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a
進入詞條
清除歷史記錄
關閉
反饋
分享
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https://baike.baidu.hk/item/合夥企業解散/22261533
合夥企業解散
鎖定
合夥企業解散,是指因法定原因或約定原因而使得各合夥人解除合夥協議,合夥企業終止活動。
[1]
中文名
合夥企業解散
出 處
經濟法概論
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1,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 天;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6,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參考資料
1.
侯麗豔
.經濟法概論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12
詞條統計
瀏覽次數:
次
編輯次數:4次
歷史版本
最近更新:
亡命听
(2022-07-20)
Beta
進入詞條
清除歷史記錄
關閉
反饋
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