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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副本
鎖定
合同副本是合同正本的對稱。指合同正本的重複本。內容雖與正本完全相同,但對外 不發生權利義務關係。按照我國現行印花税暫行條例規定,經濟合同副本免貼印花。如副本視同正本使用的,則應另按合同金額計税貼花。其目的是為了知照法律文書的內容或處理結果,如刑事判決書的副本,一般鬚髮給原負責案件偵查的公安機關、受害人和被害人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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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合同副本
- 類 型
- 副本
- 內 容
- 合同
- 要 求
- 有雙方的簽字
合同正本與合同副本,只要有雙方的簽字,法律效力是一樣的。
正本是副本的對稱,是依法按照原本做成併發給主受件人的文書,其法律效力與原本相同。正本出自於原本,但原本一般存檔備案;正本則是直接發給主受件人執掌。正本與副本,兩者同出源於原本,內容相同;不同之處是,副本系發給主受件人以外的人員或有關機關須知道文書內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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