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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

鎖定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為實現節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潤的節能服務機制。其實質就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客户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以降低運行成本;或者節能服務公司以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或承包整體能源費用的方式為客户提供節能服務。合同能源管理,過去在國內廣泛地被稱為EMC(此為舊稱,在最新的國家標準中已與國際接軌,稱為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這種市場化機制是70年代在西方發達國家開始發展起來一種基於市場運作的全新的節能新機制。合同能源管理的國家標準是GB/T24915-2010《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國家支持和鼓勵節能服務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開展節能服務,享受財政獎勵、營業税免徵、增值税免徵和企業所得税免三減三優惠政策。
中文名
合同能源管理
外文名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簡    稱
EPC
性    質
節能服務機制
實    質
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
國家標準
GB/T24915-2010《合同能源管理技術規範》

合同能源管理定義

合同能源管理機制(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簡稱EPC,國內簡稱EMC)是一種以節省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户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降低運行成本,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合同能源管理發展

合同能源管理的過程 合同能源管理的過程
“十一五”期間,我國節能服務產業持續快速發展,不斷走向成熟:從2006年到2010年,EMCA會員從89家遞增到560 家,增長了5倍;全國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節能項目的節能服務公司從76家遞增到782家,增長了9倍;節能服務行業從業人員從1.6萬人遞增到17.5萬人,增長了10倍;節能服務產業規模從47.3億元遞增到836.29億元,增長了16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從13.1億元遞增到287.51億元,增長了22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年節約標準煤能力從86.18萬噸遞增到1064.85萬噸,實現二氧化碳減排量從215.45萬噸遞增到2662.13萬噸,增長了11倍;在“十一五”期間,節能服務產業拉動社會資本投資累計超過1800 億元。
規劃》還顯示,到2015年,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將力爭發展到2000多家,其中年產值超過10億元的約20家,節能服務業總產值突破3000億元,累計實現節能能力6000萬噸標準煤。此外,國家還將建立全方位環保服務體系。積極培育具有系統設計設備成套工程施工、調試運行和維護管理一條龍服務能力總承包公司,大力推進環保設施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扶持環境諮詢服務企業。預計到2015年,節能環保產業總產值達到4.5萬億元,其中節能服務產業總產值超過3000億元,年產值超過10億元的企業超過20家。節能服務產業行業發展的同時也將帶動節能技術研發創新、節能產品製造、節能工程設計、節能諮詢評估等相關行業和機構的大力發展,形成以節能服務為核心的配套產業鏈,成為國家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之首的節能環保產業中最重具市場化、最具成長性、充滿活力、特色鮮明的朝陽行業。詳見《中國合同能源管理(EMC)行業發展前景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合同能源管理主管部門

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必須獲得國家財政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備案,才能夠獲得財政獎勵和税收優惠
資格備案與財政獎勵主管部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財政部;
資格備案與財政獎勵組織部門: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國家節能中心,各地方經信委、發改委;

合同能源管理商務模式

1.節能效益分享型
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
在項目期內用户和節能服務公司雙方分享節能效益的合同類型。節能改造工程的投入按照節能服務公司與用户的約定共同承擔或由節能服務公司單獨承擔。項目建設施工完成後,經雙方共同確認節能量後,雙方按合同約定比例分享節能效益。項目合同結束後,節能設備所有權無償移交給用户,以後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用户。節能效益分享型是我國政府大力支持的模式類型。
注:為降低支付風險,用户可向節能服務公司提供多方面的節能效益支付保證。
2.能源費用託管型
用户委託節能服務公司出資進行能源系統的節能改造和運行管理,並按照雙方約定將該能源系統的能源費用交節能服務公司管理,系統節約的能源費用歸節能服務公司的合同類型。項目合同結束後,節能公司改造的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用户使用,以後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用户。
3.節能量保證型
用户投資,節能服務公司向用户提供節能服務並承諾保證項目節能效益的合同類型。項目實施完畢,經雙方確認達到承諾的節能效益,用户一次性或分次向節能服務公司支付服務費,如達不到承諾的節能效益,差額部分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
注:節能量保證型合同適用於實施週期短,能夠快速支付節能效益的節能項目,合同中一般會約定固定的節能量價格。
4.融資租賃型
融資公司投資購買節能服務公司的節能設備和服務,並租賃給用户使用,根據協議定期向用户收取租賃費用。節能服務公司負責對用户的能源系統進行改造,並在合同期內對節能量進行測量驗證,擔保節能效果。項目合同結束後,節能設備由融資公司無償移交給用户使用,以後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用户。
5.混合型
由以上4種基本類型的任意組合形成的合同類型。
目前只有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可以申請國家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和税收優惠,應當依據《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附件提供的參考合同簽訂節能效益分享型的節能服務合同。

