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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無線電管理局

鎖定
吉安市無線電管理局是江西省信息產業廳的正縣級派出機構,其前身為吉安地區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中文名
吉安市無線電管理局
地    區
吉安市
職    能
無線電管理事業
類    別
政府部門

吉安市無線電管理局歷史沿革

一九八六年為適應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全國無線電管理機構由軍隊移交給地方政府管理,我市於一九八六年正式成立吉安地區無線電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為日常辦事機構。
一九九六年底,吉安地區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整體上劃為江西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管理,更名為吉安地區無線電管理處,接受省委和當地黨委、政府的雙重領導。
2000年8月,原江西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併入江西省信息產業廳,市無線電管理處調整為江西省信息產業廳的派出機構,下設吉安市無線電監測站。
2002年5月,升格為正縣級管理機構。
2005年5月更名為吉安市無線電管理局。 [1] 

吉安市無線電管理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
2、擬定轄區內無線電管理的具體規定;
3、協調處理轄區內無線電管理方面的事宜;
4、根據審批權限負責審查、批准轄區內無線電台(站)的建設、佈局,指配無線電頻率,核發電台執照;
5、負責轄區內無線電監測和無線電設備主要技術指標及工、科、醫等非無線電設備的無線電波輻射的檢測工作;
6、負責轄區內無線電行政執法和無線電干擾受理及查處工作;
7、負責轄區內無線電管理規費徵收工作。 [1] 

吉安市無線電管理局機構設置

吉安市無線電管理局綜合科

負責政令傳達貫徹並督促、檢查、落實,及時將實施情況向局領導反饋;負責擬定工作計劃、總結、報告、工作職責、工作制度等文秘材料;負責政治教育、黨務、人事、行政、財務、宣傳、辦公自動化、後勤保障、工青婦、計生等工作;負責會議組織、協調、落實及會務工作。

吉安市無線電管理局業務科

負責全市各類無線電台(站)的台址審查工作;負責指配無線電台(站)的頻率和呼號;負責核發無線電台執照;負責查處全市範圍內非法使用無線電頻率和非法生產、設置、使用無線電設備的行為;負責監測無線電台(站)是否按規定的電台操作程序和核定的項目工作;負責受理有關無線電業務的投訴,查找無線電干擾源和未經批准使用的無線電台(站),排除各類無線電干擾;負責協調處理全市範圍內無線電管理業務。 [2] 

吉安市無線電管理局領導信息

調研員 姜超
職務:調研員
分工:紀檢監察、機關黨務、綜合治理、機關效能、政務公開、行政執法、安全等。
簡歷:1954年11月出生,中共黨員、中共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政法專業本科;1970年12月至1976年3月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福建省軍區獨立第二師師無線電連服役,無線電報務員; 1976年3月至1988年9月在吉安地區郵電局長途電信科電報組工作。1988年3月至9月,市郵電局局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工作。1988年9月調吉安地區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歷任助理工程師、副處長、副局長、調研員。
局長 賀國慶
職務:局長
分工:主持市無線電管理局全面工作,兼管局財務、勞動人事、對外協調等工作。
簡歷:1972年11月參加工作,1976年10月入黨,本科學歷。歷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福建前線廣播電台值班員、技術員、工程師、發射機房副主任、黨支部副書記;1987年11月轉業,歷任吉安行署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主任;1993年任中國無線電管理協會會員;1996年兼任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1998年1月任江西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吉安地區無線電管理處處長;2000年兼任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辦副主任和市人民防空委員會委員;2000年6月成立江西省信息產業廳,2002年9月任江西省信息產業廳吉安市無線電管理處處長。2005年9月任吉安市無線電管理局局長。
副局長 劉德楠
職務:副局長
分工:分管市無線電管理局業務(台站審批、頻率指配、規費徵收、干擾申訴處理)、行政服務中心、應對突發事件。
簡歷:1979年9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本科學歷。1979年考入部隊院校併入伍,1988年底轉業至吉安地區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無線電監測站工作。歷任工程師、市無線電監測站站長、市無線電管理局副局長。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