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合理需要

鎖定
合理需要既包括合理的物質需要也包括合理的精神需要,即可能來自個體內部,有可能被外部刺激引發。合理需要最重要的在於需要的合理性,不合理的需要將可能導致個體走向犯罪。
中文名
合理需要
外文名
reasonably necessary

合理需要簡介

需要是動機的根據和“發源地”。.作為犯罪者的需要,可大別為兩類:即合理需要不合理需要,但以後者居多。需要也有兩層含義,即需求的對象和滿足的手段。如果兩者均合理合法,這種需要不可能產生犯罪動機。只有當其中的對象或手段有一種是觸犯刑法時,則與這種需要相聯繫的動機,就可以是犯罪動機 [1] 

合理需要需要在犯罪動機中的作用

犯罪動機雖然是一個十分複雜的心理現象,但其內部是一個有機整體,其具體表現如下:從形成的過程來看,犯罪動機是主客觀各種不良因素相互流通、相互轉化、有序發展的過程;從內容上看,犯罪動機是以不合理的需要為核心的,是諸種不良心理因素的惡性昇華,既不是各種不良心理因素簡單相加,更不是這些因素的胡亂堆砌;從組成的成分來看,是知、情、意和個性的矛盾統一體。犯罪動機不是單一的心理成分,它是知、情、意和個性心理特徵,按照特殊程序的有機相結合的整體。
犯罪動機的形成過程 犯罪動機和其他心理現象一樣,有着自身發生、發展和終了的過程。在時間上,有的長,有的短;在質量互化上,有的鮮明,有的隱晦;在發展方向上,有的單向,有的多向,等等,但一般都要經過如下階段: 1.萌發階段。犯罪動機總是由一定原因引起,或者由外部因素刺激所致,如物質、色情引誘,遭受挫折等;或者由於內部因素的衝動而萌發,如激情、性慾、飢餓等,而更多的是內外兩種因素相互結合而起作用的結果。在這個階段,犯罪動機具有初始性,即剛開始萌生、孕育;其次具有模糊性,即犯罪動機的各種成份正在按一定模式在聚集,還沒有形成完整的結構,主體對自已的動機還不夠明確、清晰;再次具有內隱性,由於此時的犯罪動機是初始的、模糊的,因而主體只能將其含藏於內部,不容易向外部暴露。 在萌發階段的犯罪動機是很難察覺的,如果一旦察覺,採取有效措施,是比較容易預防的。 2,過渡階段。當犯罪動機萌發之後,主體會對犯罪動機的核心一一某種需要進行評價,即在知、情、意和個性特徵等方面的參與下,對已萌發的動機進行價值衡最,以決定取捨。前景有兩種:第一,認為合乎自已的價值標準,而加以肯定、確立;第二,認為不合乎自己的價值標準,而加以否定、放棄。至於是趨向哪種前景,則取決於外部因素的影響和主體的價值觀 [1] 
參考資料
  • 1.    鄭昌濟. 犯罪動機的心理分析[J]. 政法論壇:中國政法大學學報, 1986(5):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