合同能源管理評價

1 優先選擇具有節能效果好、投資回收期短、能發揮節能服務公司優勢的用能單位。
2 優先選擇具有延伸開展業務機會的用能單位。節能服務公司可獲得更多項目,降低市場開發成本
3 節能服務公司應在充分的信息收集的基礎上對用能單位進行評價。主要原則包括以下方面:
(1) 用能單位經營狀況。包括:產品銷售情況、產品市場佔有率、銷售收入資金週轉等情況。
(2)用能單位資信。重點是考察用能單位的資產/負債情況和銀行信用記錄,瞭解其以往/當前履行經濟合同的情況。此外,還應設法瞭解用能單位的法人代表個人誠信情況。
(3)現金流分析。以現金流量表為基礎,分析用能單位的現金流可以使節能服務公司更加直觀、深入地瞭解用能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未來發展態勢。除了償債能力經營能力等,還應對用能單位利潤質量和用能單位未來狀況進行分析。
(4)用能單位業務前景。不僅要考察用能單位經營狀況,還要考察用能單位未來幾年業務發展前景,用能單位所在行業是否景氣,用能單位產品市場前景如何等。
(5)用能單位管理層情況。應對用能單位管理層的穩定性、節能積極性、業務上的合作性等情況進行考察和評估。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的各個環節都離不開用能單位的必要支持和配合,所選擇的用能單位的管理層還應具有較強的項目組織和運作能力,能夠保證節能項目實施後按要求操作和維護。

合同能源管理業務流程

與用能單位接觸
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進行初步接觸,瞭解用能單位的經營現狀和用能系統運行情況。向用能單位介紹本公司的基本情況、節能技術解決方案、業務運作模式及可給用能單位帶來的效益等。向用能單位指出系統具有節能潛力,解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有關問題,初步確定改造意向。
針對用户的具體情況,對各種耗能設備和環節進行能耗評價,測定企業當前能耗水平,通過對能耗水平的測定。此階段ESCO為用户提供服務的起點,由公司的專業人員對用户的能源狀況進行測算,對所提出的節能改造的措施進行評估,並將結果與客户進行溝通。
在節能診斷的基礎上,由公司向用户提供節能改造方案的設計,這種方案不同於單個設備的置換、節能產品和技術的推銷,其中包括項目實施方案和改造後節能效益的分析及預測,使用户做到“心中有數”,以充分了解節能改造的效果。
談判與簽署
在節能診斷和改造方案設計的基礎上,ESCO與客户進行節能服務合同的談判。在通常情況下,由於ESCO為項目承擔了大部分風險,因此在合同期(一般為3至10年左右)ESCO分享項目的大部分的經濟效益,小部分的經濟效益留給用户。待合同期滿,ESCO不再和用户分享經濟效益,所有經濟效益全部歸用户。
合同簽定後,進入了節能改造項目的實際實施階段。由於接受的是合同能源管理的節能服務新機制,用户在改造項目的實施過程中,不需要任何投資,公司根據項目設計負責原材料和設備的採購,其費用由ESCO支付。
全過程服務
合同簽署後,節能服務公司提供項目設計、項目融資、原材料和設備採購、施工安裝和調試、運行保養和維護、節能量測量與驗證、人員培訓、節能效果保證等全過程服務。
培訓
在完成設備安裝和調試後即進入試運行階段,ESCO還將負責培訓用户的相關人員,以確保能夠正確操作及保養、維護改造中所提供的先進的節能設備和系統。在合同期內,設備或系統的維修由ESCO負責,並承擔有關的費用。
能耗基準、節能量監測
改造工程完工前後,ESCO與用户共同按照合同約定的測試、驗證方案對項目能耗基準和節能量、節能率等相關指標進行實際監測,有必要時可委託第三方機構完成節能量確認。節能量作為雙方效益分享的主要依據。
效益分享
由於對項目的全部投入(包括節能診斷、設計、原材料和設備的採購、土建、設備的安裝與調試、培訓和系統維護運行等)都是由ESCO提供的,因此在項目的合同期內,ESCO對整個項目擁有所有權。用户將節能效益中應由ESCO分享的部分按月或季支付給ESCO。在根據合同所規定的費用全部支付完畢以後,ESCO把項目交給用户,用户即擁有項目的所有權。

