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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欣
(秦朝長史、楚漢時期塞王)
鎖定
司馬欣人物生平
司馬欣有恩項梁
司馬欣,原本是秦朝櫟陽縣的獄掾(監獄官),櫟陽縣曾是秦國舊都。
[5-6]
秦朝基層官員都是啓用當地人士,如沛縣人曹參曾任沛縣獄掾(yuàn)、沛縣人任敖曾任沛縣獄吏
[7-8]
,由此可知擔任櫟陽獄掾的司馬欣是櫟陽縣人。
司馬欣輔助章邯
秦二世三年(公元前207年),章邯率兵渡過黃河攻趙,把趙王趙歇圍困於鉅鹿。楚將項羽發兵救趙,楚軍“一以當十”,在鉅鹿之戰中大敗秦軍,擊退章邯,俘虜王離。項羽憑此軍威一躍成為諸侯上將軍。
[11-12]
章邯的軍隊駐紮在棘原,項羽的軍隊駐紮在漳水以南,兩軍對峙,沒有交戰。由於秦軍多次敗退,秦二世胡亥派人來譴責章邯,加上楚軍又來急襲,章邯害怕。於是在秦二世三年四月(前207年5月21日至6月18日期間),章邯讓司馬欣回朝請求援兵,此舉受到趙高的責讓。
[16-17]
司馬欣求援咸陽
秦二世三年五月(前207年6月19日至7月18日期間)
[20]
,司馬欣來到咸陽,停留在司馬門三天,趙高不接見他,有不信任的心思。司馬欣感到害怕,逃回軍中,不敢走原路。趙高果然派人去追殺他,沒有追上。司馬欣回到軍中,向章邯報告説:“趙高在朝中當政,下面沒有人敢擅自行動。若現在作戰能夠取勝,趙高一定會嫉妒我們的戰功;若作戰不能取勝,一定免不了一死。希望將軍仔細考慮。”
[21]
,謀叛秦
[20]
。敵方陳餘也寫信來勸降章邯。
[22]
秦二世三年六月(前207年7月19日至8月16日期間),章邯猶豫不決,暗中派軍候始成出使項羽軍中,想達成和約。和約未成,項羽“許而擊之”,派蒲將軍日夜兼程領兵渡過三户津,駐紮在漳水以南,與秦軍交戰,再次打敗秦軍。項羽率領全軍將士在污水進攻秦軍,大破秦軍。
[23]
[25]
司馬欣投降項羽
司馬欣降兵被坑
到達新安時,諸侯軍的將士過去曾經服徭役或屯戍邊疆而路過秦地,秦地官兵對他們大多很無禮,等到秦軍投降諸侯,諸侯將士大多借着戰勝的機會像對待奴隸和俘虜一樣役使他們,隨意羞辱秦軍官兵。秦軍官兵大多在私下議論説:“章將軍等人欺騙我們投降諸侯,現在能夠入關攻破秦國,當然很好;假如不能,諸侯俘虜我們到東方,秦國一定會將我們的父母妻兒全部處死。”各路將領們隱約聽説了這些議論,彙報給項羽。
[28]
項羽於是召來英布、蒲將軍謀劃説:“秦軍官兵人數眾多,他們心裏不服,若到了關中還不聽號令,情況就危險了,不如出擊殺掉他們,而只與章邯、長史司馬欣、都尉董翳進入秦地。”於是楚軍在夜裏在新安城南將秦軍降卒二十多萬人全部坑殺。
[29]
司馬欣受封塞王
項羽把關中劃分出三個諸侯國,封給秦朝的降將,意在圍堵漢王劉邦。於是封章邯為雍王,統治咸陽以西,定都廢丘。長史司馬欣,以前擔任過櫟陽獄掾,曾經對項梁有恩德。都尉董翳,是最初勸説章邯投降楚國的人。因此項王封司馬欣為塞王,統治咸陽以東到黃河邊,定都櫟陽。封董翳為翟王,統治上郡,定都高奴。
[32-33]
司馬欣輾轉漢楚
趁項羽在齊國酣戰之際,劉邦挾制五路諸侯的兵馬,打入西楚的首都彭城。項羽聽聞後,帶兵離開齊國,從魯縣往胡陵縣出兵,到達蕭縣,分別與漢軍在彭城縣、靈壁縣東面、睢水之上展開大戰,大破漢軍,殺了許多士卒,睢水被屍體堵塞不流。這個時候,諸侯們看見楚國軍勢強悍而漢軍大敗,都紛紛叛離漢軍再投楚軍。塞王司馬欣、翟王董翳都逃亡到了楚營。
[41-42]
司馬欣梟首示眾
由於司馬欣和曹咎早年有恩於項梁,因此受到項羽的信任,兩人被安排坐鎮成皋。
[58]
