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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

(駕駛和控制車輛者)

鎖定
司機,也就是掌握“機”的人。機器出現在人類社會上,是瓦特發明蒸汽機之後。從那時候開始,就出現了司機一詞。從這個意義引申開來,所有掌管機器的人,都可稱呼為司機。亦可稱“駕駛員”,是指駕駛和控制車輛的人,包括路面車輛和鐵路車輛在內。日本稱“運轉手”或“運轉士”,英文叫“Driver”。司機可以分為職業司機、車主或其親友借車暫用,還有是出租車司機、代客泊車多種。
中文名
司機
外文名
driver
詞    性
名詞
又    稱
駕駛員
要    求
獲得相應駕照

司機司機由來

司機,也就是掌握“機”的人。機器出現在人類社會上,是瓦特發明蒸汽機之後。從那時候開始,就出現了司機一詞。從這個意義引申開來,所有掌管機器的人,都可稱呼為 司機。
再後來,火車,汽車的出現,使“司機”更多的出現在這些交通工具上。後來之所以“駕駛員”全面繼承了“司機”一詞,大概是由於“駕駛員”這個職業更頻繁的被人們稱呼為“司機”的原因。逐漸的也就成為了駕駛員的專職稱呼。

司機小車司機

司機任職要求

1、執有駕駛執照,3年以上駕齡
2、駕駛經驗較豐富,熟悉城區及周邊交通路線情況;
3、身體健康,吃苦耐勞,服從上級安排;
4、為人正直、誠實,較強溝通能力、親和力,脾氣温和、不暴躁;
5、工作積極主動,服務意識強,極強責任心,能吃苦耐勞,承受較大工作壓力。

司機崗位職責

1、服從部門經理及分公司總經理的領導,認真執行其工作指令,全面貫徹、認真執行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一切管理行為向部門經理及分公司總經理負責;
2、負責與分公司車輛有關的一切保險、年檢等相關工作的辦理;
3、節約油耗,降低車輛維修保養成本;
4、工作積極主動,服從調度,協助用車人特別是工程技術人員做好有關配合工作;
5、協助行政文員做好公司環境衞生的維護、後勤、保障、採購工作;
6、負責保持車輛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7、完成分公司領導臨時交派的任務。

司機其他相關

司機司機職業相關

工作中的司機 工作中的司機
司機對路面行人及第三者都有職業道德。有一些法例管制司機的不當行為,例如駕大膽車、頂包、肇事逃逸、魯莽駕駛、酒後駕駛等。
司機是操控車輛運行,而司機不一定要位於所控制的車內,纜車司機通常位於頂峯站控制纜車,而不是在纜車內控制纜車。

