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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鎖定
根據《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吉安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吉發〔2014〕14號),組建吉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吉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性    質
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所屬地區
江西省吉安市
現任領導
聶桑影(局長)

吉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等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實施提高質量整體水平、標準化和計量事業發展規劃;擬訂相關規範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按規定組織指導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三)負責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的責任。
(四)依法承擔對市場經營秩序監管職責;負責市場交易(含電子商務)行為和有關服務行為監管職責,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營秩序;依法監督管理中介機構及中介活動;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依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等經濟違法行為。
(五)組織實施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推薦全國馳名商標和省著名商標;組織認定全市知名商標。
(六)依法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責,組織開展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的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和網絡體系建設等工作。
(七)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規範合同行為;依法辦理動產抵押物登記;依法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八)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質量宏觀管理工作,負責國家質量振興綱要、名牌產品發展戰略、質量獎勵制度的組織實施;承擔全市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職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十)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監督檢查和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制度。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統一協調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企業標準備案工作,負責管理市內各行業參與國家或者國際標準化活動的工作,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負責標準的宣傳、實施和監督工作。
(十三)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市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的監督管理制度、規定,依法監督和規範認證市場,監督管理自願性認證、認證諮詢等中介服務和技術評價行為,組織實施對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實驗室計量認證的監督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五)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引進工作,承擔地理標誌保護產品申報、監管工作,組織實施職業資格工作。
(十六)指導和監督縣(市、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業務工作。
(十七)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吉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內設1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信息、安全、保密、綜治、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輿情管理和新聞發佈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系統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教育培訓、職業資格、外事、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等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草擬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規章制度;擬訂全市系統執法工作的內部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規範行政執法和行政許可案卷,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檢查;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法制宣傳培訓;組織開展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承擔地理標誌保護產品申報、監管工作。
(四)行政服務科
負責本部門進駐市行政服務中心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和辦理;統一協調、安排調度行政服務事項涉及的有關事務;負責為服務對象提供政策、法規和業務諮詢;對服務事項的辦理實行全程監督管理。
(五)計劃財務科
負責本部門財政預算、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按權限擬訂和下達本部門基本建設計劃,管理局機關資產。
(六)電子商務監督管理科
規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承擔開展電子商務的網絡監測與巡查工作;承擔電子商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開展網絡廣告的監督管理;組織建設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監管體系。
(七)市場規範管理科
擬訂規範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監督管理商品市場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和市場專項治理工作;組織實施消費類格式條款合同備案管理;開展經濟合同行政指導、調解、信用評價服務工作;實施動產抵押物登記管理;監督管理拍賣行為;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八)廣告監督管理科
擬訂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具體措施和辦法;組織、指導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依法查處虛假廣告;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九)個私企業監督管理科
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情況,擬訂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指導個體工商户、私營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登記註冊與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個體工商户信用分類管理工作;查處取締無照經營;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
(十)質量管理科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省、市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和質量獎勵制度、名牌產品發展戰略、產品質量誠信制度;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工作。
(十一)質量監督科
負責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擬訂全市重點監督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打擊生產假冒偽劣產品活動和查處標準化、計量、質量、特種設備違法行為活動,負責纖維產品質量監管;負責質量監督案件審理日常工作;承擔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的監管;監督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鑑定工作。
(十二)標準化科
負責全市標準化工作,承擔標準的宣傳、實施和監督工作,指導協調地方標準制定、修訂工作,負責企業標準備案工作,管理參與國家或者國際標準化活動的工作,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管理全市標準化信息工作;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計量科
負責全市計量工作,承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管理制度;承擔計量器具製造、修理許可證、計量授權、計量檢定員、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和企事業單位最高計量標準的考核發證工作;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調解計量糾紛;組織計量仲裁檢定;對能源計量工作進行監管。
(十四)認證監管科
負責全市認證認可工作;依法監督和規範認證市場,監督管理自願性認證、認證諮詢等中介服務和技術評價行為;承擔實驗室認可、計量認證活動的監督工作;承擔強制性認證產品的產品監督工作。
(十五)工許產品監管科
負責全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工作,承擔權限範圍內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考核發證工作,負責組織對獲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的監督檢查和年度審查。
(十六)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一科
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等承壓類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和節能監管工作;監督檢查承壓類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相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及作業人員的資格;負責權限內承壓類特種設備的行政許可;按規定權限負責組織承壓類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及統計分析。
(十七)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二科
負責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機電類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和節能監管工作;監督檢查機電類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和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相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及作業人員的資格;負責權限內機電類特種設備的行政許可;按規定權限負責組織機電類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及統計分析。
紀檢組(監察室)。為市紀委(市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吉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和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劃歸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將原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除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以外的職責和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除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以外的職責劃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吉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人員編制

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64名(含紀檢監察編制3名),工勤事業編制5名(工勤事業編制人員只出不進)。

吉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領導職數

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正科級19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監察室主任各1名)、副科級12名。

吉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現任領導

局長:聶桑影 [1] 