漢四年十月(前204年11月11日至12月10日期間),在成皋之戰中,守城的西楚大司馬曹咎中了劉邦的激將法而出戰,曹咎讓士兵渡過汜水。士兵剛渡過一半,漢軍發起進攻,大破楚軍,繳獲了楚軍的全部物資。大司馬曹咎、長史司馬欣都在汜水邊上自刎而死。
[43-45]
司馬欣人物評價
韓信:“且三秦王為秦將,將秦子弟數歲矣,所殺亡不可勝計,又欺其眾降諸侯,至新安,項王詐坑秦降卒二十餘萬,唯獨邯、欣、翳得脱,秦父兄怨此三人,痛入骨髓。今楚彊以威王此三人,秦民莫愛也。”(《史記·淮陰侯列傳》)
[51]
司馬欣史料記載
司馬欣相關考證
司馬欣影視形象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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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第六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2-12-29]
- 2. 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2-12-29]
- 3. 楚漢傳奇第2集:43份31秒~43份33秒,片尾曲介紹演員表,吳曉東飾演司馬欣 .優酷視頻[引用日期2021-11-08]
- 4. 倉修良 主編.《史記辭典》:山東教育出版社,1991年6月:第149-150頁
- 5. 司馬遷·《史記·卷五·秦本紀第五》: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徙治櫟陽。
- 6. 班固·《漢書·卷二十八上·地理志第八上》:櫟陽,秦獻公自雍徙。
- 7. 司馬遷·《史記·卷五十四·曹相國世家第二十四》:平陽侯曹參者,沛人也。秦時為沛獄掾,而蕭何為主吏,居縣為豪吏矣。
- 8. 班固·《漢書·卷四十二·張周趙任申屠傳第十二》:任敖,沛人也,少為獄吏。
- 9.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項梁嘗有櫟陽逮,乃請蘄獄掾曹咎書抵櫟陽獄掾司馬欣,以故事得已。
- 10. 司馬遷·《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第六》:二世乃大赦天下,使章邯將,擊破周章軍而走,遂殺章曹陽。二世益遣長史司馬欣、董翳佐章邯擊盜,殺陳勝城父,破項梁定陶,滅魏咎臨濟。楚地盜名將已死,章邯乃北渡河,擊趙王歇等於鉅鹿。
- 11.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項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沉船,破釜甑,燒廬舍,持三日糧,以示士卒必死,無一還心。於是至則圍王離,與秦軍遇,九戰,絕其甬道,大破之,殺蘇角,虜王離。涉間不降楚,自燒殺。當是時,楚兵冠諸侯。諸侯軍救鉅鹿下者十餘壁,莫敢縱兵。及楚擊秦,諸將皆作壁上觀。楚戰士無不一以當十。楚兵呼聲動天,諸侯軍無不人人惴恐。於是已破秦軍,項羽召見諸侯將,入轅門,無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視。項羽由是始為諸侯上將軍,諸侯皆屬焉。
- 12. 司馬遷·《史記·卷八十九·張耳陳餘列傳第二十九》:項羽兵數絕章邯甬道,王離軍乏食,項羽悉引兵渡河,遂破章邯。章邯引兵解,諸侯軍乃敢擊圍鉅鹿秦軍,遂虜王離。涉間自殺。卒存鉅鹿者,楚力也。
- 13. 司馬遷·《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第三》:二,將軍章邯、長史司馬欣、都尉董翳追楚兵至河。誅丞相斯、去疾,將軍馮劫。