合同能源管理起源

上世紀70年代中期以來,一種基於市場的、全新的節能新機制——"合同能源管理"(簡稱EPC)在市場經濟國家中逐步發展起來,而基於這種節能新機制運作的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在國外稱ESCO,在國內簡稱EMCo)的發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國、 加拿大,合同能源管理已發展成為一新興的節能產業。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實質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這樣一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户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以及降低運行成本。能源管理合同在實施節能項目投資的企業("用户")與專門的盈利性能源管理公司之間簽訂,它有助於推動節能項目的開展。在傳統的節能投資方式下,節能項目的所有風險和所有盈利都由實施節能投資的企業承擔;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一般不要求企業自身對節能項目進行大筆投資。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優勢

1.用能單位不需要承擔節能項目實施的資金、技術風險,並在項目實施降低用能成本的同時,獲得實施節能帶來的收益和獲取ESCO提供的設備。
2.節能效率高,EPC項目的節能率一般在5%-40%,甚至可超過50%。
3.改善客户現金流,客户藉助ESCO實施節能服務,可以改善現金流量,把有限的資金投資在其他更優先的投資領域。
4.使客户管理更科學,客户藉助EPC實施節能服務,可以獲得專業節能資訊和能源管理經驗,提升管理人員素質,促進內部管理科學化。
5.提升客户競爭力,客户實施節能改進後,減少了用能成本支出,提高了產品競爭力。同時還因為節約了能源,改善了環境品質,建立了綠色企業形象,從而增強市場競爭優勢
6.節能更專業,由於ESCO是全面負責能源管理的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所以能夠比一般技術機構提供更專業、更系統的節能技術和解決方案。
7.節能有保證,ESCO可向用户承諾節能量,保證客户可以在項目實施後即刻實現能源利用成本下降。
8.投資回收短,EPC項目投資額較大,但投資回收期短。從已經實施的項目來看,投資回收期平均為1~3年。
9.市場機制及雙贏結果,ESCO為客户承擔了節能項目的風險,在客户見到節能效益後,才與客户一起分享節能成果,而取得雙贏的效果。

