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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商務局

鎖定
根據《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吉安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吉發〔2014〕14號),保留市商務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吉安市商務局
辦公地址
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C座七樓商務局
性    質
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劉媛(局長) [5] 

吉安市商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利用外資和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我市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利用外資、利用市外資金和口岸管理的規劃、規章草案和支持促進政策,組織實施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在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我市國內外貿易、利用外資、利用市外資金、國際經濟合作和口岸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擬訂年度商務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統計、分析和發佈重要商務信息;參與協商商務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税務、統計等領域的政策問題;組織督查、考核全市商務和開放型經濟工作成效。
(四)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流通體制改革和社區商貿發展,負責商貿服務行業管理,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本市場經濟秩序工作、參與組織打擊商務領域侵犯知識產權、商業欺詐、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等工作,指導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和商業信用銷售,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六)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全市商業體系建設工作及大宗商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作。
(七)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商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負責全市酒類專賣的相關管理工作,負責批發、零售、餐飲、住宿等服務業以及藥品流通的行業管理,按有關規定對再生資源回收、成品油流通、拍賣、典當以及舊機動車交易、報廢汽車回收等的行業監督管理;指導發展家政、健康、休閒、養老等服務消費。
(八)促進貿易發展方式轉變,指導和協調貿易促進體系建設,負責推動企業開拓多元化國際市場;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商品技術目錄;負責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工作;負責管理機電產品進出口工作;指導和協調加工貿易工作,負責出口加工區的指導和協調工作。
(九)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依法頒發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件工作。
(十)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一)負責全市涉及世貿組織規則的相關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利用外資和引進市外資金工作。組織擬訂優化投資環境的措施;負責重大招商活動改革,促直現代流通方式發展;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和市產品銷售促進工作;指導社區商業和的組織協調和重大引資項目的協調推進工作;依法核准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和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助解決有關問題;協調、支持市內國家級開發區的有關工作;為來吉投資者及在吉投資企業提供政策諮詢和協調服務工作。
(十三)參與區域經濟合作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外商投資協會、外省駐吉商會、駐吉辦事機構和我市駐外商會、駐外辦事機構的相關協調服務工作;指導市政府駐外機構引進資金和經濟協作業務工作;負責對口支援的組織實施工作。
(十四)負責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工作。依法核准、推進市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指導和推進對外工程承包、外派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等,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歸口管理對外援助、接受國際多雙邊無償援助及贈款;負責有關國際組織與我市經濟技術合作交流事務。
(十五)負責口岸管理、口岸物流、電子口岸的規劃建設工作,負責開闢國際航班及陸路、水路口岸通道的協調工作,負責推動“大通關”建設,協調口岸基礎設施建設,指導推進口岸作業區建設並組織驗收,組織口岸集疏運工作,協調口岸通關中各有關方面的工作關係。
(十六)負責協調檢驗檢疫、海關、外匯、國税、財政、貿促會、出口信用保險等機構與商務工作有關的事項;指導國內貿易和對外經貿中介機構及相關社會團體工作;推進貿易促進工作。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吉安市商務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商務局內設10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宣傳、信訪、人事、財務等政務性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相關的事務性工作;負責組織商務領域和對外開放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研究、宣傳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上報備案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及相關法律事務工作。
(二)綜合科
承擔市開放辦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商務領域的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對策建議;承擔有關信息收集、發佈工作;提出年度工作預期目標,並負責跟蹤研究;綜合分析商務運行狀況和發展趨勢;研究商務運行和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應措施和意見;承擔反壟斷相關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和落實以市政府名義舉辦的境內外投資促進活動及相關工作;負責區域經濟合作及友好城市交往的組織、指導、協調、服務;負責協調、支持井開區和各縣(市、區)工業園區的有關工作;負責對口支援規劃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外省駐吉商會、駐吉辦事機構和我市駐外商會、駐外辦事機構相關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局屬企業改制善後以及國有資產監管和清產核資工作。
(三)市場發展科
擬訂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規定及全市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城市商業網點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商品流通市場的標準化建設;指導縣(市、區)商品市場、社區商業網點規劃,加強農產品市場、冷鏈物流等基礎設施建設,推進農超對接、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推進社區標準化菜市場建設改造和社區商業建設,規範城市大型商業項目和流通領域基礎設施建設;按有關規定對汽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指導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實施商務信用分類監管;參與組織打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商業欺詐、市場壟斷和地區封鎖等行為。
(四)商貿管理科(市繭絲綢協調辦公室)
擬訂本市商貿流通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批發、零售、餐飲、住宿等商貿服務業的行業管理;按規定對有關商品流通、有關行業的商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推動流通體制
商品會展業發展及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等)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提出使用副食品風險調節基金和商貿發展資金的意見及管理;牽頭負責市場商品運行統計工作和監測體系,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狀況、商品價格信息、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等工作。
(五)對外貿易管理科
擬訂本市加工貿易、服務貿易、技術貿易和機電產品進出口、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等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的組織實施、技術進出口管理、服務貿易促進、服務貿易統計等有關工作;負責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出口加工區的指導協調和審核轉報等工作;負責涉及世貿組織規則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和執行國家出口管制政策;承擔產業損害調查、進出口公平貿易和產業損害預警機制工作;指導協調進出口機電產品招標、開展產業競爭力調查、產業安全應對與效果評估、外貿促進體系、科技興貿創新基地建設等工作;承擔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相關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
(六)服務貿易科
擬訂全市電子商務發展戰略、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電子商務交易、網絡零售、電子商務服務業等業態發展及工商企業電子商務應用,牽頭做好相關監督管理;重點推進電子商務園區、基地和企業、中小電子商務企業發展開展電子商務行業統計、監測和分析;貫徹執行國家電子商務相關標準和規範等職責,推動電子商務國際國內合作;牽頭負責服務貿易工作,負責全市服務貿易促進工作;指導有關行業和地方服務貿易進出口工作及服務貿易促進體系和、務貿易出口品牌建設;推動服務貿易公共平台建設,組織相關促進活動;協調推進重點服務貿易領域出口;規範服務貿易經營秩序,指導服務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指導、管理和規範國內會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負責全市服務外包業務信息管理工作;指導服務外包人才培訓;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七)外資管理科(行政服務科、市外商投訴協調辦公室)
貫徹執行有關利用外資的法律、法規、規章,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研究外商投資情況並上報動態和建設;依法對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問題;指導外商設立企業及變更事項的申報工作;指導市內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受理、協調、督辦外商投資企業投訴案件;提供投資政策諮詢和協調服務;負責本局外事活動;負責本局權限內的內外資行政審批工作(駐市行政服務中心)。
(八)投資促進科
擬訂利用市外資金髮展中長期規劃、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利用市外資金的產業政策和改善投資環境的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重點產業招商的日常工作;負責央企入吉的對接工作;負責利用市外資金投資數據的審核、統計;對市外資金投資的現狀、運行情況、發展趨勢研究分析,及時上報其投資動態並提出相關建議;負責全市招商引資政策和招商引資項目的收集、整理和編印工作;負責外市投資者的接待、洽談、考察等組織工作;建立健全市外來吉投資企業的投訴、協調和督辦工作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外投資企業的投訴、協調工作;建立和健全市外投資企業檔案;負責為市外來吉投資企業提供投資政策諮詢和協調服務。
(九)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科
擬訂和組織實施對外經濟合作、對外投資規劃及相關政策;擬定市內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審核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經營資格,對赴外的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項目進行登記備案;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依法審核、推進市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負責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工作;歸口管理對外援助,負責接受國際多雙邊無償援助業務。
(十)口岸管理科(市口岸管理辦公室)
擬訂和組織實施口岸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航空、鐵路、公路、水運口岸(含作業區、特殊監管區等)的申報、建設、驗收和管理;指導開闢國際航空、水運航線、鐵海聯運及公路口岸運輸通道、發展口岸物流;推進口岸區域“大通關”合作;協調或仲裁相關部門之間的口岸事務;負責電子口岸的規劃、建設工作;負責粵、港、澳直通車指標的申報,分配管理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為市紀委(市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1] 

