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合法傷害權

鎖定
著名學者吳思先生在《血酬定律》一書中提出了“合法傷害權”的概念,所謂合法傷害權,就是説有些人能夠利用自己的管轄權,在他可以做主的範圍裏,利用冠冕堂皇的理由給其治下的民眾以傷害,但所有一切都是在合法的名義之下進行的。合法傷害權之所以產生,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執法執罰者對自由裁量權的濫用。 [1] 
中文名
合法傷害權
提出人
吳思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