合同能源管理發展歷程

合同能源管理的推行會影響八個重點高耗能行業,包括鋼鐵、水泥、冶金、焦炭、電石、煤炭、玻璃、電力行業。而我國的能源利用效率比國際先進水平低10個百分點,八大高耗能行業的產品單位能耗更是平均比國際先進水平高40%。所以,從未來節能服務的市場來看,合同能源管理的市場前景廣闊。因此,國內優秀的合同能源管理行業企業愈來愈重視對行業市場的研究,特別是對企業發展環境和客户需求趨勢變化的深入研究。上世紀70年代中期以來,一種基於市場的、全新的節能項目投資機制“合同能源管理”在市場經濟國家中逐步發展起來,而基於合同能源管理這種節能項目投資新機制運作的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發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國、加拿大,ESCO已發展成為新興的節能產業。1997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登陸中國。
相關部門同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共同開發和實施了“世行/全球環境基金中國節能促進項目”,在北京、遼寧、山東成為了示範性能源管理公司。運行幾年來,3個示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項目的內部收益率都在30%以上。項目一期示範的節能新機制獲得很好的效果,即以盈利為目的的3家示範EMCo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運作節能技改項目很受用能企業的歡迎;所實施的節能技改項目99%以上成功,獲得了較大的節能效果、温室氣體CO2減排效果和其它環境效益。鑑於此,國家發改委與世界銀行共同決定啓動項目二期。2003年11月13日,項目二期正式啓動。在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設立世行項目部為中小企業解決貸款擔保的難題,並專門成立了一個推動節能服務產業發展,促進節能服務公司成長的行業協會——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
合同能源管理機制被引進國內以後大大促進了國內節能企業的發展,很多節能企業有單純的製造節能設備,轉變為節能投資,這在促進節能減排發展的同時也加快了節能企業本身的快速成長,更有很多企業將企業的重點發展放在了合同能源管理上,使得合同能源管理在引入中國後着漸的適應了中國的能源環境,在運營上一步步的走向完善和合理。如國家主導下的中節能,市場模式下發展起來的一批專業的節能服務公司在運用合同能源管理上都已趨於成熟。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必將會在中國節能減排中發揮出更大的作用。自1998年中國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以來,節能服務產業規模逐漸擴大。許多用能企業對合同能源管理這種新型節能減排改造機制也逐漸熟悉並接受。中國政府對“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給予了高度關注,許多重要的政府文件中明確提出要把推廣“合同能源管理”作為推進中國節能的重要措施。
最早支持組建的3個示範節能服務公司的成功證明了節能服務項目在中國推廣的可能性與可操作性。同時在每年的節能宣傳週上,國家都會通過舉辦展覽展示會、技術交流會等增大宣傳力度,持續推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同時,社會各界積極響應,掀起了組建新ESCO的熱潮。EPC節能服務模式引進中國十幾年來,除政府倡導外,在各階段和各宣傳渠道都明確地推行EPC的理念,很好地推動了EPC的發展。
因此,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國必然會有廣闊的前景。截至2012年年底,全國從事節能服務業務的企業已達4175家,從業人員突破40萬人。但是這個行業現階段仍然存在技術創新不足和企業競爭實力偏弱的難題,現階段節能服務企業產值超過10億元的只有6家,超過5億元的有18家,超過1億元的有83家。2012年,中國節能服務產業總產值已經從2011年1250.26億元增長到1653.37億元,增長32.24%;合同能源管理投資從2011年412.43億元增長到557.65億元,增長35.21%。全年實現節能達1828.36萬噸標煤,相應減排二氧化碳4570.9萬噸。 [1] 