- 14. 司馬遷·《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第二十七》: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腰斬咸陽市。斯出獄,與其中子俱執,顧謂其中子曰“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 15. 司馬遷·《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第六》:右丞相去疾、左丞相斯、將軍馮劫進諫曰:“關東羣盜並起,秦發兵誅擊,所殺亡甚眾,然猶不止。盜多,皆以戍漕轉作事苦,賦税大也。請且止阿房宮作者,減省四邊戍轉。”二世曰:“吾聞之韓子曰:‘堯舜採椽不刮,茅茨不剪,飯土塯,啜土形,雖監門之養,不觳於此。禹鑿龍門,通大夏,決河亭水,放之海,身自持築臿,脛毋毛,臣虜之勞不烈於此矣。’凡所為貴有天下者,得肆意極欲,主重明法,下不敢為非,以制御海內矣。夫虞、夏之主,貴為天子,親處窮苦之實,以徇百姓,尚何於法?朕尊萬乘,毋其實,吾欲造千乘之駕,萬乘之屬,充吾號名。且先帝起諸侯,兼天下,天下已定,外攘四夷以安邊竟,作宮室以章得意,而君觀先帝功業有緒。今朕即位二年之間,羣盜並起,君不能禁,又欲罷先帝之所為,是上毋以報先帝,次不為朕盡忠力,何以在位?”下去疾、斯、劫吏,案責他罪。去疾、劫曰:“將相不辱。”自殺。斯卒囚,就五刑。
- 16.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項羽軍漳南,相持未戰。秦軍數卻,二世使人讓章邯。章邯恐,使長史欣請事。
- 17. 司馬遷·《史記·卷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四》:【秦】(二世三年)四月。【項】八,楚急攻章邯,章邯恐,使長史欣歸秦請兵,趙高讓之。
- 18. 司馬遷·《史記·卷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四》:【秦】(二世二年)十一月。【楚】五,周文死。
- 19. 萬年曆 .漢典[引用日期2024-02-17]
- 20. 司馬遷·《史記·卷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四》:【秦】(二世三年)五月。【項】九,趙高欲誅欣,欣恐,亡走,告章邯,謀叛秦。
- 21.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至咸陽,留司馬門三日,趙高不見,有不信之心。長史欣恐,還走其軍,不敢出故道,趙高果使人追之,不及。欣至軍,報曰:“趙高用事於中,下無可為者。今戰能勝,高必疾妒吾功;戰不能勝,不免於死。願將軍孰計之。”
- 22.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陳餘亦遺章邯書曰:“白起為秦將,南征鄢郢,北坑馬服,攻城略地,不可勝計,而竟賜死。蒙恬為秦將,北逐戎人,開榆中地數千裏,竟斬陽周。何者?功多,秦不能盡封,因以法誅之。今將軍為秦將三歲矣,所亡失以十萬數,而諸侯並起滋益多。彼趙高素諛日久,今事急,亦恐二世誅之,故欲以法誅將軍以塞責,使人更代將軍以脱其禍。夫將軍居外久,多內郄,有功亦誅,無功亦誅。且天之亡秦,無愚智皆知之。今將軍內不能直諫,外為亡國將,孤特獨立而欲常存,豈不哀哉!將軍何不還兵與諸侯為從,約共攻秦,分王其地,南面稱孤;此孰與身伏鈇質,妻子為僇乎?”
