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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黃牛案

鎖定
司法黃牛案指的是某種物資的短缺來獲利的案例。
中文名
司法黃牛案
利    用
某種物資的短缺來獲利
特    點
“黃牛”是市場中的投機者
開了兩張
各300萬元

目錄

司法黃牛案概述

“黃牛”是市場中的投機者,其主要是利用某種物資的短缺來獲利,這種投資具有短期性。看到這樣的解釋就不難明白為何現在黃牛如此橫行,看看凡是熱門短缺的既有黃牛出沒,如車市黃牛、票價黃牛、房產黃牛等等。借用德國哲學家黑格爾先生的一句話“存在即是合理”,很能説明是市場變化產生培養了這些黃牛們,因為它的存在節約了辦事的時間和減少了辦事的過程。而所謂司法黃牛,也就是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以不合法和不正當的方式幫助他人解脱法律上的制裁,但很多都不能兑現。

司法黃牛案典型案例

現在最有名的就是台灣的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司法黃牛案”,他的案例中牽涉到梁柏燻"司法黃牛案"是最明顯的列子: 2002年9月,梁柏燻因“僑銀掏空案”及台中高分院審理中的“偽造五億八千多萬元不動產交易案”快要定讞,開了兩張各300萬元的即期支票給陳哲男,請陳向法官説項。但陳哲男收了支票後並沒有幫他,他還是被判決有罪確定,雖透過中間人楊振豐要回這筆錢,陳卻不理,讓他被逼逃亡海外。另外,2002年2月陳哲男母喪,收了梁111萬元支票的奠儀。與前述兩支票合計,共711萬元。檢調追查資金流向發現,梁交給陳哲男的600萬元支票,陳不久存入寶華銀行大安分行劉幸宜的賬户,之後由楊振豐提示兑現,疑將資金挪作買賣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