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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鎖定
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合肥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曾榮獲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
中文名
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隸    屬
合肥市人民政府

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內設機構

(一)綜合秘書室(秘書一室)職責:負責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政務活動安排。承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和市政府黨組日常服務工作;承辦市政府常務會、市政府黨組會;承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交辦的事項;承擔重要政務服務的溝通協調等方面工作。
(二)秘書二室職責:負責市政府常務副市長的工作聯繫及服務工作。承擔發展改革、財政、衞生健康、應急管理、審計、統計、醫療保障、機關事務管理、地方金融監管、數據資源、政務服務管理、公共資源交易等方面的文電辦理、專題會務、工作聯繫及調研等相關事宜;服務互聯網信息辦、税務、國家統計局調查隊、民主黨派、仲裁委、中院、檢察院、消防救援、保險、電力等方面工作。聯繫服務的市領導分工調整時,承擔的職責相應調整。
(三)秘書三室職責:負責分管公安、民政、司法行政、退役軍人事務等方面的副市長工作聯繫及服務工作。承擔公安、民政、司法行政、退役軍人、外事(港澳事務)、信訪、殘疾人工作等方面的文電辦理、專題會議、工作聯繫及調研等相關事宜;服務涉台事務、僑務、國家安全、軍隊、出入境邊防檢查等方面工作。聯繫服務的市領導分工調整時,承擔的職責相應調整。
(四)秘書四室職責:負責分管自然資源、交通、規劃、城市建設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副市長工作聯繫及服務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規劃、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城市管理、房地產、林業園林、人防、民防、郵政、住房公積金管理、重點工程建設等方面的文電辦理、專題會議、工作聯繫及調研等相關事宜;服務民航、鐵路等方面工作。聯繫服務的市領導分工調整時,承擔的職責相應調整。
(五)秘書五室職責:負責分管教育、文化、旅遊等方面工作的副市長工作聯繫及服務工作。承擔教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體育、地震、婦兒工委、合肥學院、合肥職業技術學院、合肥幼兒師專等方面的文電辦理、專題會務、工作聯繫及調研等相關事宜;服務民族宗教、共青團、婦聯、文聯、社科聯、紅十字會等方面工作。聯繫服務的市領導分工調整時,承擔的職責相應調整。
(六)秘書六室職責:負責分管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水利、扶貧等方面工作的副市長工作聯繫及服務工作。承擔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水利、扶貧、環巢湖綜合治理、引江濟淮日常工作等方面的文電辦理、專題會議、工作聯繫及調研等相關事宜;服務省巢湖管理局、氣象局等方面工作。聯繫服務的市領導分工調整時,承擔的職責相應調整。
(七)秘書七室職責:負責分管工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國有資產等方面工作的副市長工作聯繫及服務工作。承擔工業和信息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投資促進和電信、煙草專賣等方面文電辦理、專題會議、工作聯繫及調研等相關事宜;服務總工會等方面工作。聯繫服務的市領導分工調整時,承擔的職責相應調整。
(八)秘書八室職責:負責分管科技、商務、市場監管等方面的副市長工作聯繫及服務工作。承擔科技(外專)、商務(口岸、貿促、博覽)、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供銷等方面的文電辦理、專題會議、事項督辦、工作聯繫及專題調研等相關事宜;服務工商聯、科協、海關、石油等方面工作。聯繫服務的市領導分工調整時,承擔的職責相應調整。
(九)行政財務處職責:負責機關內部行政管理和服務保障;承擔機關文明創建、綜合治理、雙擁、平安建設、信訪維穩、扶貧攻堅等工作;負責財務預算支出、資產管理、會議室安排、消防、車輛派遣、報刊徵訂、辦公用品採購發放;負責市政府駐北京、上海聯絡處工作聯繫,並指導財務工作。
(十)政務信息輿情處職責:負責蒐集、編輯各類政務信息,編髮《報省辦信息》《政務要情》《信息專報》《信息參考》等刊物;負責市政府各部門政務信息工作溝通聯繫,指導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和信息直報點的信息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人員業務培訓,組織年度政務信息工作考核和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工作。
(十一)組織人事處職責: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及駐京、駐滬聯絡處機構編制、職位系統及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幹部錄用、調配、考核、獎懲、職務任免等工作;承辦市政府機關黨組會、中心組理論學習會;負責幹部教育培訓、意識形態、公務員信息統計、年度考核、工資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核定、檔案管理等工作;承辦領導幹部在企業任(兼)職、幹部出國(境)辦理等工作。
(十二)文秘處(保密辦)職責: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文電收發、流轉、歸檔、印鑑管理、保密、機要、檔案等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公文處理等方面工作。
(十三)會務聯絡處職責:負責市政府對外聯絡和公務接待任務的安排,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公務活動的組織協調及服務工作;獨立組織或參與組織市政府大型會議、活動;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交辦的公務活動的組織協調等方面工作。