- 23.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章邯狐疑,陰使候始成使項羽,欲約。約未成,項羽使蒲將軍日夜引兵度三户,軍漳南,與秦戰,再破之。項羽悉引兵擊秦軍汙水上,大破之。
- 24.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章邯使人見項羽,欲約。項羽召軍吏謀曰:“糧少,欲聽其約。”軍吏皆曰:“善。”項羽乃與期洹水南殷虛上已盟,章邯見項羽而流涕,為言趙高。項羽乃立章邯為雍王,置楚軍中。使長史欣為上將軍,將秦軍為前行。
- 25. 司馬遷·《史記·卷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四》:【秦】(二世三年)六月。【項】十,章邯與楚約降,未定,項羽許而擊之。
- 26. 司馬遷·《史記·卷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四》:【秦】(二世三年)七月。【項】十一,項羽與章邯期殷虛,章邯等已降,與盟,以邯為雍王。
- 27. 司馬遷·《史記·卷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四》:【秦】(二世三年)八月,趙高殺二世。【項】十二,以秦降都尉翳、長史欣為上將,將秦降軍。
- 28.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到新安。諸侯吏卒異時故徭使屯戍過秦中,秦中吏卒遇之多無狀,及秦軍降諸侯,諸侯吏卒乘勝多奴虜使之,輕折辱秦吏卒。秦吏卒多竊言曰:“章將軍等詐吾屬降諸侯,今能入關破秦,大善;即不能,諸侯虜吾屬而東,秦必盡誅吾父母妻子。”諸將微聞其計,以告項羽。
- 29.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項羽乃召黥布、蒲將軍計曰:“秦吏卒尚眾,其心不服,至關中不聽,事必危,不如擊殺之,而獨與章邯、長史欣、都尉翳入秦。”於是楚軍夜擊阬秦卒二十餘萬人新安城南。
- 30.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項王使人致命懷王。懷王曰:“如約。”乃尊懷王為義帝。項王欲自王,先王諸將相。謂曰:“天下初發難時,假立諸侯後以伐秦。然身被堅執鋭首事,暴露於野三年,滅秦定天下者,皆將相諸君與籍之力也。義帝雖無功,故當分其地而王之。”諸將皆曰:“善。”乃分天下,立諸將為侯王。
- 31.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項王自立為西楚霸王,王九郡,都彭城。
- 32.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故立沛公為漢王,王巴、蜀、漢中,都南鄭。而三分關中,王秦降將以距塞漢王。項王乃立章邯為雍王,王咸陽以西,都廢丘。長史欣者,故為櫟陽獄掾,嘗有德於項梁;都尉董翳者,本勸章邯降楚。故立司馬欣為塞王,王咸陽以東至河,都櫟陽;立董翳為翟王,王上郡,都高奴。
- 33. 司馬遷·《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八》:三分關中,立秦三將:章邯為雍王,都廢丘;司馬欣為塞王,都櫟陽;董翳為翟王,都高奴。
- 34. 班固·《漢書·卷一上·高帝紀第一上》:五月,漢王引兵從故道出襲雍。雍王邯迎擊漢陳倉,雍兵敗,還走;戰好畤,又大敗,走廢丘。漢王遂定雍地。東如咸陽,引兵圍雍王廢丘,而遣諸將略地。
- 35. 司馬遷·《史記·卷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四》:【漢】八月。【雍】七,邯守廢丘,漢圍之。【塞】七,欣降漢,國除。【翟】七,翳降漢,國除。
- 36. 班固·《漢書·卷一上·高帝紀第一上》:秋八月,臧荼殺韓廣,並其地。塞王欣、翟王翳皆降漢。
- 37. 班固·《漢書·卷一上·高帝紀第一上》:漢王如陝,鎮撫關外父老。河南王申陽降,置河南郡。使韓太尉韓信擊韓,韓王鄭昌降。
- 38.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三·韓信盧綰列傳》:項籍之封諸王皆就國,韓王成以不從無功,不遣就國,更以為列侯。及聞漢遣韓信略韓地,乃令故項籍遊吳時吳令鄭昌為韓王以距漢。漢二年,韓信略定韓十餘城。漢王至河南,韓信急擊韓王昌陽城。昌降,漢王乃立韓信為韓王,常將韓兵從。
- 39. 司馬遷·《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八》:三月,漢王從臨晉渡,魏王豹將兵從。下河內,虜殷王,置河內郡。
- 40. 班固·《漢書·卷一上·高帝紀第一上》:三月,漢王自臨晉渡河。魏王豹降,將兵從。下河內,虜殷王卬,置河內郡。