合同能源管理制約因素

儘管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實施在中國已有不少成功案例, 並且擁有廣闊的發展前景, 但中國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 依然存在許多制約因素,主要表現在:
當前節能降耗還沒有成為某些高耗能企業和地方政府的自覺意識,仍然有不少的企業為了一己私利,以經濟利益為中心,節能降耗意識較弱。在法律制度方面還沒有形成和確立節能投資激勵機制企業節能激勵機制;缺乏具有一定強制性的政策法規,影響EPC產業的發展。很多城市尚缺乏系統性的適合本地市場財務管理、財税減免、金融支持、政策性獎勵等法律法規。政策落實缺乏時效性。與節能服務產業相比,很多城市尤其是二三線小城市對EPC國家政策的貫徹執行還不夠及時;獎勵資金申請流程繁瑣、不規範。
從本質上説,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是節能服務公司利用節能的新技術幫助高耗能企業進行節能,因此,節能服務公司是否擁有節能技術,是否擁有節能技術研發的實力才是決定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是否成功的根本性因素。由於中國的合同能源管理事業才剛剛起步,許多人對合同能源管理的瞭解不夠,業務規模和從業人數還相對不足,尤其缺少技術過硬,專業本領強又會控制風險,還能與人溝通的複合型人才非常困難。能源服務行業的薪資待遇標準不確定,薪資是不具有吸引力的,難以吸引高素質人才
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需要先墊付資金,隨着實施項目的增多,資金壓力不斷加大,如果沒有融資支持,公司發展就會難以為繼。同時由於合同能源管理的投入產出週期長,大項目一般在投入幾年以後才會有回報,企業要進行後續投入面臨很大的資金壓力。由於中國合同能源管理行業不規範,大多數ESCo還處於發展階段,缺少較高誠信度,銀行資信等級較低,申請貸款及擔保程序繁瑣,ESCO貸款比較困難。
企業信用評價體系不完善阻礙了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業的發展。一般來講,採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節能技改項目週期較長,利益分期回報。節能服務公司普遍擔心在節能改造項目結束後用能單位是否會有其他的變故影響支付能力。在社會誠信和商業誠信相對缺失、司法成本偏高、體制不夠完善的情況下,節能服務公司承擔一定的商業風險,如果遭遇惡性惡意毀約不履行承諾的案子就會對節能服務公司尤其是小型的節能服務公司運營造成困擾,影響其運轉。某些ESCo片面追求利益,為拿項目盲目保證節能量,損害業主利益,破壞了節能行業的行風;一些城市又缺乏權威的節能量審核機構,發生糾紛仲裁困難、造成企業負擔。
催生供暖行業新模式,供暖行業主要面對的用户有市政熱力、大型工業園區、工礦企業等。而熱力公司或分佈式鍋爐房是主要的熱源供給主體。“如果有條件能夠實現提前供暖並確保優質的供暖效果,還能為項目帶來增值效應。”很多開發企業如此設想。尤其是對於那些自建鍋爐房的開發企業來説,不僅要有一定的初期投入,管理鍋爐這類特種設備還需要具備獨立運營的條件且需要建立一個專業化團隊,投入和收益能否平衡不得而知。目前國內已有很多涉足供暖行業的合同能源管理企業,為上述設想指定方案。其模式為:由供熱公司承擔項目的投資、融資、建設、經營和維護,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向熱用户收取用熱費,以此來回收項目投融資、建造、運營和維護成本,取得合理回報。而房地產公司擁有供熱設施建設的監督權,合同期滿後,還可以收回項目的運營權。“建造—運營—轉讓的BOT模式已經在國際上比較普遍。”對於建設方而言,最大的好處是節省鍋爐等供暖設備的投資,實現系統、設備的最優化配置。隨着供暖行業的發展,從而也催生了鍋爐系統的生產供應行業。鍋爐行業是傳統行業,也是能耗很高的一種產品。一直以來對於鍋爐設備的升級換代,在國內因為資金和技術等等因素,進程非常的緩慢。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將大大加快鍋爐行業的技術的更新,大大加快原有的鍋爐設備的升級換代,隨着國家對加大大氣污染治理的力度,改變現有燃燒方式,國內有科研院所已研製成功傳統鏈條爐的升級產品,高效煤粉工業鍋爐。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可以很好的利用各方面的生產要素,充分整合社會資源,共同參加節能減排的事業中來。鍋爐行業的整體升級插上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翅膀,將得到一個超快的發展機會。

合同能源管理實施關鍵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要素包括用能狀況診斷、能耗基準確定、節能措施、量化的節能目標、節能效益分享方式、測量和驗證方案等。 此類要素也需要與業主通過合同方式書面確定下來。需要用能單位和節能服務公司共同確認,根據用能單位或用能設備、環節在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某一時間段內的能源消耗狀況確定能耗基準。能耗基準確定、測量和驗證等工作可委託合同雙方認可的第三方機構進行監督審核。在滿足同等需求或達到同等目標的前提下,通過合同能源管理實施,用能單位或用能設備、 環節的能源消耗相對於能耗基準的減少量,這是節能服務公司獲得收入的前提。

