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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繼偕

鎖定
史繼偕(1560-1635年),字世程,號聯嶽,一説蓮嶽,明泉州晉江大房人,生於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九月,歷宦神宗、光宗、熹宗約三十二年之久。繼偕出身於官僚世家,他的父親史朝宜,繼偕從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弱冠即從洪猷學《周易》。
中文名
史繼偕
出生日期
1560年9月
逝世日期
1635年
代表作品
雲台藏稿,奏議
世程
聯嶽
主要職務
太師、太子太師等

史繼偕人物生平

史繼偕於明朝萬曆十三年乙酉(1585年)領鄉薦,萬曆二十年壬辰(1592年)登進士第,殿試一甲二名,授編修。萬曆二十六年戊戌(1598年),充會試同考官,後奉詔出使粵西,不久升侍讀,轉中允。丁內艱,停職回家治理喪事;除服就任,升左諭兼侍讀。萬曆三十六年戊申(1608年),史繼偕就請求乞休,上了三次奏疏均未獲得皇上批准。翌年已酉(1609年),擢南祭酒;不久,史繼偕被推為南吏部侍郎,攝尚書事,署户、禮、工三部。萬曆三十九年辛亥(1611年)署都察院,後改禮部侍郎,協理詹事府,又受推為吏部右侍郎翰林院侍讀學士。史繼偕三次提出辭退,都不獲允許,於是從命到京就任視事,仍兼掌尚書事。萬曆四十七年已未(1619年)二月,史繼偕授為會試正考官;同年三月,與大學士方從哲、户部張問達同為殿試讀卷官,為取頭名狀元莊際昌受惡意攻擊,一氣之下,辭朝南行,至浙江接邸報升東閣大學士,時神宗萬曆皇帝已經駕崩。史繼偕回到家鄉,又上疏乞休,仍然得不到批准。天啓元年辛酉(1621年)六月,朝廷差官來催促,要他馬上到京視事。當他到京上任才近一個月的時間,就被加封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天啓二年壬戌(1622年),史繼偕與葉向高等被命為神宗、光宗兩朝《實錄》的總裁。這時,阮大鋮攻訕愈劇,史繼偕也不斷力求乞歸而被皇上不斷慰留,直至天啓元年癸亥(1623年)七月,史繼偕一共上了十八疏,才被恩准,詔許給驛歸,仍加少保,蔭一子為中書舍人,並賜銀幣,遣官護行;同年同月,改蔭大學士史繼偕長子遵灝中書舍人,中男延旭補前蔭《熹宗實錄》。

史繼偕相關事件

明神宗萬曆末期,朝廷昏暗,吏治理腐敗,官場廢弛,天災,倭患,邊境告急,內外交亂,確是國無寧日,民不卿生。而 神宗方深居禁中,一切命將請兵疏奏皆不報。當時,內魏忠賢所指揮,傍有客氏為之操縱,蟻附蠅集,千方百計驅除善類。在這種情況下,史繼偕對朱明王朝還是耿耿忠心。萬曆四十七年己未(1619年)七月,遼陽經略楊鎬告急,神宗皇帝竟以病為藉口,不予臨朝。 繼偕與(趙)煥會九卿科道請帝視朝,召見廷臣議方略,跪候至晚 還搬請不動。朝官在努力無效的情況下,失去信心,大有樹倒猢猻散之勢,紛紛疏辭離朝,朝廷出現了癱瘓局面。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時內閣止一人,尚書止四人,侍郎止四人,科臣止七人,台臣在京者止十人。史繼偕因才高政廉,曾一度署户、禮、工三部,力清盤庫盜帑積弊;署都察院時,嚴加稽覆弊端;任吏部右侍郎時,對官員的考察,以訓廉為主,種種等等,在不同程度上,對一批官吏降黜免不了引起忌恨,所以在朝推閣下,忌者恐資次及繼偕,故先發阨之。其攻擊的藉口有二端;其一,為萬曆四十七年己未(1619年),繼偕為會試考官,取莊際昌等三百五十名進士及第出身,由於一甲一名莊際昌進呈卷第三行刮補數字,又誤寫醪字為膠字。莊際昌與史繼偕同為晉江人,因而朝廷內外,輿論大譁,認為是史繼偕作弊偏袒,私其門人,發出鼎甲可以市恩 的責問。其實,莊際昌進呈卷的訛字的問題,責任並不全在史繼偕。因當時殿試讀卷官總裁是宰首方從哲,再説狀元又是神宗皇帝親點的,容不了史繼偕作弊而且方從哲也早已在神宗時承認進卷失詳,懇恩認罪,並已得到神示皇帝的寬解,認為簡税失詳,既引罪,姑宥之。其二,先誣陷史繼偕的兒子在海上掠貨。對此,皇上知共謬,不報。繼之在天啓三年(1623年)三月,吏部右給事中阮大鋮更是捕風掠影,接枝添葉,繪聲繪色地誣告説:泉州有一錢會,蓋人醵錢一文以聚眾也。風聞輔臣史繼偕子史八舍,陰為盟主。乞諭撫按官,凡邪會異教預行禁止,其已經發覺者,務根究正罪如律。史繼偕對這種以道聽途説作為口實的誣告,據理力爭,以法護法。具疏陳辨:臣一見科臣阮大鋮疏,不勝慚愧,臣子在籍,臣鄉府縣監司具在,事若有端,便要嚴是鞫審,仍趁撫按。儘管有熹宗皇帝多方衞護,慰留,但史繼偕仍然未能安心其位,月具數本,值至第十八疏,天啓皇帝才依依不捨地答應他的懇求,准許他辭職返家。
告老之後
史繼偕致仕在家,正遇東南沿海海釁此起彼落。泉州是名城,海賊、倭寇、紅夷更是虎視眈眈,合力為患。為了家鄉百姓的安全,史繼偕仍然不遺餘力,珣之薦紳先生和父老,日夜操心泉州海防防禦設施。並確定在車橋之下,浯嶼之上,地名鷓鴣口,為郡東南門户。這裏海洋多暗礁伏石,非潮漲巨舟不得引行寇至港門,列炮齊發,一夫之守,雄於萬人。於是在天啓七年丁卯(1627年)知府王猷和司理宣城唐侯兩人,自己掏出俸貲,共舉大役,在靡借於公簾,亦弗漁閭右一錢的情況下,如期諏吉鳩工。即在他臨逝世之前的崇禎二年已己(1629年),還與另一位泉州知府蔡善繼議建溜石銃台,並在很短的期間內建成,也為其作記。

史繼偕人物著作

史繼偕辭職家居在對望石鼓山下的怡雲野築,潛心著述及整理文獻,所著有《雲台藏稿》十六卷;《奏議》四卷;《八閩人物》四卷;《太史一家》一卷;《越章錄》四卷;《怡雲草》一卷。崇禎二年已己(1629年)史繼偕卒,返家居六年後於明崇禎八年(1635)二月以奢酋蕩平加少師兼太子太師,加贈少師兼太子太師,享年七十五歲,諡文簡,賜祭葬,又追贈左柱國太師兼太子太師,特晉光祿大夫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墓在晉江磁灶馬四行山鋪燭台山。