司機駕照申領規定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62號)第十四條至第二十九條規定
1、年齡條件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年齡條件:
1.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的,在18週歲以上;
2.申請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或者輪式專用機械車準駕車型的,在18週歲以上,60週歲以下;
3.申請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輕型牽引掛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在20週歲以上,60週歲以下;
4.申請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的,在22週歲以上,60週歲以下;
5.接受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的學生,申請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的,在19週歲以上,60週歲以下。
2、身體條件:
1.身高:申請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準駕車型的,身高為155釐米以上。申請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身高為150釐米以上。
2.視力:申請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5.0以上。申請其他準駕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4.9以上。單眼視力障礙,優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5.0以上,且水平視野達到150度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3.辨色力:無紅綠色盲。
4.聽力:兩耳分別距音叉50釐米能辨別聲源方向。有聽力障礙但佩戴助聽設備能夠達到以上條件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5.上肢:雙手拇指健全,每隻手其他手指必須有三指健全,肢體和手指運動功能正常。但手指末節殘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雙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6.下肢:雙下肢健全且運動功能正常,不等長度不得大於5釐米。單獨左下肢缺失或者喪失運動功能,但右下肢正常的,可以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7.軀幹、頸部:無運動功能障礙。
8.右下肢、雙下肢缺失或者喪失運動功能但能夠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本項第5目規定的,可以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一隻手掌缺失,另一隻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兩指健全,上肢和手指運動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項第6目規定的,可以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9.年齡在70週歲以上能夠通過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能力測試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3、禁止申請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一)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二)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以及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
(四)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五)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
(六)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
(七)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超員、超速、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構成犯罪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
(八)因本款第四項以外的其他違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
(九)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十)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十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發生負同等以上責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或者死亡未滿十年的;
(十二)三年內有代替他人蔘加機動車駕駛人考試行為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有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八項行為之一的,在規定期限內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4、其他規定
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可以申請準駕車型為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可以申請增加的準駕車型為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輕型牽引掛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
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本記分週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申請增加輕型牽引掛車、中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申請增加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
(二)申請增加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或者三輪汽車準駕車型資格二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二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三)申請增加重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二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大型客車準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二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四)申請增加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準駕車型資格二年以上、已取得駕駛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重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正在接受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的學生,已在校取得駕駛小型汽車準駕車型資格,並在本記分週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的,可以申請增加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
(一)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的;
(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四)有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行為的,或者有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記錄的;
(五)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超員、超速、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構成犯罪的;
(六)被吊銷或者撤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
(七)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發生負同等以上責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或者死亡的。
持有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機動車駕駛證,符合本規定的申請條件,可以申請對應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符合本規定的申請條件,且取得該駕駛證時在核發國家或者地區一年內累計居留九十日以上的,可以申請對應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屬於申請準駕車型為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中型客車機動車駕駛證的,還應當取得境外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二年以上。
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需要臨時駕駛機動車的,應當按規定向車輛管理所申領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
對入境短期停留的,可以申領有效期為三個月的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停居留時間超過三個月的,有效期可以延長至一年。
臨時入境機動車駕駛人的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未按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再次申請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
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按照下列規定向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
(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應當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請;
(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請;
(三)現役軍人(含武警),應當在部隊駐地提出申請;
(四)境外人員,應當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請;
(五)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所持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提出申請;
(六)接受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申請增加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接受教育地提出申請。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以下證明: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屬於復員、轉業、退伍的人員,還應當提交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核發的復員、轉業、退伍證明。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三)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機動車駕駛證。
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三)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屬於非中文表述的,還應當提供翻譯機構出具或者公證機構公證的中文翻譯文本。
屬於外國駐華使館、領館人員及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人員申請的,按照外交對等原則執行。
屬於內地居民申請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的護照或者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
實行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自學直考的地方,申請人可以使用加裝安全輔助裝置的自備機動車,在具備安全駕駛經歷等條件的人員隨車指導下,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學習駕駛技能,按照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申請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
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自學直考管理制度由公安部另行規定。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符合本規定要求的駕駛許可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第十六條第一款和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直接申請相應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
(一)原機動車駕駛證因超過有效期未換證被註銷的;
(二)原機動車駕駛證因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被註銷的;
(三)原機動車駕駛證由本人申請註銷的;
(四)原機動車駕駛證因身體條件暫時不符合規定被註銷的;
(五)原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準駕車型資格因其他原因被註銷的,但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的除外;
(六)持有的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機動車駕駛證超過有效期的;
(七)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或者境外機動車駕駛證超過有效期的。
有前款第六項、第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憑證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受理,並按規定審查申請人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條件。屬於第二十五條規定情形的,還應當核查申請人的出入境記錄;屬於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情形之一的,還應當核查申請人的駕駛經歷;屬於正在接受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的學生,申請增加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的,還應當核查申請人的學籍。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已經實現與醫療機構等單位聯網核查的,申請人免予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等證明、憑證。
對於符合申請條件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按規定安排預約考試;不需要考試的,一日內核發機動車駕駛證。申請人屬於復員、轉業、退伍人員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收回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機動車駕駛證。
車輛管理所對申請人的申請條件及提交的材料、申告的事項有疑義的,可以對實質內容進行調查核實。
調查時,應當詢問申請人並製作詢問筆錄,向證明、憑證的核發機關核查。
經調查,申請人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予辦理;有違法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理。 [2] 

司機司機職業病

公交司機的工資與跑圈數是掛鈎的,多跑幾圈就能多掙錢。由於工作壓力和勞動強度大,很多公交司機容易患上各種職業病。資料顯示,腰部疾病、頸疾病、高血壓、胃病成了困擾公交司機的四大職業病。據醫生介紹,久坐和不規律的飲食是駕駛員健康的兩大殺手。另外他們精神處於高度緊張狀態,很容易誘發多種疾病。
職業司機易患腎結石。出租、公交司機為了中途不上廁所,平時不敢多喝水,這樣易患上結石病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