- 41. 司馬遷·《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八》:田榮弟橫立榮子廣為齊王,齊王反楚城陽。項羽雖聞漢東,既已連齊兵,欲遂破之而擊漢。漢王以故得劫五諸侯兵,遂入彭城。項羽聞之,乃引兵去齊,從魯出胡陵,至蕭,與漢大戰彭城靈壁東睢水上,大破漢軍,多殺士卒,睢水為之不流。乃取漢王父母妻子於沛。置之軍中以為質。當是時,諸侯見楚強漢敗,還皆去漢復為楚。塞王欣亡入楚。
- 42.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二·淮陰侯列傳三十二》:漢之敗卻彭城,塞王欣、翟王翳亡漢降楚,齊、趙亦反漢與楚和。
- 43. 班固·《漢書·卷一上·高帝紀第一上》:四年冬十月,韓信用蒯通計,襲破齊。齊王亨酈生,東走高密。項羽聞韓信破齊,且欲擊楚,使龍且救齊。漢果數挑成皋戰,楚軍不出,使人辱之數日,大司馬咎怒,渡兵汜水。士卒半渡,漢擊之,大破楚軍,盡得楚國金玉貨賂。大司馬咎、長史欣皆自剄汜水上。
- 44. 班固·《漢書·卷三十一·陳勝項籍傳第一》:漢果數挑楚軍戰,楚軍不出。使人辱之,五六日,大司馬怒,度兵汜水。卒半度,漢擊,大破之,盡得楚國金玉貨賂。大司馬咎、長史欣皆自剄汜水上。
- 45. 司馬遷·《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八》:漢果數挑楚軍,楚軍不出,使人辱之五六日,大司馬怒,度兵汜水。士卒半渡,漢擊之,大破楚軍,盡得楚國金玉貨賂。大司馬咎、長史欣皆自剄汜水上。
- 46.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二·淮陰侯列傳三十二》:且三秦王為秦將,將秦子弟數歲矣,所殺亡不可勝計,又欺其眾降諸侯,至新安,項王詐坑秦降卒二十餘萬,唯獨邯、欣、翳得脱,秦父兄怨此三人,痛入骨髓。今楚彊以威王此三人,秦民莫愛也。
- 47. 司馬遷·《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八》:項羽大怒,伏弩射中漢王。漢王傷匈,乃捫足曰:“虜中吾指!”漢王病創卧,張良彊請漢王起行勞軍,以安士卒,毋令楚乘勝於漢。漢王出行軍,病甚,因馳入成皋。病癒,西入關,至櫟陽,存問父老,置酒,梟故塞王欣頭櫟陽市。
- 48. 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17]
- 49.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第三(表格內容)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17]
- 50. 史記●卷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四(表格內容)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17]
- 51. 史記●卷九十二●淮陰侯列傳第三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17]
- 52. 漢書●卷一上●高帝紀第一上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17]
- 53. 漢書●卷十三●異姓諸侯王表第一(表格內容)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17]
- 54. 漢書●卷三十一●陳勝項籍傳第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17]
- 55. 漢書●卷三十四●韓彭英盧吳傳第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17]
- 56. 司馬遷·《史記·卷五十四·曹相國世家第二十四》:(曹參)擊秦司馬夷軍碭東,破之,取碭、狐父、祁善置。又攻下邑以西,至虞,擊章邯車騎。攻爰戚及亢父,先登。遷為五大夫。
- 57. 班固·《漢書·卷三十九·蕭何曹參傳第九》:(曹參)北擊司馬欣軍碭東,取狐父、祁善置。又攻下邑以西,至虞,擊秦將章邯車騎。攻轅戚及亢父,先登。遷為五大夫。
- 58.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大司馬咎者,故蘄獄掾,長史欣亦故櫟陽獄吏,兩人嘗有德於項梁,是以項王信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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