吉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直屬機構

(一)企業註冊監督管理局
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註冊監督管理局更名為吉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企業註冊監督管理局,為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直屬正科級行政機構,核定行政編制7名,領導職數:1正2副。該局主要職責:擬訂企業登記註冊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企業登記註冊管理工作;並監督檢查其登記註冊行為;組織冠市名的企業名稱核准;組織指導企業信用分類管理;承擔全市企業登記管理信息庫的建立、維護和內資企業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
(二)公平交易局
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更名為吉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公平交易局,為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直屬正科級行政機構,核定行政編制4名,領導職數:1正1副。該局主要職責:擬訂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有關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工作;查處市場中的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違法直銷和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承擔協調相關方面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工作。
(三)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管理局
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管理局更名為吉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管理局,為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直屬正科級行政機構,核定行政編制3名,領導職數:1正。該局主要職責:受國家工商總局授權委託,對本轄區內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監督管理,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
(四)商標監督管理局
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監督管理局更名為吉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商標監督管理局,為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直屬正科級行政機構,核定行政編制4名,領導職數:1正1副。該局主要職責:擬訂商標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組織實施對商標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商標侵權案件;承擔地理標誌產品商標申報、監管工作;組織認定全市知名商標,推薦全國馳名商標和省著名商標。
(五)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申訴舉報中心)
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更名為吉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增掛“12315(12365)”申訴舉報中心牌子,為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直屬正科級行政機構,核定行政編制5名,領導職數:1正1副。該局主要職責: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絡體系建設工作;依託“12315”、“12365”專用電話,依法承擔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絡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化、計量、認證認可、特種設備等申訴舉報的受理、處置;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參與重大、突發、緊急消費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指揮調度;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消費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有關信息和建議;發佈市場預警、消費維權提示等相關信息。

吉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

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將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更名為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為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正科級派出機構。其直屬機構3個:企業註冊局、公平交易局、質量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均為副科級機構。核定行政編制15名,領導職數:正科1名,副科5名。

吉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

下屬事業單位10個,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11名。
(一)吉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將吉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更名為吉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為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下屬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承擔機關後勤服務工作。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0名,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吉安市個體私營經濟協會辦公室
為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下屬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個體私營企業服務;維護個體私營企業合法權益;承辦個體私營經濟協會的日常工作。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0名,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吉安市消費者協會辦公室
為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下屬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監督,引導消費者科學、合理、安全、健康消費;承辦消費者協會的日常工作。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6名,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四)吉安市廣告協會辦公室
為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下屬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對廣告行業進行指導、協助、諮詢、服務;承辦廣告協會的日常工作。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領導職數:主任1名。
(五)吉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信息中心
將吉安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更名為吉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信息中心,為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下屬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建設、維護和應用培訓;承擔信息的收集、整理和處理;面向社會提供信息和技術服務。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6名,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六)吉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培訓中心
將吉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培訓中心更名為吉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培訓中心,為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下屬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承辦政治理論培訓、業務培訓和上級單位委託的其他培訓等工作。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5名,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七)吉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執法支隊
將吉安市質量技術監督稽查支隊更名為吉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執法支隊,為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下屬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負責查處本市違反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政違法行為;承擔全市綜合性或專項突擊性的打假任務及上級交辦的其它行政執法任務;辦理有關部門移送的行政案件。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9名,領導職數:支隊長1名,副支隊長1名。
(八)吉安市質量技術監督檢測中心
為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直屬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負責全市量值傳遞,建立本轄區內最高計量標準和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對全市最高計量標準、強檢計量器具實施強制檢定;負責其他計量器具的檢定、校準和測試服務工作;承擔商品淨含量檢驗、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標準的考核諮詢工作;承擔產(商)品質量檢驗、質量仲裁檢驗、質量委託檢驗及新產品質量鑑定檢驗;承擔質量技術監督有關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9名,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3名。
(九)吉安市標準化信息所
為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下屬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負責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的管理與監督,負責標準情報的整理與應用、標準化技術諮詢服務等工作。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9名,領導職數:所長1名,副所長1名。
(十)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執法大隊
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下屬副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負責查處井開區違反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政違法行為;承擔井開區綜合性或專項突擊性的打假任務及上級交辦的其它行政執法任務; 辦理有關部門移送的行政案件。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領導職數:大隊長1名。

吉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其他事項

(一)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贛府發〔2013〕18號)精神,按照“編隨事轉、人隨編走”的原則,將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內設的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科連人帶編成建制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同時劃轉行政編制5名(其中原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商局劃轉2名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吉安市個體私營經濟協會辦公室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分別劃轉1名、2名;將原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內設的食品生產監管科連人帶編成建制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同時劃轉行政編制3名。將原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下屬事業單位市質量技術監督稽查支隊承擔的食品安全行政執法職責、市質量技術監督檢測中心承擔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職責、市標準化信息所承擔的食品質量標準情報整理應用職責連人帶編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分別劃轉事業編制4名、12名、1名。
(二)與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負責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應及時通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在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採取措施加以處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可能是由食品相關產品造成的,應及時通報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在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採取措施加以處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內容審查,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對其批准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進行檢查,對於違法廣告,應當向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通報並提出處理建議,市場監督和質量管理部門應當依法作出處理,兩部門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