;承擔統計分析的有關計算任務;協助各專業處完成月、季、年報任務。
五、科研所職能:
研究統計科學理論和統計方法制度,組織全省統計科研活動的開展。依據豐富翔實、全面的統計資 料,進行經濟、社會、科技等問題的統計分析和研究。辦理全省統計系統軟科學課題的立項、申報和評獎。負責組織全省統計學術交流活動及開展相關專業的培訓。
六、地方調查局職能:
組織實施全省地方社會經濟抽樣調查工作;負責對各項統計調查數據進行收集、整理和質量控制;開展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為省委、省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服務。
七、教育中心職能:
負責全省統計系統,統計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的繼續教育;
組織全省會計統計核算專業,省委黨校函授;
負責全省各地、市統計函授站的教育管理;
負責全省統計系統在職幹部各類培訓。 [3] 

吉林省統計局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林梅
黨組成員、副局長 :崔學武 [6]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子政 [7]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郭金華(滿族) [8] 
黨組成員、副局長:平延輝(女) [9] 
二級巡視員:孟紅英(女) [10] 
參考資料 [11-13] 

吉林省統計局所獲榮譽

2020年3月,吉林省人民政府決定授予吉林省統計局辦公室“吉林省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先進單位”稱號,並頒發獎牌。 [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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