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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鎖定
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是合肥市機構改革設置的新部門,為合肥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所屬部門
合肥市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合肥市
現任領導
徐斌

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工業經濟運行和工業、信息化發展的綜合性政策措施,參與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先進製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
(二)貫徹實施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統籌推進製造強市建設和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相關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佈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工業經濟日常運行;擬訂和實施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收集、整理、分析和發佈有關工業經濟信息;負責落實全市工業、信息化發展目標;協調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
(四)負責提出全市工業、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指導推進重大工業項目實施;培育發展新興產業,改造提升傳統制造業;按照規定權限,審核國家、省和市規劃內及年度計劃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對重點項目進行監管和督查。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推動企業技術創新,指導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推進智能製造,推進高新技術和傳統工業改造結合;組織協調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推動產學研合作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指導和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推進綠色製造。
(七)組織推進企業培育工作,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骨幹企業、高成長企業、單項冠軍企業;指導協調有關人才隊伍建設;推動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推進企業完善治理結構和創新管理;組織協調企業服務工作,推進企業降本減負;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會展、論壇等合作交流活動。
(八)負責全市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管理及生產、經銷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全市鹽業行政管理和民用船舶行業管理;負責非煤礦山行業管理,指導檢查非媒礦山標準化建設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承擔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相關工作。
(九)負責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協調和服務,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小微企業創業創新、融資和信用擔保等服務,促進產融結合;開展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和發展動態分析。
(十)指導城鄉工業佈局調整;協調解決工業園區建設中涉及水電氣等要素保障和基礎設施建設問題。
(十一)統籌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信息化產業和工業互聯網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負責推進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等信息技術產業發展。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2] 

