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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拾遺
鎖定
唐朝及後來朝代設置的小官,分左、右拾遺,字面意思是撿起皇帝的遺漏,是諫官的一種,主要負責向皇帝奏論政事,稱述得失,相當於當代的監察兼助理機構。
左右拾遺為
正八品官職,除了元代,漢族統治者朝代介以左為大,右為小。所以
左拾遺比右拾遺大一些(元代以右為大)。
在古代因為右拾遺與皇帝直接交流的機會比較多,是一個很有前途的職位,
陳子昂、
白居易等人都是由此崛起,做出一番成績的。
[1]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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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拾遺
- 含 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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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要官
- 時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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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
- 字面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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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起皇帝的遺漏(政策失誤)
右拾遺職能
唐代進諫使命由
門下省和
中書省共擔。門下省設給事中四名及輔員若干,並設
左諫議大夫四名,左散騎常侍四名。中書省則設
右諫議大夫四名,
右散騎常侍四名。唐代還創設了補闕和
拾遺兩個官職,分置左右,左隸門下省,右隸中書省。補闕和拾遺均為諫官,負責看管供其他諫官呈遞
奏摺所用的四隻匣子。
右拾遺相關人物
兩《
唐書》中只有一人
楊嗣復,以官位較高的右拾遺,出任
直史館:“嗣復七八歲時已能秉筆寫文。年二十,
進士及第。二十一,又登博學宏詞科,釋褐
秘書省校書郎。進右拾遺,直史館。”但此例僅此一見,恐怕屬於特殊例子,非常例。
拾遺是個
清要官,地位遠在縣尉之上。一般以此官已可擔任較高級的
史館修撰,如
蔣系,“大和初,授昭應尉,直史館。明年,拜右拾遺、史館修撰,與沈傅師、
鄭瀚、
陳夷行、李漢參撰《憲宗實錄》”他最初以縣尉任直史館,後升右拾遺即改任史館修撰。蔣系的父親
蔣乂也以右拾遺任史館修撰:“貞元九年,進右拾遺、史館修撰。”至於“登朝官”,指那些需要參加朝會的高官和
監察御史等“常參管”。縣尉不參朝會,屬於“非登朝官”,因此縣尉充任
史官,一般只能擔當直史館這個比較低層的史官。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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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趙君.唐史原來超有趣.北京市朝陽區靜安裏26號通成達大廈3層:中國華僑出版社,2016年7月:217-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