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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鎖定
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54年12月。法院審判辦公樓座落於白城市洮北區新華西大路52號。全院有人員124人,本科以上學歷佔總人數的87.1%,其中研究生13人,佔總人數的10.48%。
中文名
吉林省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區    位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區
地    址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區新華西大路52號
郵政編碼
137000
聯繫電話
0436-3258090
成立時間
1954年12月
全院人數
124人
院長姓名
李相富(代) [3] 

吉林省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簡介

1954年12月,吉林省白城子專區中級人民法院成立。以後,幾經分合,幾易其名,1986年,稱白城地區中級人民法院。1993年8月,改稱吉林省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座落於白城市洮北區新華西大路52號。全院有人員124人,本科以上學歷佔總人數的87.1%,其中研究生13人,佔總人數的10.48%,法院隊伍顯現出知識化、專業化的特點。

吉林省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機構設置

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現設有政治部(內設幹部處、宣教處、書記員管理處)、執行局(內設案件綜合處、案件監督處、案件執行處、案件複議審查處)、辦公室、研究室、監察室、司法輔助工作辦公室、司法警察支隊、審判管理辦公室、立案第一庭、立案第二庭(信訪辦公室)、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行政審判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審判監督第一庭、審判監督第二庭、機關黨委辦公室,另設事業單位通信站。下轄洮北區、鎮賚縣、通榆縣、洮南市和大安市5個基層人民法院。

吉林省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建設

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始建於1954年12月。建院六十年來,歷屆領導班子帶領全院幹警,勵精圖治,公正司法,在隊伍建設、業務建設和物質建設方面取得了長足進步,不斷推動法院工作和建設向前發展。近年來,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真踐行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不斷加強隊伍建設,規範法院管理,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特別是2012年新一屆黨組成立以來,認真把握新時期人民法院發展的規律,緊緊圍繞“讓人民羣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紮實做好“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在市委的堅強領導和人大的依法監督下,公正高效辦案、和諧司法為民,認真開展立案、審判和執行工作,依法保障了我市經濟社會的發展和進步。 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始終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堅持能動司法,在依法履行審判職責的前提下,高度關注經濟社會形勢變化在司法層面的反映和對司法的需求,把各項工作置於全市經濟發展大局中去思考和謀劃,找準服務大局的最佳位置和結合點,充分發揮了審判職能作用。以保障人民羣眾訴權、方便當事人訴訟為首要任務,認真做好立案工作;以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建設平安白城為指針,認真做好刑事審判工作;以維護公平正義、化解矛盾糾紛為價值追求,認真做好民商事審判工作;以保護人權、構建和諧“官民”關係為主線,認真做好行政審判工作;以提升審判質量、規範司法行為為目標,認真做好審判監督工作;以提高執行效果為重點,認真做好執行工作。此外,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做好涉訴信訪工作,開展司法救助工作,在維護社會穩定、推動經濟發展、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吉林省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所獲榮譽

多年來,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後被瀋陽軍區和東北三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雙擁工作先進單位”,被省委和市委授予“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被省法院評為“平安吉林建設先進集體”、“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全省法院司法新聞宣傳工作先進單位”、被市委、市政府評為“民生民利工程建設暨棚户區改造”先進單位、“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先進單位”、“白城市社會矛盾化解工作先進集體”等。
2021年12月,被全國婦聯授予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稱號。 [1-2] 

吉林省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現任領導

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相富 [4] 
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張立忠 [3] 
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常明煒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