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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錫恩

鎖定
史錫恩先生, 1923年生,原籍山東省定陶縣郭莊人。
中文名
史錫恩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出生日期
1923年
1944年考取了位在重慶沙坪壩的國立中央大學。1948年7月,司法官特考及格,獲分發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實習。1949年12月開始,先後充任屏東、台北等地院檢察官;不久即升任福建高等法院推事,併兼辦台灣高等法院檢察官事務。1949年,台灣高院推事任內,曾與章粹吾、陳繼平合議更審轟動一時的八德鄉滅門血案,主嫌穆萬森獲得平反。  1968年10月調任彰化地方法院首席檢察官;1970年調任高雄地院首席檢察官,同年,轉調桃園地方法院院長;彰化、桃園兩地方法院均系先生籌劃成立。1967年及1972年,兩度以特優人員蒙總統召見嘉勉。1976年升任最高法院推事兼書記官長。1985年9月,獲提名特任司法院第五屆大法官。1996年12月20日退休,現為執業律師。
1965年起,利用公餘之暇,先後在司法官訓練所及國內各公私立大學兼任教席,講授憲法、民法、刑法、訴訟法等法律課程,現為本校通識中心兼任教授。主要的著作有:中國憲法論、刑法論、刑事訴訟法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