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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財政局

鎖定
吉安市財政局是吉安市人民政府的下設機構。 [1] 
中文名
吉安市財政局
辦公地址
吉安市吉州區井岡山大道與尚德路交匯處西南側 [8] 
現任領導
鄧志華(局長) [10] 

吉安市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税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全市各項有關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研究全市財税發展舉措,擬訂市與區、國家與企業的具體分配政策措施,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税方案;編制全市中長期財政規劃;指導全市財政工作。
(二)起草全市財政、財務、會計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的實施辦法和有關制度,並監督執行。
(三)負責管理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市本級年度預算草案和彙編全市年度預算;組織全市和市本級預算的執行;編制市本級年度決算草案和彙編全市年度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報告全市及市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報告市本級決算。
(四)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負責市本級政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和監督稽查;管理財政票據;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負責市本級公用住房資金的管理、核算和撥付。
(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市本級財政直接支付資金的審核撥付;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及監督管理,依法對採購人和採購代理機構、供應商、政府採購評審專家等政府採購當事人違法違規行為檢查和處理。
(六)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國有資產監督檢查和違規處理,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等事項進行審批;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七)審核和彙總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執行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八)辦理和監督市本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本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本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工程預算(招標控制價)、政府投資項目工程結算、政府投資項目變更工程預算、政府投資項目工程採購預算(招標控制價)評審工作以及政府投資項目工程招標入庫造價諮詢機構及其業務監督與管理。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衞生支出;擬訂和組織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全市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對全市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
(十)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履行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年檢、非執業註冊會計師資格年檢、註冊會計師註冊審核轉報職責;指導和監督社會審計。
(十一)監督全市財税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全市財經監督檢查工作,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重大案件。
(十二)參與研究制訂全市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參與研究全市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的有關政策和財務規章;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十三)參與研究制訂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實施辦法,組織實施預算績效管理。
(十四)擬訂全市財政科研工作計劃和教育規劃;組織和管理全市財政人員業務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五)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健全安全生產投入保障機制、重大安全隱患治理和監管能力建設的支持;負責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等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落實安全生產工作所需的專項資金。
(十六)依照國家規定和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根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工作的實際需要,落實必要的環境保護監管經費,保障環境保護投入,支持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及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3] 

吉安市財政局現任領導

局長:鄧志華
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洪國仁
二級調研員:劉輝
黨組成員、副局長:吳曉華、郭興侃
副局長:陳瓏 [12] 
黨組成員、總會計師:曾彪
黨組成員(副處長級):吳躍輝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劉小明
四級調研員:謝先學、夏侯斌 [6-7]  [9]  [11] 

吉安市財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安全生產、財務、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人事、教育培訓等工作;協助局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有關工作;協助局黨組抓好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關工作。
(二)綜合科。研究提出有關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廉租住房補貼和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管理國有土地出讓收入;承擔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承擔彩票市場和彩票資金管理有關工作;承擔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具體工作。
(三)條法税政科。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全市財政、税收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税收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全市税源監測分析;研究提出財税改革和重要財税政策建議的職責;負責綜合治税、税制改革工作;牽頭負責涉及財政工作規範性文件的外單位徵求意見來函(件);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承擔國家賠償費用工作;承擔市財政局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職責;負責財政普法工作,負責全局法律顧問有關工作。
(四)預算科。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組織市本級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以及市直部門預算的審核、編制、上報、調整、批覆等工作,負責三年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彙總年度全市財政預算,編制年度市本級預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事宜;承擔市本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職責;指導全市鄉鎮財政工作;研究擬訂鄉鎮財政管理的有關制度和辦法;負責全市鄉財縣代管工作;參與社會涉農資金監管,組織財政補貼資金髮放。
(五)國庫科。組織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户及總會計核算;編制市本級財政決算草案,彙編全市財政決算,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
(六)行政政法科(行政服務科)。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承辦涉及港澳台的合作與交流事務。
(七)教科文科。承擔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擬訂新聞、出版和電影行業的財務制度;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按規定管理重大科技專項資金。
(八)經濟建設科。承擔發改、工業、交通、建設、城市管理、生態環境、應急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及有關工作;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承擔城市維護建設費管理職責;承擔支持行業發展、產業發展、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工業園區及企業管理、企業改革和發展、“財園信貸通”等財政政策擬訂職責,及有關促進外貿發展和支持“走出去”戰略的政策擬訂職責;組織實施企業財務管理各項制度的職責,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資產評估管理和市本級國有文化企業財務管理職責。
(九)農業科。承擔農業、林業、水利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有關行業事業、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管理支農專項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擬定移民、扶貧等相關政策,統籌安排財政扶貧移民資金;承擔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相關職責;承擔“一事一議”、美麗鄉村建設等專項資金管理職責。
(十)社會保障科。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衞生健康、醫療保障、退役軍人事務等方面的部門的預算有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管理全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衞生支出;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政策擬定及資金管理職責;承擔農村改水改廁資金管理職責。
(十一)會計科。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內部控制規範、註冊會計師行業規章制度;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承擔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業務的工作;組織實施會計信息化標準;配合財政監督局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工作;負責全市會計人才工作。
(十二)財政監督局(市人民政府財經監督檢查辦公室)。擬訂財政監督檢查的政策和制度;承擔監督財税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的有關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指導全市財政監督業務工作;承擔財政系統內部控制管理工作,負責財政內部監督工作;牽頭負責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
(十三)債務金融科。參與研究制訂全市政府債務管理制度,承擔政府性債務規模控制、債券發行、預算管理、統計分析工作;規範舉債融資機制,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負責政府外債的有關管理工作,辦理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外國政府貸款的有關業務;參與國外貸款的談判與磋商業務,審核辦理擔保手續;按規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業務;負責小微企業和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負責農業保險貼息管理工作;負責地方金融企業財務、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負責全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庫建設管理、項目識別、項目準備等前期工作,組織市本級項目物有所值論證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參與項目採購、執行、移交等工作。
(十四)財政績效管理局。參與研究制訂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實施辦法,建立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機制和預算績效評價體系,制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標準體系,組織開展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分析;創新財政專項資金分配方式,監督中央、省、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並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估。
(十五)資金運行監管科。負責公務消費網絡監管系統、財政扶貧資金動態監控系統和財政預算執行動態監管系統的日常監管;研究制定全市黨政機關“三公”經費支出監管工作相關政策、制度和管理辦法;對市本級各部門和單位“三公”經費、公務用品採購費、差旅費、會議費和培訓費支出進行日常監管。
(十六)基本建設科。參與研究制訂市本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度和實施辦法,制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中央、省基本建設投資和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財務管理工作和竣工財務決算審核批覆;履行市本級重點工程項目財務監督管理。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建工作。 [4] 

吉安市財政局所獲榮譽

2017年11月,吉安市財政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 
2021年8月,吉安市財政局被授予“2020年度江西省政府系統‘五型’政府建設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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