吉安市商務局人員編制

市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24名(含紀檢監察編制2名),工勤編制3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正科級12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4名(辦公室、綜合科、市場發展科、行政服務科各1名)。 [1] 
其他事項
市機電產品檢測中心事業編制由6名增到8名,其機構規格、性質、隸屬關係等不變。
本規定由吉安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吉安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1] 

吉安市商務局領導分工

局長:劉媛 [2]  [4] 
主持市商務局全面工作。
局堂組成員、副局長:黃平雲
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分管對外貿易、國內外貿易的服務業、電子商務、口岸、公平貿易和產業安全、國際貿易促進工作。
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分管市進出口工作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口岸管理辦公室、對外貿易管理科、服務貿易科、口岸管理科。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田羣
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分管利用市外資金、市直專業招商隊和駐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工作。
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分管投資促進科、行政服務中心窗口(行政服務科)。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洲嬪
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分管商務形勢研究分析、外資促進、市場秩序、區域經濟合作、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科技興貿和局機關專業招商隊工作。
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分管市開放型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科、外資管理科、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科。
副局長:汪軍
副局長:蔣鋒 [7] 
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熊潤水
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分管駐局紀檢組監察室。
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代管相關工作。
副調研員:周明高
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分管市場體系建設工作。
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分管市場發展科。
副調研員:曾福根
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分管局機關日常管理、政務、宣傳、人事教育、財務、政策法規、黨羣(工、青、婦)、綜治、計生、後勤工作。
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分管局辦公室、機關黨總支。
副調研員:餘安翔
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分管商貿流通管理工作。
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分管商貿管理科。 [3] 

吉安市商務局歷任領導

羅飈:副局長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