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網宣、會議、機要、檔案、保密、接待、綜治、政務公開、重要工作督查督辦和安全保衞工作;負責資產、車輛管理等後勤服務工作;負責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負責綜合協調和聯絡工作。
(二)財務審計處
開展財政專項資金預算管理和績效評估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預決算編制、執行和監督,以及內部審計和績效評價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會計核算、政府採購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工作;組織實施相關領域重大政策、重大項目資金等評估督導制度,提出評估評價意見和改進措施建議。
(三)組織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外事、統戰以及重大事項報告管理;承擔單位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市經濟、電子信息和工藝美術系列職稱申報工作。
(四)綜合規劃處
組織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組織協調專項規劃和行業規劃的起草、銜接等工作;研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重大課題研究管理和相關經濟政策評估工作;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製造強市建設相關工作;指導城鄉工業佈局調整;承擔重要文件、綜合性材料起草和信息工作等;承擔新聞宣傳相關工作;承擔市建設“中國製造2025”試點示範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政策法規處
參與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牽頭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實施情況;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擬訂相關行業准入條件並組織實施;牽頭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深化改革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六)經濟運行處
監測、分析日常工業經濟運行態勢,提出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並協調解決;制定和實施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建立工業經濟運行調度與預測、預警機制,收集、整理、分析和發佈有關經濟信息;研究擬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高質量發展體系,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高質量發展;負責落實全市工業、信息化發展目標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工業目標考核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骨幹企業、高成長企業等培育發展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水電氣等要素保障工作;組織擬訂工業生產重點物資運輸應急預案,組織工業生產中有關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參與運輸協調工作。
(七)工業投資與技術改造處
研究並提出全市工業、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組織和協調政府投資工業項目的推進工作;建立完善工業項目儲備庫;提出年度工業投資計劃和產業重大項目投資目標,對重大工業投資和企業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實施調度跟蹤、協調和服務;按照規定權限,審核國家、省和市規劃內及年度計劃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對重點項目進行監管和督查。
(八)企業發展服務處
研究提出全市工業企業破產和兼併重組、企業集團建設、股份制改造等政策建議,推進工業企業聯合重組;指導企業加強管理,推動企業管理創新,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協調有關人才隊伍建設,研究制定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人才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校企合作,促進職業教育發展;指導企業智力引進和開展國際交流合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市屬國有企業改制後移交社區管理的工業企業人員的維護穩定工作;組織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服務工作,統籌做好信息收集、分類轉辦、協調服務等工作;承擔市減輕企業不合理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推進企業降本減負;負責所屬協會的管理工作。
(九)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承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相關工作,負責推動工業領域環境保護、淘汰落後產能、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等工作,推進綠色製造;組織協調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十)科技處
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工業、信息化發展的科技規劃、政策、標準和技術規範;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設計行業的發展政策和措施;牽頭推進新興產業、生產性服務業和服務型製造等相關工作;參與推進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中心和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推進產學研合作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工作;指導和協調重點技術創新、重大引進技術消化吸收等項目的實施;協調推進國家和省、市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項目;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軍民融合工作;指導行業品牌質量管理工作。
(十一)安全生產處
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工業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指導安全產業發展;參與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民爆物品行業及生產、銷售安全的監督管理;研究擬訂民爆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分析彙總行業相關情況;承擔防汛抗旱、防災減災等應急管理協調工作。
(十二)裝備工業處
承擔汽車、通用機械、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和民用船舶工業等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新能源汽車及智能網聯汽車創新發展;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託國家和省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的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組織推進全市民用船舶工業技術進步;分析彙總行業相關情況。
(十三)原材料工業處
承擔冶金、建材、化工以及新材料等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新材料等相關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培育發展新材料產業,組織實施行業規範(准入),推進重點產業配套發展;分析彙總行業相關情況;負責非煤礦山行業管理,指導檢查非媒礦山標準化建設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消費品工業處
承擔輕工、紡織、家電等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相關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推進重點產業配套發展;分析彙總行業相關情況,做好行業發展的基礎工作。
(十五)鹽業與食品處
負責食品、鹽業等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分析彙總行業相關情況;負責管理全市食鹽專營工作。
(十六)醫藥產業處
承擔醫藥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行業發展規劃、政策等並組織實施,分析彙總行業相關情況;牽頭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傳統制造業轉型升級。
(十七)電子信息處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行業發展規劃、政策等並組織實施,分析彙總行業相關情況;組織有關重大項目的實施,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以及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工作;推進平板顯示、集成電路和光伏等產業發展;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應用。
(十八)軟件服務業處
承擔軟件和信息服務業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和相關技術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工智能產業培育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指導行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件技術、產品和系統研發與產業化,推動信息服務業創新發展,指導安全可靠信息系統集成能力建設,推進軟件知識產權保護;推進“中國聲谷”建設。
(十九)工業互聯網處
研究擬訂工業領域信息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負責推進工業企業信息化發展工作;推進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工業經濟深度融合;統籌推進工業互聯網發展,擬訂工業互聯網發展規劃、政策等並組織實施,推進製造業與互聯網深度融合;負責推進工業互聯網網絡基礎設施、標準體系和平台建設;負責推動信息消費升級;統籌指導工業企業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牽頭負責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二十)區域合作處
牽頭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合作交流工作,協調推進合肥都市圈、長三角副中心、中四角合作、對口合作幫扶等相關合作工作;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一帶一路”和外向型經濟發展工作,指導工業品開拓城鄉市場及國際市場,負責組織全市企業工業產品的對外推介、展銷工作;協調解決工業園區建設中要素保障和基礎設施建設問題;承擔中國(合肥)國際家用電器暨消費電子博覽會承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會展、論壇等合作交流活動。
(二十一)民營經濟發展處
負責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協調和服務,組織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推動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組織開展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評估;推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指導產業集羣發展;承擔市與全國知名民營企業合作發展項目的調度、協調、服務和推進工作;承擔市發展民營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二)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企業創業扶持、技術創新支持相關政策措施;開展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和發展動態分析;負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工業企業上市公司總體發展規劃,協調全市工業企業擬上市公司的推薦、培育工作;指導小微企業創業創新、融資和信用擔保等服務,促進產融結合。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所屬單位和黨組織屬地管理單位的黨羣工作。
機關工會
認真貫徹落實《工會法》、工會工作制度和聯席會議制度;組織開展各項工會活動;負責計劃生育工作、愛國衞生和全民健身工作;協助文明行業創建工作。
老幹部工作一處至四處。負責市經信局機關(含原輕紡行辦、機電行辦、化醫建行辦、鄉鎮企業局、紡織局、塑料公司)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老幹部工作一處
負責老幹部日常管理工作;負責老幹部信息及綜合性文稿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工資調整和檔案管理;按照有關政策規定編制離退休人員經費預決算,負責審核日常開支和有關費用的報銷工作;負責受理離退休人員的來信、來訪;建立健全離退休人員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負責老幹部活動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市經信局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和市老年大學經信局分校的日常工作。
老幹部工作二處
負責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離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並結合實際研究擬訂實施意見和具體措施;負責落實離休幹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離休幹部的醫療保健、健康檢查、療養和醫藥費報銷等服務工作;有計劃地對離休幹部開展重大節日走訪、慰問活動,瞭解他們的身體、生活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按照政策協調解決他們的實際問題;協助家屬辦理亡故離休幹部的喪葬和善後事宜,關心遺屬的生活;組織指導離休幹部開展文化娛樂、健身、社會公益活動。
老幹部工作三處
負責落實退休人員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承擔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退休人員健康檢查、醫藥費報銷等服務工作;有計劃地對退休人員開展重大節日走訪、慰問活動;瞭解退休人員的思想、身體、生活狀況,按照政策積極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協助家屬辦理亡故退休人員的喪葬和善後事宜,關心遺屬的生活;組織指導退休人員開展文化娛樂、健身、社會公益活動。
老幹部工作四處
加強離退休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做好離退休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指導、督促離退休黨支部建設,建立健全黨的組織;負責編制離退休黨支部學習與活動計劃並組織實施;做好黨費的收繳、管理、使用工作;承擔離退休黨員各種統計報表填報工作;負責離退休黨支部成員的管理、教育和培訓工作。
保留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老幹部工作局名稱。 [3] 

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現任領導

徐斌黨組書記、局長 [5-6] 
丁黨生副局長、黨組成員
潘若愚副局長
徐朝霞副局長、黨組成員
王十朋黨組成員
李琳駐局紀檢監察組組長、黨組成員
刁俊洲總工程師
餘強總工程師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