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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營期限

鎖定
合營期限,是指合營企業自依法成立之日起到合同期滿為止的存續期限。合營企業的合營期限。可按不同行業、不同情況做不同的約定。有的行業的合營企業,可以約定合營期限,也可以不約定合營期限。但是有的行業的合營企業,應當約定合營期限。 [1] 
例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期限暫行規定》中指出,合營各方對下列項目應在合同中約定合營期限:1、服務性行業;2、從事土地開發和經營房地產的;3、從事資源勘探開發的;4、國家規定限制投資項目的;5、國家其他法律法規規定需要約定合營期限的。
參考資料
  • 1.    劉美林.市場經濟法律概論(第二版):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