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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落空原則

鎖定
合同落空原則(frustration of contract),是指合同簽訂後,不是由於合同當事人的過失,發生了當事人意想不到的事件,致使訂立合同的目的受到挫折,則當事人得予免除因此而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責任。
中文名
合同落空原則
外文名
frustration of contract
條    件
合同失去原有的基礎
類    別
專用術語
合同落空的條件是合同失去原有的基礎,即發生了根本改變簽約的前提情況。如果合同的當事人預先知道上述事故的發生,他將不會簽訂這一合同,或者將訂立內容不同的合同。例如,合同的履行取決於某一特定的人或物的存在,而該特定的人或物已經滅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