(十四)“放管服”改革和營商環境監督室職責:負責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領域、關鍵環節政策措施的研究與推進,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監督檢查營商環境建設情況,開展營商環境監測評價;負責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督促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直有關部門落實改革舉措;承擔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四送一服”雙千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總值班室職責:負責與省政府總值班室和市委總值班室的銜接報告,保障與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各單位值班機構的聯絡暢通;指導和監督全市政府系統值班工作,推動值班工作信息化建設;收集報告突發事件及敏感事件信息,按規定向市政府負責同志、省政府總值班室和市委總值班室報告;負責傳達省、市政府負責同志關於突發事件和敏感信息及值班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並做好跟蹤督辦;負責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及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和各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外出報備工作。
(十六)政務公開辦職責:負責指導全市政務公開工作;負責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指導督促全市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受理、回覆公民提出的依申請公開工作;負責辦理與政務公開工作相關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對工作;承擔運維合肥市人民政府發佈微博、微信公眾號;負責全市政府網站工作的監督管理及全市政府系統政務新媒體的監督管理。
(十七)督查和目標管理辦公室職責: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重要批示、交辦事項落實情況督查;配合做好國務院、省政府各項督查任務的組織協調和督促落實;貫徹市政府重要會議部署,推動市政府全體會議、專題會議等重要會議和政府重要文件確定事項落實;審核、分解省、市目標任務,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考核;督促落實《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和重點工作;配合做好省委、市委綜合考核發展考核等相關工作。
(十八)議案提案處職責:負責聯繫省、市人大、政協機關,落實市政府負責同志參加省市“兩會”、市人大常委會議、政協資政會議等溝通協調工作;參與省“兩會”期間建議提案的審查、交辦工作,承辦交合肥市的建議、提案;負責審核、分辦市“兩會”期間交市政府辦理的議案、建議、提案;負責對部門辦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對議案和重點建議、提案進行跟蹤督辦、推進落實,及時協調和幫助解決辦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負責收集整理人大代表、提案者對辦理工作的意見,完善和推進議案、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
(十九)電子政務處職責:負責全市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內網網絡規劃、平台和安全體系建設、管理工作和運行維護工作;負責採集重要信息數據並建立決策信息資源庫,為政府決策提供全面準確便捷的信息服務;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辦公室及市政府辦公室政務信息化技術和安全保障、日常維護管理工作。(處室正在籌建中)
(二十)政策法規室職責:負責市政府工作規則的修訂和監督執行;負責市政府重大決策的政治、政策把關以及內容的適當性、程序的規範性審查;負責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發文的前置性審查;辦理市政府辦公室法律事務,負責機關法制建設等工作。(處室正在籌建中)
(二十一)離退休工作處職責:負責做好市政府離退休領導幹部和辦公室機關離退休幹部職工的服務與管理工作。
(二十二)機關黨委職責:負責宣傳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承擔機關黨組織標準化建設和黨員發展、教育、管理、監督等工作;負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效能建設、“四聯四定”等方面工作。
(二十三)機關工會職責:負責組織職工參與內部事務民主監督與管理,發揮工會橋樑紐帶作用;代表職工,依法維護合法權益;配合機關黨委,組織職工學理論、學業務,全面提升綜合素質;組織開展文化體育活動,加強精神文明建設;依法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做好會員會籍管理等工作。
(二十四)機關團委職責: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機關團的組織、思想、作風建設,瞭解掌握機關青年工作人員的思想狀況,開展適合青年特點的有關活動。 [1] 

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現任領導

辦公室主任:程千宜 [5] 
宇世保同志(辦公廳副主任)協助彭慶恩同志工作;聯繫市民政局、外僑辦(港澳事務辦公室)、殘聯、台辦、僑聯、台聯;承辦市政府領導及秘書長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辦公廳普法、雙擁、文明創建、綜治、信訪等工作。分管會務處,協管秘書三室。
唐世金同志(辦公廳副主任,市醫改辦〔醫保辦,醫改監督稽查局〕主任〔局長〕)協助韓丁同志工作;聯繫市衞計委、醫改辦;承辦市政府領導及秘書長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辦公廳招商工作,分管離退休工作處,協管秘書二室。
刁文靜同志(辦公廳副主任)負責辦公廳文電、保密、紀檢、扶貧、接待及廳機關內部文字把關等工作,協助做好政府及辦公廳公文依法合規初步審查工作;承辦市政府領導及秘書長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聯絡處、應急二處、機關黨委、機關工會、機關團委;協管綜合處。
汪華餘同志掛職期間,不參與辦公廳工作分工。 [2] 

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獲得榮譽

2019年9月,經審定,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被合肥市文明委推薦申報“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 [3]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稱號。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