合同能源管理市場規範

針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為規範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合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已經發布《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的GB/T24915-2000國家標準,已於2011年1月1日起實施。同時,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等單位起草的《節能量測量和驗證技術通則》國家標準,已於2011年12月通過審查,將實施,該技術通則主要是解決節能量的計算問題。另外,針對過去幾年合同能源管理發展存在的一些問題,正實施通過有經驗的、獨立的第三方機構檢測、審核節能量,防止結算出現糾紛,審核標準也在進一步出台的過程中。

合同能源管理商業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是市場經濟下的節能服務商業化實體,在市場競爭中謀求生存和發展,與我國從屬於地方政府的節能服務中心有根本性的區別。ESCO所開展的EPC業務具有以下特點:

合同能源管理商業性

ESCO是商業化運作的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節能項目來實現贏利的目的。

合同能源管理整合性

節能業務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推銷產品、設備或技術,而是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節能服務和完整的節能解決方案,為客户實施一攬子專業化節能服務;ESCO不是金融機構,但可以為客户的節能項目提供資金;ESCO不一定是節能技術所有者或節能設備製造商,但可以為客户選擇提供先進、成熟的節能技術和設備;ESCO也不一定自身擁有實施節能項目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户保證項目的工程質量。對於客户來説,ESCO的最大價值在於:可以為客户實施節能項目提供經過優選的各種資源集成的工程設施及其良好的運行服務,以實現與客户約定的節能量或節能效益。

合同能源管理多贏性

EPC業務的一大特點是:一個該類項目的成功實施將使介入項目的各方包括:ESCO、客户、節能設備製造商和銀行等都能從中分享到相應的收益,從而形成多贏的局面。對於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業務,ESCO可在項目合同期內分享大部分節能效益,以此來收回其投資並獲得合理的利潤;客户在項目合同期內分享部分節能效益,在合同期結束後獲得該項目的全部節能效益及EMC投資的節能設備的所有權,此外,還獲得節能技術和設備建設和運行的寶貴經驗;節能設備製造商銷售了其產品,收回了貨款;銀行可連本帶息地收回對該項目的貸款,等等。正是由於多贏性,使得EPC具有持續發展的潛力。

合同能源管理風險性

ESCO通常對客户的節能項目進行投資,並向客户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因此,ESCO承擔了節能項目的大多數風險。可以説,EMC業務是一項高風險業務。EMC業務的成敗關鍵在於對節能項目的各種風險的分析和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成功因素

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國的運營實踐表明,基於市場的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適合中國國情,不僅頗受廣大耗能企業的歡迎,其他如節能服務機構、能源企業、節能設備生產與銷售企業、節能技術研發機構也非常歡迎,同時也引起不少類似耀通節能投資機構的興趣。從他們的運營實踐分析,成功的原因除了中國存在着巨大的節能潛力和廣闊的節能市場之外,還有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因素,這方面更加重要。合同能源管理機制規定,實施節能項目的EMC要向客户提供項目全過程服務,包括融資,這一點頗受大中小型耗能企業和各類耗能用户歡迎,也是一般運營機制無可比擬的。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另一特點是EMC用合同方式保證客户獲得足夠的節能量,而且以分享項目獲得的部分節能效益收回投資和利潤,這就意味着ESCO為客户承擔了技術風險經濟風險,各類客户都十分歡迎。對於由節能設備供應商和節能新技術持有者組建的ESCO,更有利於快速佔領市場。客户接受了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即可實現自身不投入或少投入資金完成節能技術改造。這一優勢在當前我國大部分企業資金短缺的形式下尤其受歡迎。EMC使用的資金是自有資金、世行貸款和其他貸款。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運營的EMC是專業化的節能服務企業,一般具有節能信息廣泛,項目運作經驗豐富,可以成捆實施節能項目等優勢,這為減少項目的前期投入,採購廉價設備,降低施工費用奠定了基礎。

