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司法統計

鎖定
司法統計是指按照統計設計的要求,對法院的各項工作,主要是法院的審判活動所產生和形成的各種數據,以及與之相聯繫的其他社會現象的數量方面,進行記錄、蒐集、整理、分析、提供、保存等活動過程的總稱。司法統計是一種以數量表現、數量界限反映人民法院審判工作、法律實施情況和社會矛盾狀況的調查研究工作。
中文名
司法統計
外文名
judicial statistics
目    標
獲得基礎數據、分析、管理
一般方法
觀察法、指標法、分組法等
作    用
調查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信息
地    位
是國家社會統計的組成部分

司法統計定義

司法統計中最常見最主要的,是訴訟案件司法行政事務的各項統計,如關於民事、刑事案件,如果科學地編制各項分類統計,便有可能從統計數字和圖表的研究中瞭解案件類型、發案率、原因以及其他有關情況,藉以檢驗司法工作和法制宣傳工作的成效,從而改進工作,併為上級制定規章提供可靠依據。 [1]  司法統計是社會統計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正確認識司法工作和實現科學司法統計是從數量方面描述、分析法治系統的實踐活動和概括這種實踐活動的理論知識體系的總稱。 [2]  就其含義來説,它包括司法統計工作、司法統計資料、司法統計學。 [3] 

司法統計司法統計工作

司法統計工作是指按照司法統計設計的要求,對人民法院審判活動中的各種數據及相關的其他社會現象的數據方面進行收集、整理、分析等活動的總稱。這項工作的實質就是對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進行調查研究的一種認識過程,隨着審判工作的不斷髮展,這種認識過程也是一個不斷深化的永無止境的過程。就每次司法統計活動的一個完整過程來講,可分為司法統計設計、司法統計調查、司法統計整理和司法統計分析四個互相銜接的階段,經過這幾個階段使我們的認識從感性階段上升到理性階段。 [3] 

司法統計司法統計資料

司法統計資料是司法統計工作的總成果,是司法統計工作過程中通過記錄、蒐集、加工整理形成的反映審判活動的各種數字資料、統計圖表及統計分析材料。它包括原始統計資料和系統統計資料。原始統計資料,是調查者向調查單位直接收集的,未經任何加工保持原始狀態的資料,它是進一步研究的基礎,如各級法院填寫的各類案件信息表。系統統計資料是根據對原始資料加工整理而得到的各類比較系統的統計資料,如各類統計報表、統計台賬、圖表、統計年鑑等。司法統計資料是統計工作的重要成果。 [3] 

司法統計司法統計學

司法統計學是一門研究、整理和分析人民法院統計資料、統計工作的方法論科學,是社會統計學的基本理論和方法同人民法院統計工作相結合的結晶,是法院統計工作實踐的科學總結和理論概括,它既是源於司法統計工作,又用理論和方法指導統計工作,推動司法統計工作不斷提高,隨着司法統計工作的進一步發展,司法統計學也會不斷地得到充實和提高,兩者是理論和實踐的關係。 [3] 
司法統計工作、司法統計資料、司法統計學三者中,司法統計資料是司法統計工作成果的體現,司法統計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司法統計資料的數量和質量;司法統計工作的整個過程需要在司法統計學所確定的各種原理、原則和方法的指導下進行,同時又是司法統計理論形成與發展的基礎。三者間有着密不可分的關係,習慣上把這三者統稱為司法統計。 [3] 

司法統計目標

司法統計數據的收集、彙總、上報是法院司法統計部門的基礎工作,隨着人民法院工作的日益發展,司法統計改革也在不斷推進,我國法院已逐步實現了司法統計工作的信息化規範化制度化。關於司法統計的目標具體分述如下:
獲取司法統計基礎數據
這是司法統計研究的第一步,司法統計最基本的目標是使人民法院瞭解各項司法工作情況,首先要向各級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作統計調查獲取最原始數據,統計調查要求全面、準確、及時,然後對獲取的原始數據進行加工整理。這項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和修改統計制度,統計調查計劃和方案,設計卡片和報表,蒐集鑑別原始記錄,分類彙總填報報表等。 [3] 
司法統計數據是法院司法工作的數字化成果,也是司法信息的重要組成部分,大多數信息都應體現法院年度工作報告中,還有一些統計數據會單獨發佈。這些信息對於評判法院工作業績、推動社會監督意義重大,因此,提供司法統計數據也是司法公開的重要內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司法公開示範法院的決定》中,要求法院“公開人民法院的重要審判工作會議、工作報告或者專項報告、重要活動部署、規範性文件、審判指導意見、重要研究成果、非涉密司法統計數據及分析報告等信息”。 [4] 
進行司法統計分析
獲取基礎統計數據的目的是全面系統認識人民法院各項工作的數量和本質,需要在基礎數據的基礎上進行“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裏”的統計分析。這是統計調查的繼續,是對蒐集的大量詳細的統計數據資料,按照科學的理論和方法進一步加工整理,進行實事求是的、定量和定性的分析,剖析各種指標的相互聯繫、相互作用,從而揭示法院各項工作發展變化的規律,預測發展趨勢,作出符合客觀實際的結論和推斷,以統計分析報告的形式提出有助於法院決策、審判管理的建議,這是一個從現象到本質、從感性到理性的認識過程。 [3] 
實現科學審判管理
司法統計是人民法院一項重要的綜合管理工作,是人民法院實現科學決策、科學管理的重要手段。要科學管理,諸如科學管理方案的制訂、實施、實施情況反饋、對科學管理方案的修訂、補充等都離不開司法統計,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説沒有司法統計,就沒有科學的審判管理。 [3] 

