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獻民
鎖定
2017年4月28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司獻民受賄案,對被告人司獻民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對司獻民受賄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司獻民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 中文名
- 司獻民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日期
- 1957年11月
- 畢業院校
- 清華大學
司獻民人物履歷
1975年——參加民航工作;
1992年——1998,南航河南分公司政治處副主任、主任;
1998年——2000年,民航貴州航空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兼副總經理;
2000年——2002年,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
2002年——2003年07月,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03年——2004年10月,中國南航集團公司北方公司黨委書記;
司獻民人物事件
司獻民違紀被查
司獻民辭去職務
司獻民開除黨籍
2016年2月3日,中共中央紀委對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司獻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司獻民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干擾巡視工作,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用公款打高爾夫球。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其子收受財物,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規批准所在公司向他人支付公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受賄犯罪。
司獻民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和中央管理國有重要骨幹企業主要負責人,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司獻民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
司獻民立案偵查
司獻民提起公訴
2016年9月26日, 據最高檢官網消息,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司獻民涉嫌受賄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司獻民一審判決
2017年4月28日下午,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原總經理、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司獻民受賄案,對被告人司獻民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對司獻民受賄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司獻民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9]
司獻民涉及其他
- 參考資料
-
- 1. 鳳凰財經 人物——司獻民簡介
- 2. 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黨組副書記、總經理, 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司獻民接受組織調查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引用日期2015-11-04]
- 3. 南航原總經理司獻民辭去全國人大代表職務 .網易新聞[引用日期2016-01-05]
- 4. 司獻民辭去南方航空董事長一職 .中國經濟網[引用日期2016-01-16]
- 5. 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原黨組副書記、 總經理司獻民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引用日期2016-02-03]
- 6. 南航原總經理司獻民被立案 曾稱反腐風波沒結束 .網易新聞[引用日期2016-02-15]
- 7. 南航原總經理司獻民被立案偵查 已被採取強制措施(圖|簡歷) .中國經濟網[引用日期2016-02-15]
- 8. 檢察機關依法對樂大克、王天普、司獻民、王帥廷四案提起公訴 .中國經濟網[引用日期2016-09-26]
- 9. 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原總經理司獻民一審獲刑10年半 .騰訊網[引用日期2017-04-28]
- 10. 南航原總經理及其兒子收受200萬 行賄者獲刑2年半 .網易新聞[引用日期2018-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