合同能源管理成功經驗

ESCO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節能項目的示範獲得了成功,取得了經驗,主要有以下幾點:
真誠合作:項目實施成功是ESCO與客户雙方共同的目標,客户的利益是不投入或少投入資金即可得到優良的節能設備和長期的節能和環境效益,ESCO則要從項目成功中賺得利潤。許多案例證明,雙方的真誠合作是最重要的,ESCO在項目全過程中進行優質服務,客户在項目全過程中密切配合是項目成功的保障。
經濟風險防範:為了達到ESCO與客户雙贏的目的,ESCO需要客户幫助防範經濟風險。客户要向ESCO提供企業的經營管理、財務狀況、產品營銷與發展前景、可供選擇的擔保和抵押措施等方面的詳實情況,以建立和增強ESCO投資的信心;ESCO要以誠信精神對待客户,併為客户保守商業秘密,最終達到客户獲得節能效益,賺得利潤。
技術風險防範:項目是否成功與改造方案的確定和節能技術與配套設備的選型直接相關,也與原始運行狀況和耗能情況關係密切。ESCO要在客户的坦誠幫助下,弄清原始運行和耗能情況,並在專家的指導下選好改造方案和所有技術與配套設備。這是防範技術風險的有效措施,也是項目成功的基礎。

合同能源管理業務區別

與設備銷售區別:ESCO雖然在為客户進行節能改造時提供原材料及設備,但它並不像製造商或供應商那樣僅僅提供某種單一設備,而是節能改造所需的全部技術、原材料及設備,並且按照合同要求進行一系列的服務,向客户保證節能效果,在合同期設備所有權屬於ESCO,因此不等同於一般設備製造商的銷售行為,當然也不同於以賺取中間差價為目的的各種貿易公司的銷售行為。
技術諮詢區別:ESCO雖然為客户提供採購、安裝、調試、運行和維護等多種服務,但這些只是整個項目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一個包含提供融資和多種技術服務在內的體系。不像一般的技術服務、諮詢機構,只提供某一方面的技術服務或諮詢,不提供融資服務。
融資租賃的區別:通常意義上的租賃可以分為經營性租賃和融資租賃。在我國現有的企業財務制度下,“融資租賃”是指具有融資租賃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設備租賃業務。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設備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其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後,承租人有權選擇按照殘值購入設備,從而完全擁有該設備的使用權和所有權。與合同能源管理二者之間存在着極大的差別:
1、在“融資租賃”裏,租賃標的物僅限於設備,雖然合同期內所有權仍然屬於出租人,但實質上,所有權上的實質內容已歸於承租方,其最明顯的特徵是設備的“累計折舊”是由承租方提取的,而且,租期幾乎要涵蓋整個設備壽命期的75%左右;而ESCO所承攬的不僅僅只有原材料及設備,還包括服務在內,標的物是整個改造項目,合同期也只有壽命期的三分之一或更短,並且,在該期間內,整個項目設備所有權上的實質內容也完全歸ESCO所有。
2、在“融資租賃”裏,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出租人對於承租方僅僅只提供出租這一項服務;而ESCO不僅要為客户採購整套原材料及設備,還要負責在合同期內提供方案設計、安裝、檢測、調試、維護、培訓、諮詢以及節能效果保證等一系列的服務。
3、在“融資租賃”裏,出租人並不向承租人保證出租設備可能的使用效果,在租賃期內,有關標的設備的維修、改造等費用均由承租人自己承擔,並且出租人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以及租賃合同的相關條款按時收取租賃費;而ESCO的首要任務是保證節能效果,只有保證達到合同中所確定的節能量時,雙方才能實現效益分享,才能互惠互利,ESCO能分享多少效益,完全與能實現多少節能量掛鈎,並且,在合同期內出現的非因客户違規操作而導致的設備故障造成的損失均由ESCO承擔。
4、二者所回收的資金的性質不同
“融資租賃”中每次應收取的資金稱為租金,包括租賃資產的原價、利息和租賃手續費(但不包括維修、保養等費用)。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因素,要將各次支付的租金按照一定利息折算為現值,在合同期內應該是不變的(除最後包括變價收入以外);而ESCO每次回收的資金是與所達到的節能量掛鈎的,只有達到或超過合同中規定的節能量,才能如數收回合同中規定的金額,在合同期內是有可能發生變化的。
雖然合同能源管理與融資租賃有着上述的各種區別,但是,隨着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在我國的進一步發展和實踐,有一些公司已經開始引入融資租賃這種模式作為解決融資問題的一種手段,甚至部分節能服務公司也轉型成為融資租賃公司,利用融資租賃的一些政策,結合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特點,實施節能項目。
與貸款的區別:EMC與金融投資公司性質也有很大差別。先來分析一下ESCO的整體服務與放貸的區別,ESCO所提供的是節能項目一條龍服務,還要依照合同向客户保證節能效果,這些都是放貸方不管、不可能管、也沒必要管的。ESCO雖然和放貸方一樣要承擔資金風險和客户信譽風險,但他們同時還要完全承擔技術風險、合同執行風險、節能量估計過高風險以及市場風險等。
與投資的區別:投資方投入企業的資金,並不是僅僅針對某一個項目,而是作為權益資本投入企業,並記入“所有者權益”類賬户,從而,投資方將成為被投資企業的所有者之一,與企業共同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要面臨的各種風險。當然,在履行義務的同時也有權利按投資比例共同分享全部利益,如無其他原因,這些資金是沒有特別規定的償還期限的。而EMC的服務僅僅是針對某一個節能改造項目而言,所要承擔的僅僅是該項目所要面臨的一切風險,與客户所分享的也僅僅是該項目所產生的節能效益,並不涉及客户企業的其他方面,而且這種分享也是有期限的,並非覆蓋整個項目壽命期