司法統計一般方法

司法統計觀察法

大量觀察法是指對社會經濟現象和社會發展情況中全部或多數單位的特點進行觀察而得出結論的方法。對於司法統計來説,大量觀察法就是對司法機關執行法律的活動以及與之有關的社會現象的總體進行全面調查,對足以表現現象本質和規律的部分單位進行各種非全面調查而得出結論的方法。大量觀察法是司法統計的一種基本方法,着重於從現象總體出發,蒐集大量單位的資料,以及可供對比的歷史資料。因為司法統計的對象本身就具有大量性的特點,通過對相關社會現象的大量觀察,可以更準確的的揭示現象的本質和規律性。如果抽取個別的現象進行觀察,很可能會具有偶然性和特殊性,難以揭示整個現象的真實狀況,有了足夠多的數據,才可以通過偶然找出必然,認識客觀現象的規律。

司法統計指標法

綜合指標法就是以一組相互聯繫、相互區別的統計指標來表現和反映審判工作和其他社會經濟運行情況的方法。統計本身就是通過一種通過一系列指標來描述社會現象的工具。指標是説明事物特徵的概念及其數值,比如反映一定時期收案狀況的指標。使用綜合指標法有很多優勢,它可以從不同的地方着眼,使統計分析工作更加深入細緻。它將大量的現象進行歸納分析和整理,可以就此看出現象的數量與質量關係,反映出現象之間的相互聯繫。綜合指標法還可以將綜合分析與具體情況結合起來,反映出影響某種現象發展趨勢的普遍的主要的因素,有利於全面掌握和認識客觀事物。在統計分析中,統計指標很多,有質量指標與數量指標,司法統計分析使用的綜合指標主要有3種:(1)絕對數指標:指説明事物規模、水平的指標,主要是一些總量指標和平均指標。如收案數、結案數等等;(2)相對數指標:是指具有相互聯繫的兩個指標相除得到的新指標,一般用百分數或者成數表示。如結案率、犯罪率等等;(3)平均數指標:平均數反映是事物的共性,而把各個事物具體水平的差異抽象掉了,説明事物的集中趨勢,一般水平。

司法統計分組法

統計分組法就是運用對立統一規律觀點,對所研究的社會現象的數量方面進行本質的分析,找出反映現象性質的基本特徵,把研究現象劃分為各組。統計分組不僅是資料蒐集、整理的前提條件,也是統計分析的基礎。通過大量觀察佔有必要的資料,要進行綜合分析必須運用分組法對資料進行加工整理,這種根據客觀現象內在的特點和統計調查任務的分組,可以區分社會現象的各種不同類型和形式,以及各現象之間的聯繫和互相關係。由於社會現象是錯綜複雜、多種多樣的,因此統計分組法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司法統計調查法

全面調查是對研究對象的全部單位無一例外的進行統計調查,其目的是取得有關總體的總量資料。全面調查是我國使用最經常、最普遍的一種調查方式,雖然這種方法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但是其取得的數字最全面、最系統也最準確,其特點正與法院審判工作的要求相一致,多用於對案件各項數據的統計方面。在全國法院系統統計報表制度和微機管理日趨完善的條件下,全面調查的項目越來越簡化,時效性也越來越強。

司法統計歸納演繹

歸納和演繹作為邏輯推理的基本方法,為統計分析工作提供了一般的分析方法。歸納法和演繹法是一對互逆的邏輯學方法,在統計分析中普遍運用,通過對典型事例的研究和分析概括事物總體的狀態特點及發展趨勢,探求事物之間的因果關係,或者用一般性原理對具體事實得出結論性意見。
參考資料
  • 1.    《法學辭典》編輯委員會.法學辭典(增訂版):上海辭書出版社,1984:243-243
  • 2.    牟秉華.中國社會經濟統計百科全書:湖北教育出版社,1994:794-794
  • 3.    沈德詠,周玉華.全國預備法官培訓系列教材 人民法院審判管理教程:中國法制出版社,2012:214-220
  • 4.    田禾主編;呂豔濱副主編.司法透明國際比較: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3:324-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