合同能源管理內容

ESCO一般向客户提供的節能服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節能診斷:ESCO針對客户的具體情況,測定客户當前用能量和用能效率,提出節能潛力所在,並對各種可供選擇的節能措施的節能量進行預測。
節能改造方案設計:根據節能診斷的結果,ESCO根據客户的能源系統現狀提出如何利用成熟的節能技術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的方案和建議。如果客户有意向接受ESCO提出的方案和建議,ESCO就可以為客户進行項目設計。
施工設計:在合同簽訂後,一般由ESCO組織對節能項目進行施工設計,對項目管理、工程時間、資源配置、預算、設備和材料的進出協調等進行詳細的規劃,確保工程順利實施並按期完成。
節能項目融資:ESCO向客户的節能項目投資或提供融資服務,ESCO可能的融資渠道有:ESCO自有資金、銀行商業貸款從設備供應商處爭取到的最大可能的分期支付以及其它政策性的資助。當ESCO採用通過銀行貸款方式為節能項目融資時,ESCO可利用自身信用獲得商業貸款,也可利用政府相關部門的政策性擔保資金為項目融資提供幫助。
原材料和設備採購:ESCO根據項目設計的要求負責原材料和設備的採購,所需費用由ESCO籌措。
施工、安裝和調試:根據合同,由ESCO負責組織項目的施工、安裝和調試。通常,由ESCO或其委託的其他有資質的施工單位來進行。由於通常施工是在客户正常運轉的設備或生產線上進行,因此,施工必須儘可能不干擾客户的運營,而客户也應為施工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方便。
運行、保養和維護:設備的運行效果將會影響預期的節能量,因此,ESCO應對改造系統的運行管理和操作人員進行培訓,以保證達到預期的節能效果。此外,ESCO還要負責組織安排好改造系統的管理、維護和檢修。
節能量監測:ESCO與客户共同監測和確認節能項目在合同期內的節能效果,以確認合同中確定的節能效果是否達到。另外,ESCO和客户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採用“協商確定節能量”的方式來確定節能效果,這樣可以大大簡化監測和確認工作。
收回投資和利潤:對於節能效益分享項目,在項目合同期內,ESCO對與項目有關的投入(包括土建、原材料、設備、技術等)擁有所有權,並與客户分享項目產生的節能效益。在ESCO的項目資金、運行成本、所承擔的風險及合理的利潤得到補償之後(即項目合同期結束),設備的所有權一般將轉讓給客户。客户最終就獲得高能效設備和節約能源的成本,並享受ESCO所留下的全部節能效益。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